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诸天随机转生是什么体验? 第249节
确实需要治疗。
如果是别人说能治疗他,他绝不相信,然而眼前这个Caster是传说中的医神……
次日凌晨。
间桐雁夜在吃了Caster给的药丸后,整个人都轻松了许多:“这就是医神的医术?真是不可思议。”
Caster笑道:“使用从美杜莎那里学来的医术针对你这个病症,疗效恰到好处。”
间桐雁夜微怔:“美杜莎?”
从喀戎那里学到医术还在他的理解范围里,可是美杜莎一个蛇发女妖,还能教医神医术?
算了,这不重要。
重要的是:“还有另一个人,是个小女孩,我希望你能去救治她。”
“另一个患者吗?”
在Caster的理念里,医生就是要在患者面前展现出价值,换言之,患者的存在才能让他亢奋。
不过即便如此,他还是秉着对患者负责的态度,先询问道:“她是什么状况?和你一样吗?”
间桐雁夜点头道:“小樱她和我一样被蛇魔术改造了。”
Caster纠正道:“我是说,她有没有出现肢体瘫痪、头发变白的状况?”
间桐雁夜摇了摇头:“小樱没有肢体瘫痪,头发不是变白,而是变成紫色。”
“紫色?”Caster微怔。
沉默片刻后,他说道:“以我的医术,恐怕治不好她。”
间桐雁夜激动地问道:“为什么?你不是医神吗?”
Caster压制住间桐雁夜,说道:“冷静点,听我说完。”
虽然Caster是所有从者里身体能力最弱的,但即便如此,也是普通人的十几倍。
Caster说道:“你们家的蛇魔术,不如说是病毒魔术,把带有戈耳工特性的病毒注入身体,进行改造。”
他从一开始就察觉到间桐雁夜身体里有股熟悉的气息。
经过几个小时的研究,发觉那股气息的源头是戈耳工特性,顿时意识到这个时代也有人在研究戈耳工之血。
但研究方向与他完全不同。
他是企图再现复活药的奇迹,能够造福世人,而间桐脏砚是专注于改造,只为了长生。
间桐脏砚为此结合虫魔术,研究出了带有戈耳工特性的病毒,简称“戈耳工病毒”。
这种戈耳工病毒传染性极低,而且只能储存在活体里,蛇是储存戈耳工病毒的媒介,因此这种病毒的传播方式只有毒牙注射。
Caster继续道:“你是这种改造里的失败品,而那个小女孩是完成品,我的医术对完成品是没用的。”
前者尚未与戈耳工病毒融合,一点一点剥离异物就可以了,后者已经完成融合,没有异物之分,自然也没法剥离。
就好像细胞里的线粒体,最初也是外来者,如今却已经是细胞的一部分。
间桐雁夜沉声道:“完成品……会怎么样?”
Caster思索道:“大概会变成一个长生不老的吸血种。”
“吸血鬼?”间桐雁夜呆住。
那么温柔可爱的小樱,居然要变成咬别人脖子吸血的魔鬼?而且还不能见到阳光。
Caster纠正道:“不是吸血鬼,而是吸血种。”
间桐雁夜问道:“有什么区别?”
Caster说道:“以美杜莎为例,吸血对她而言是一种可选项,而不是必选项,你明白吗?”
间桐雁夜点了点头。
也就是说,小樱还是能吃普通食物。
Caster说道:“继承戈耳工特性的吸血种,与你印象里的吸血鬼不一样,不会害怕阳光,甚至连吸血方式都不一样。”
圣杯赋予的现代常识里存在一些吸血鬼相关内容,不过都是电影里的吸血鬼形象,与他所知的美杜莎那种吸血种完全不一样。
间桐雁夜诧异道:“难道不是用牙齿咬来吸血?”
Caster摇了摇头,说道:“根据我的经验,美杜莎是用头发和指头吸血的。”
间桐雁夜惊讶道:“头发和指头怎么吸血?”
