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村里做土豪 第121节
过了一会,孙小平就停止了。
他吆喝着两条小狗,正想回家,转头看到山谷中所剩不多的玉米,不由得来了兴致,
山谷中七十多亩地,有四十亩左右成了鱼塘和黄鳝养殖池,还有二十多亩玉米地被用来堆放粪肥发酵和地龙养殖,还留下了近十几亩玉米地。
此时玉米棒子水嫩嫩地,用来水煮正合适。
他从空间里面取出了一个塑料桶子,来到玉米地里开始挑选起玉米棒子来,很快就掰了满满的一桶子,提着就往家里走。
杨小燕正跟着苏红梅剥南瓜藤,见到孙小平提了一桶子玉米棒子回来,说道:“你提这么多的玉米棒子回来干什么,现在玉米粒都慢慢变黄了,不好吃。”
孙小平笑道:“没见识了吧!我家山谷的玉米现在吃刚合适,不信,你问问我妈,是不是这样。”
杨小燕疑惑地看向苏红梅,苏红梅笑着点头,认真给杨小燕解释:“我家山谷的三面山坡有些高,遮住了日头,玉米就熟得晚,这个时候吃刚合适,对了,儿子,冰柜里还有排骨,刚好和这些玉米一起煮了。”
孙小平答应一声,就去冰柜拿排骨,放到砧板上,拿起砍骨头的厚背刀子咚咚咚地剁了起来。
杨小燕站起身去厨房取高压锅,把剥好的玉米和砍好排骨放到里面。
孙小平打了半桶井水,往高压锅倒上,端上了煤气灶。
两人配合的很默契,有点夫唱妇随的味道。
苏红梅越看杨小燕越是喜欢,这么好的丫头,漂亮勤快,待人也和善。
而且,她也看得出来,杨小燕对儿子也是相当有好感的。
嗯,一定要让儿子留下她做儿媳妇。
她想了想,从自己的左手上取下来一个精致的银手镯,说道:“杨丫头,来,阿姨送给你一个礼物。”
孙小平从厨房出来,刚好看到了,他的嘴角扯了一下,却没有说话。
“哇,好漂亮!”
杨小燕惊叹道:“上面有花,还有凤凰,这可是老款式,有年头了,阿姨,这手镯很贵重,我不能要。”
她又把手镯递了回来,坚决不肯收。
“拿着吧!”
苏红梅牵过杨小燕的一只手,给她戴了上去。
意味深长地说道:“也没什么贵重不贵重的,就是一只银手镯,是小平他奶奶当初给我的,现在呀!我把它交给你。”
杨小燕的脸色就红了,她听出苏红梅话里的意思了,这是传儿媳妇呢!
可是这不对呀!你儿子都还没正式开口对我表示过呢!
她偷偷地瞄了一眼站在一边的孙小平,还要推辞。
孙小平说话了:“小燕,这是我妈给你的东西,让你拿着你就拿着,推来推去的成什么样子。”
杨小燕就满脸通红地低下头,抚摸着那个镯子,不再说话了,心里很是甜蜜。
“这就对了吗!”
苏红梅溺爱地摸了摸杨小燕的头,心里对这个“儿媳妇”很满意。
过了几天,孙小平闲极思动,开始训练起家里的两只小狗来。
当初在石子塘杨农兵和张祥福带着的五只猎狗,表现的极其出色,让他羡慕不已。
所以,他想通过训练让自家两只小狗也能有好的表现。
两只小狗来到孙家以后,在空间泉水的作用下,长的实在是超乎大家的想象,短短地二十多天时间,居然比别人家的三四个月的小狗都大。
最主要的,两条小狗肥嘟嘟的,毛色光滑油量,表现得异常聪明,浑身透着一股机灵劲,一双水灵灵的眼睛就像是能说话一样,让人看着就会喜欢。
它们的精力充沛,不知疲倦似得,在家里跑前跑后的,很是逗人开心。
而且,对于家里人的命令也像是能听懂一样,拿个鞋子,让他们立着两腿行走,跑圈什么的,都能完成的很好。
杨小燕和杨乐乐每次来看到这两条小狗,都是满身心的羡慕嫉妒恨。
同是一窝狗崽子,自家的那几只都还时不时缠着母狗黑子吸奶呢!
这两只居然已经块要膝盖高了,能上山追野鸡赶兔子了。
杨小燕每次都缠着孙小平问是不是有什么诀窍,要孙小平传授给她。
诀窍么!自然有的,就是空间泉水,可这不能说呀!
