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小刁民 第131节
刘大宝知道这人参和其他植物不同,这东西具有灵性,自己的灵雨能够让它长到五匹叶已是极致。
试验了一番,他还发现施用灵雨也并不是一次就能够生长到五匹,每一次的浇灌,人参吸收的能力有限,还要消化吸收,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继续。
不过,这已经让刘大宝很高兴了。
这一批的参种一共种了五株人参,估计使用灵雨三四次便能够成材,也就两个星期左右的时间,这对于自己养猪的日常开销是绰绰有余了。
同时,还有下一批人参,那就不止五株了,这要是都卖出去,自己就算不靠养猪也能发家致富了,到时候自己也有底气去娶吴翠花了。
为了防止有人采了自己的人参,刘大宝每株人参都叫了几只毒蛇看守,并给了一滴灵雨。
一般来说,人见到毒蛇都会躲着,也没谁会主动招惹的。
回到家中,刘大宝回屋摆弄起了人参来。
人参已经采回来,可要是往外卖就不那么简单。
想了想,这事还得找于露,毕竟她做了这么多年生意,肯定有门路。
和于露说了这事,于露立马说能帮他找到朋友出手,之后刘大宝将人参的照片发给了她。
过了两个小时左右的时间,于露就给刘大宝回了电话,她一个朋友可以收这株人参,大概三万左右的价格。
三万基本已经超出了刘大宝的预期,野生人参价格虽然难搞,但说实在的,如今中医没落,人参药用成分的替代品又多,现在的需求量不如以前大了。
价格倒是喊的凶,真卖的时候就知道这里面的水分有多大了,五匹叶的,三万已经十分高了。
当然,如果是六匹叶,或者百年大参,那就另说了,毕竟有钱人多,人家喜欢的就是这种极品。
刘大宝本想和于露约定几天后去送参的,可于露一口应承下来说要过来取,说要来家里坐坐。
刘大宝当然欢迎啊,只是心里有些心虚,毕竟自己还没有追到吴翠花呢,这要是被她知道了再瞧出点啥来。
想也白想,刘大宝趁着夜色从锅里面摸出了点啥,就赶紧摸到了卫生所。
有史力的承诺,刘大宝对蔡莹莹的安全也算放心,昨天一夜未归,也不会害怕她出什么事。
进了卫生所,一个瘸腿男的从里面走了出来,这人约莫四十来岁,穿着大裤衩子半截袖,剃着寸头,胡子拉碴的。
他的左脸上,有一道醒目的疤痕,就像是香菇划开刀花的模样。
瘸腿男看了一眼刘大宝,就继续往外走了,刘大宝站在原地,看了看那人的背影,脑海中一段血腥的场面浮现了出来。
这人刘大宝认得,他叫闫立勇,外号钢球子,村里人更喜欢叫他闫三,他以前是村里的大混混,是真正意义上的混子。
刘大宝那会还是一个背书包系领巾的二年级学生,就亲眼目睹过闫三砍人的场景。
刘大宝的认识里,那会的混子和现在不同,是真的敢拿刀捅人的。
或许是年代的不同,那个时候,砍了人也不会被讹诈,顶多给看病花钱,甚至连这个都不用,因为被打被砍的人怕被报复。
所以那会的赖子都敢打架,往死里打,用刀砍。
不像现在,哪怕你打了个人,没准都被讹的倾家荡产,别说砍人了。
钢球子在那会就是靠着不怕死胆量,敢和别人对砍,在大河镇都是很有名气,最后跟了镇子里的一个老大。
和他一比,现在的大赖子史力顶多算是个小朋友,太小打小闹了。
史力这么针对刘大宝,也只是敢动些手段,烧了粮仓毒个猪啥的,再往大了说就是打刘大宝一顿,那次强个人他还后怕个够呛。
然而,再牛逼的人也有法来收,刘大宝上四年级的时候,这钢球子惹到了不该惹的人,就进了笆篱子,就这么蹲了八年,估摸着这会才放出来。
进了屋,蔡莹莹正在喝茶,看得出她好像被闫三吓到了。
也是,他那道疤痕太醒目,眼睛里的杀意太浓了,能不吓人么。
“蔡大夫,你没事吧。”刘大宝笑着将怀里在家蒸好的红薯递了过去,说起来蔡大夫还没吃过自己种的菜呢,想起蔡大夫有吃夜宵的习惯,就拿了过来。
蔡莹莹见是刘大宝,脸上立刻舒展了笑容,惊呼道:“呀,红薯。”
“我自己种的,也不知道你喜不喜欢。”
“当然喜欢啊,我最喜欢吃粗粮了,在学校的时候,每周都要买几次红薯什么的呢。”蔡莹莹大方地接过红薯,掰开一块放入了嘴里,细细地品尝起来。
红薯入口,一股难以言喻的味道瞬间爆发在了口腔之中感受到红薯的甘甜,蔡莹莹眼当即眯在了一起,脸上浮现了惊喜的神情,闪着大眼睛问:“这个真的是你种的么,怎么和外面卖的很不一样,比外面的甜糯可口,而且一点也不腻,简直太好吃了。”
“当然是我种的了,蔡大夫你喜欢就好,你要是喜欢,我以后天天给你拿。”刘大宝看到蔡莹莹喜欢心里也满足,从为自己治病时候开始,他已经把她当做好朋友对待了。
“好呀好呀。”蔡莹莹先是惊喜,而后脸上挂上了失落的神情,眼神落寞地说:“只可惜我再有一个星期就走了,也吃不到几天了。”
“蔡大夫你要走了!”刘大宝心里一凛,不知怎么地有些失落感,不经意间惊呼了出来。
“是啊,期末眼看就要到了,我们这次来支医只有一个半月的时间,之后就要回学校准备报告的事呢。”蔡莹莹眉头舒展,笑着说。
“是这样啊,那,那你以后还会回来吗?”刘大宝犹豫了一下,还是问了出来,也不知为何,他很想知道蔡莹莹的答案。
“应该不会了,大学的支医只有一次。”蔡莹莹咬咬唇,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