用牙齿咬破喉咙吸血,等同于在吸血的同时亲吻,是恐怖与琴瑟结合的场面,因此大受欢迎。
如果是用头发、指头吸血,感觉只有恐怖和诡异。
Caster说道:“那是魔拳法里的一种技巧,应该不会被那个叫做小樱的女孩直接继承,必须要后天学习才行。”
其实也能用牙齿咬,但是美杜莎觉得用牙齿效率低,就利用魔拳法的特性,练出用别的器官吸血的方法。
比如指尖吸血法。
用指尖刺入颈动脉,吸收对方的血液,因此衍生出两种吸血指法����左手的灭亡指刺,右手的生存指刺。
被左手刺中,伤口不会愈合,会失血而死。
被右手刺中,伤口会在吸血完成后被治愈。
间桐雁夜没想到吸血还有这么多门道,连忙询问:“你会那个魔拳法吗?”
虽然有些不可思议,但用头发、指头吸血,起码比用牙齿嘴巴吸血的样子好一些。
Caster摊了摊手:“魔拳法是贤者喀戎创造的格斗流派,曾繁荣一时,只是因为学习难度高,自贤者喀戎死后就渐渐失传了……我虽然对此略知一二,但我掌握的魔拳法里没有吸血的技巧。”
间桐雁夜顿时感到失落。
Caster话锋一转,又说道:“不过这次圣杯战争的Assassin就是美杜莎,你可以去问问她。”
间桐雁夜闻言,眼睛一亮,重燃希望。
第二百四十二章 金闪闪,大危机
新的问题来了,怎么找美杜莎?
冬木市虽然不是大都市,但也不算小地方,甚至有个机场,想在冬木市找到美杜莎也绝非易事。
况且美杜莎还是Assassin,有一个名为“气息遮断”的技能,若是想躲藏,几乎没人能找得到她。
然而����
不到一个小时,间桐雁夜就有了消息。
“美杜莎在超市买菜?”
“确切的说,是买豆腐。”
“……”
间桐雁夜没有赶往超市,毕竟美杜莎不可能在超市里等他,不过可以守株待兔,既然美杜莎今天会去超市买豆腐,那么明天多半也会去。
另一边,买完菜的美杜莎回到言峰绮礼的住处,却发觉此地多了个不速之客。
金发红眼,脖子上挂着一条金链子。
正是身着日常服饰的吉尔伽美什。
他坐在屋内最豪华的一张沙发上,瞥了一眼进屋的美杜莎,视若无睹,继续与言峰绮礼的话题:“……时臣那家伙,比我认为的还要无聊。”
昨天晚上。
吉尔伽美什虽然没能了结Berserker的性命,但也算是打爽了。
回到远坂家之后,他让远坂时臣以后就像今晚一样,安安静静地提供魔力即可,赢下圣杯战争就是他给时臣的回报。
之后远坂时臣给出回复。
竟然不许!
还说什么“圣杯战争要秘密进行”、“魔术师要保持神秘”之类的话。
吉尔伽美什大感无趣,离开远坂家,在冬木市绕了半圈,最终找到言峰绮礼的住处……讥笑道:“他寄托于圣杯的心愿居然是前往根源,真是无聊至极的愿望。”
言峰绮礼说道:“前往根源是魔术师的正道,这年头很少有像老师这样传统的魔术师了,至于那些贪恋俗世名利、宝物的魔术师,都是些邪道。”
吉尔伽美什一边品尝红酒,一边冷笑道:“俗世有什么不好?名利、宝物都是我的心头之爱。”
言峰绮礼说道:“因为你就是个庸俗至极的王者,吉尔伽美什。”
吉尔伽美什也不气恼,笑吟吟地问道:“那么你呢?绮礼,你对圣杯许了什么愿望?”
“我……”
言峰绮礼沉吟道:“在昨天之前,我也不知道圣杯选中我的原因。”
吉尔伽美什暗吃一惊。
换言之,言峰绮礼在昨天找到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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