因此杨小燕每次问的时候,孙小平都笑而不语,或是顾左言它。
让杨小燕气的牙痒痒的,恨不得扑上去咬他几口。
孙小平现在训练的就是两只小狗的反应能力和撕咬能力,他的方法都是从网络上搜集到的一些方法,比如拿东西扔到空中,让两条小狗跃起用嘴接住,再在手臂上绑上厚棉衣,让两条小狗扑上来撕咬。
他吆喝着两条小狗,正想回家,转头看到山谷中所剩不多的玉米,不由得来了兴致,
山谷中七十多亩地,有四十亩左右成了鱼塘和黄鳝养殖池,还有二十多亩玉米地被用来堆放粪肥发酵和地龙养殖,还留下了近十几亩玉米地。
此时玉米棒子水嫩嫩地,用来水煮正合适。
他从空间里面取出了一个塑料桶子,来到玉米地里开始挑选起玉米棒子来,很快就掰了满满的一桶子,提着就往家里走。
杨小燕正跟着苏红梅剥南瓜藤,见到孙小平提了一桶子玉米棒子回来,说道:“你提这么多的玉米棒子回来干什么,现在玉米粒都慢慢变黄了,不好吃。”
孙小平笑道:“没见识了吧!我家山谷的玉米现在吃刚合适,不信,你问问我妈,是不是这样。”
杨小燕疑惑地看向苏红梅,苏红梅笑着点头,认真给杨小燕解释:“我家山谷的三面山坡有些高,遮住了日头,玉米就熟得晚,这个时候吃刚合适,对了,儿子,冰柜里还有排骨,刚好和这些玉米一起煮了。”
孙小平答应一声,就去冰柜拿排骨,放到砧板上,拿起砍骨头的厚背刀子咚咚咚地剁了起来。
杨小燕站起身去厨房取高压锅,把剥好的玉米和砍好排骨放到里面。
孙小平打了半桶井水,往高压锅倒上,端上了煤气灶。
两人配合的很默契,有点夫唱妇随的味道。
苏红梅越看杨小燕越是喜欢,这么好的丫头,漂亮勤快,待人也和善。
而且,她也看得出来,杨小燕对儿子也是相当有好感的。
嗯,一定要让儿子留下她做儿媳妇。
她想了想,从自己的左手上取下来一个精致的银手镯,说道:“杨丫头,来,阿姨送给你一个礼物。”
孙小平从厨房出来,刚好看到了,他的嘴角扯了一下,却没有说话。
“哇,好漂亮!”
杨小燕惊叹道:“上面有花,还有凤凰,这可是老款式,有年头了,阿姨,这手镯很贵重,我不能要。”
她又把手镯递了回来,坚决不肯收。
“拿着吧!”
苏红梅牵过杨小燕的一只手,给她戴了上去。
意味深长地说道:“也没什么贵重不贵重的,就是一只银手镯,是小平他奶奶当初给我的,现在呀!我把它交给你。”
杨小燕的脸色就红了,她听出苏红梅话里的意思了,这是传儿媳妇呢!
可是这不对呀!你儿子都还没正式开口对我表示过呢!
她偷偷地瞄了一眼站在一边的孙小平,还要推辞。
孙小平说话了:“小燕,这是我妈给你的东西,让你拿着你就拿着,推来推去的成什么样子。”
杨小燕就满脸通红地低下头,抚摸着那个镯子,不再说话了,心里很是甜蜜。
“这就对了吗!”
苏红梅溺爱地摸了摸杨小燕的头,心里对这个“儿媳妇”很满意。
过了几天,孙小平闲极思动,开始训练起家里的两只小狗来。
当初在石子塘杨农兵和张祥福带着的五只猎狗,表现的极其出色,让他羡慕不已。
所以,他想通过训练让自家两只小狗也能有好的表现。
两只小狗来到孙家以后,在空间泉水的作用下,长的实在是超乎大家的想象,短短地二十多天时间,居然比别人家的三四个月的小狗都大。
最主要的,两条小狗肥嘟嘟的,毛色光滑油量,表现得异常聪明,浑身透着一股机灵劲,一双水灵灵的眼睛就像是能说话一样,让人看着就会喜欢。
它们的精力充沛,不知疲倦似得,在家里跑前跑后的,很是逗人开心。
而且,对于家里人的命令也像是能听懂一样,拿个鞋子,让他们立着两腿行走,跑圈什么的,都能完成的很好。
杨小燕和杨乐乐每次来看到这两条小狗,都是满身心的羡慕嫉妒恨。
同是一窝狗崽子,自家的那几只都还时不时缠着母狗黑子吸奶呢!
这两只居然已经块要膝盖高了,能上山追野鸡赶兔子了。
杨小燕每次都缠着孙小平问是不是有什么诀窍,要孙小平传授给她。
诀窍么!自然有的,就是空间泉水,可这不能说呀!
因此杨小燕每次问的时候,孙小平都笑而不语,或是顾左言它。
让杨小燕气的牙痒痒的,恨不得扑上去咬他几口。
孙小平现在训练的就是两只小狗的反应能力和撕咬能力,他的方法都是从网络上搜集到的一些方法,比如拿东西扔到空中,让两条小狗跃起用嘴接住,再在手臂上绑上厚棉衣,让两条小狗扑上来撕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