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士的血脉 第37节
看了一眼穿着战甲的利奇,军务官的目光落在了利奇身侧那处破损上。
这件战甲唯一的优点就是装甲厚实,那个部位是比较薄弱的地方,如果换成别的战甲,肯定早已经被穿透了。
“我有办法了。”
兰蒂猛地一拍手掌:“你的这副战甲百分之七十五的重量都在那些装甲上,很抱歉,我需要卸除几块装甲。”
如果可以的话,利奇很想拒绝,他是防御型的重骑士,要速度没有速度,要爆发力没有爆发力,如果再没了厚重的装甲,等于是任人宰割。
可惜刚才已经把话放了出去,如果现在收回的话简直就不是男人。
转念再一想,反正一旦被发现,只要遇上的是敌人的骑士,以自己的实力有没有装甲都只有任人宰割,那还不如做得漂亮一些,任由兰蒂小姐随意改动。
卸除装甲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战场上骑士最容易损坏的就是装甲和武器,只用了几分钟,前面和两侧的装甲板就被卸了下来,只留下背后的主防护板。如果连这块也拆了的话,万一有人从背后发起攻击,就太危险了。
能量晶体被一块块地挂到了原本属于装甲板的位置,和钢板比起来,它们要轻一些,不过也没有办法多挂,防御型重骑士动作笨拙迟缓,根本不适合在山区里面行动,所以想要进山就只能减轻装备。
“帮我把这东西拆下来。”
兰蒂指了指车顶的一个大圆盘。
这个圆盘直径有一米左右,顶上是一块大铁板,底下密密麻麻蚀刻着复杂的纹路,还镶嵌着种类不同的晶体。
圆盘很重,更麻烦的是很难拿,可是再难也必须带着,想要和其他人联络、想要找到其他人的踪迹、想要避开正在发生战斗的地方,全都必须依靠这东西。
能够使用这个大圆盘的只有军务官兰蒂小姐一个人,因为它是专门为念者制造的。
每个骑士小队之所以都必须配一个念者,就是因为有很多东西只有念者才能够使用,这个大圆盘就是其中之一。
把圆盘拆下来,利奇试了半天,最后发现只有顶在头上最合适,不过这样一来视线就受到了限制,因为顶着这东西,至少有一只手必须扶着,偏偏他两边的手臂上各带着一面很大的盾牌,不管是用哪只手扶着,另一边就什么都看不见。
虽然觉得这样很危险,但他却也没有其他办法。这个圆盘非常麻烦,不能磕碰还必须平放,除了顶在头上就只有端在手里,这样虽然视野开阔了,却也不利于行动。
权衡利弊之下,利奇发现自己并没有其他选择。
一切都已经准备好了,兰蒂顿时犹豫了起来,她必须找一个能坐的位置。
她是一个念者,没有骑士那样的脚劲和体力,想要跟上战甲的脚步根本是不可能的,再说她还要操纵那个大圆盘,绝对不可能离开太远。
战甲只比操纵战甲的人大一圈,高也高得有限,所以利奇的这身战甲个头和军务官差不多高。
看了半天,最合适的方式是脸贴脸抱着坐在怀里,只不过这个样子实在太暧昧了一些。
军务官兰蒂的脸微微一红,她想起了利奇的那些绯闻:“把我放到肩膀上。”
“太矮了点吧?”
利奇一开始还没有想明白兰蒂为什么这样选择:“再说那也太危险了,万一有人从后面偷袭,首先就会攻击到您,您还是坐在前面吧。”
这是事实,却也让兰蒂小姐的脸变得更加红了,她轻啐了一口:“坐在前面的话,我就更危险了。”
利奇一愣,不过他稍微一想就明白了兰蒂小姐的意思,他的心不由得怦怦直跳。
挂着一身的能量晶体、头上顶着一个大圆盘,轻装而行的利奇小心翼翼地行走在群山的阴影之中。
为了遮挡能量晶体发出的微光,他的身上盖着遮雨布,为了尽可能不被发现,还砍了很多带叶子的树枝插在身上。
此刻的他就像是一个成了精的树怪。
兰蒂小姐最后还是被他抱着坐在怀里,因为顶着个圆盘的缘故,肩膀上的空间比原本想象之中的还要低矮狭小,人根本坐不进去。
利奇已经不感觉紧张了,此刻的他正在和心中渐渐升起的欲望抗争。
实在是因为兰蒂小姐现在的姿势太诱人了,她刚才说,坐在前面的话更加危险,果然一点没错。
在营地的时候,他和兰蒂待在一起的时间恐怕比和师傅黛娜小姐在一起的时间还长,毕竟他正式的身份是小队的杂务工,归兰蒂小姐管辖。
可是他从来没有特别注意兰蒂小姐。
兰蒂小姐在营地的时候整天都戴着一付眼镜,这付眼镜让她多了一丝知性之美,却也显得有些老气,还容易让人联想起学校里面那位古板的教务主任,那是一个也总是戴着一付眼镜的四十几岁老处女。
但是此刻,拿掉眼镜的兰蒂小姐双手扳住“他”的肩膀、双腿夹住“他”的胯部,看上去的样子要多迷人就有多迷人。
军务官兰蒂似乎根本没有发现利奇的异样,或者她已经发现了却装作毫无所觉,她的头上带着一个金属环,金属环的一头伸出一根纤细的金属线,金属线的另外一头连着上面的圆盘。
她闭着眼睛,双手捂着耳朵,将所有的感知全都集中在精神念力上,透过那个圆盘观察着四周。
突然兰蒂小姐的身体微微一震,她的神情变得异常凝重。
“六点钟方向,七公里左右,有战斗的迹象。”
听到这话,利奇立刻调转了方向。他加快了脚步,不再像刚才那样小心潜行,原本搂住兰蒂小姐的那只手也放了下来挡住身体一侧。
他并不担心军务官会摔下来,因为兰蒂小姐抓得很牢,再说还有皮带绑着呢。
脚下是一连串的搓步,利奇已经习惯了这种步法,只要地形不太陡峭,障碍物也不太多,他都会用这种步法赶路。
这种步法算不上快,但是非常稳,疾步快走的时候上身几乎不动,更妙的是腾挪移转的时候非常轻松,只要脚下稍微用点力气就可以迅速改变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