我都快无敌了,你跟我说要退婚? 第273节
百灵算是她的玩伴,自懂事开始就一直陪伴在灵婉兮的身边,对自家小姐的性格非常清楚。
寻常同阶,小姐看都不会多看一眼。
能说出不确定谁更强这种话,就意味着小姐在对方身上感受到了威胁。
可是......就那个跟痴汉一样傻笑的人类?
百灵又看了苏槐一眼。
苏槐依旧在笑,眼神单纯,满是友好。
咦?他在干嘛?是不是在抠脚!?
好怪,再看一眼。
又连续看了好几眼后,百灵眼角抽搐着再次收回目光。
“禀小姐,奴婢没见过这个人,也没有听过有哪家公子的描述能与如此......如此不拘小节的形象相符。”
“奴婢觉着,他应当是其余城池的贵人,甚至极有可能并非仙朝人,来这浮云城,无非是为了一个荒古秘境的名额。”
灵婉兮笑了笑,右手在古琴上轻轻拨动,发出一声清脆的琴音。
“那麻烦百灵你,待会儿替我邀请他在锁香楼一聚。”
百灵眨了眨眼睛。
“小姐要邀请他加入我们?”
“嗯,如此天骄,即便是人族,父亲也不会拒绝他的。”
“可是,小姐,小灵师那边......”
灵婉兮嘴角的笑容缓缓消失。
“一个废物而已,我管他去死。”
第257章 你家小姐太丑了
“你是说,你们小姐要请我吃饭?”
苏槐停下了抠脚的行为,并且伸手在旁边的石狮子上擦了擦。
百灵眼角又是一抽。
其实到了帝境以上,生灵就已经超脱了凡俗的层次,除却修行方面出岔子,又或者受伤,以及嗑药留下的丹毒之外,身体基本不会再产生别的杂质。
甚至只要修士愿意,吃掉的凡俗食物都能全部被身体消化干净,达成真正意义上的“小仙女不用拉屎”的成就。
所以苏槐刚刚的抠脚行为其实抠了个寂寞。
自然也不可能会有什么味道。
所以百灵根本无法理解这样的行为,说邋遢吧,对方的脚可能比她本人的脸都还要干净。
说不邋遢吧......
正经人谁蹲酒楼门口抠脚啊?
玩cosplay呢?
cos的还是丐帮帮主洪七公?
这个人,也太奇怪了吧?
难道是在走什么返璞归真的修行路子?
可那条路是典型的厚积薄发,主打大后期的修行方法,比如最经典的砍柴一万年,一朝顿悟,得证大帝!一把柴刀,天下无敌!
但顿悟的前提是一万年的积累。
若真走那条路,怎么可能年纪轻轻就有如此修为!?
百灵把脑海中奇奇怪怪的想法甩出脑海。
她对苏槐笑了笑。
“是的,我家小姐是城北林家的嫡女,见公子玉树临风......气宇不凡,想要结交一番,望公子成全。”
苏槐看了看百灵,又扭过头看了看灵婉兮。
“不去。”
百灵一楞,急忙开口问道:“为何......”
“因为你家小姐太丑了。”
“对着那张脸,我吃不下饭。”
百灵:(╬▔皿▔)╯
“公子,切莫以貌取人,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再说了,皮囊这种东西,只要我家小姐愿意,随时都可以改变!”
“抱歉啊,我就喜欢好看的皮囊。”
“......”
生平第一次遭到拒绝,百灵苦着一张脸走了。
鉴于苏槐对灵婉兮容貌上的侮辱,她刚刚差点就捏紧拳头砸在对方脸上了,但一想到对方实力至少也在镇国境巅峰,百灵就觉得自己不应该跟对方一般计较。
反正小姐的美貌冠绝天下,这是不争的事实。
让个别坐井观天的家伙说两句又不会掉块肉。
“小姐......”
灵婉兮已经下了演奏台,在临时搭建的休息处等着百灵回来禀报,此时看见百灵哭丧着一张脸,顿时就猜到了一些什么。
“对方拒绝了?”
“嗯嗯,小姐,那位公子说你现在这张脸太丑,他看着你会吃不下饭。”
“......”
灵婉兮也有些无语。
她扭过头,发现苏槐仍然蹲在那只石狮子旁边,只是不再抠脚,而是把双手一揣,cosplay起了小区大爷。
稍微一想,灵婉兮突然笑了笑。
“你跟他说,我可以换一张脸去赴约。”
“啊?”
“快去,百灵。”
“好吧......”
几分钟后,百灵再次出现在苏槐面前。
“我家小姐说,她可以换一张好看的脸跟公子一起用膳。”
百灵特意在“好看”两个字上加重了音调。
然而苏槐依旧是那副兴致缺缺的样子。
“哦?”
“有多好看?”
“肯定比你想象中还要好看......一百倍!”
“我不信。”
“......”
“好了好了,小侍女,我是起源会成员,对你们尊天仙朝的招揽没有兴趣,莫说是区区一个林家小姐,就算是尊天仙朝的仙皇开口,我也不可能加入你们的,别费这份心思了。”
“你是起源会的人!?七号?还是八号?”
“你猜?”
苏槐亮了亮右手戴着的起源戒指。
百灵只看了一眼,便确认了那枚戒指的真实性。
起源会的创始人,在灵族的资料记载中属于如非必要不可招惹的那一类,像是灵族亦或者金骷髅族,木灵族这种达到了一定层次的族群,学习的历史除开基本的神域发展史外,就是这一类强大而隐秘的势力解析。
这也是为什么强大的族群之间很少互相爆发矛盾的原因。
即便是族中那些无脑纨绔,互相碰在一起也大概率只会有以下这种对话:
“桀桀,衰仔,你什么地位,敢这么跟本尊说话?”
“家父木灵族大长老木蓝心,怎么,你想碰一碰?”
“怕你?家父幽海族族长沧慈!”
“好!有种,明天午时三刻,城西小树林,既分高下,也决生死!”
“你要战!那便战!”
然后双方就此别过,各回各家。
至于约定的“大战”,谁爱去谁去,反正当事人是不可能去的,也就只有打打嘴炮才能维持的了面子这个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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