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坠入白垩纪 第144节

  那些植食恐龙,也会选择在这种时候出去吃一些新长出来的嫩枝。

  所以说,雨后的森林,简直就是猎人的天堂。

  迈克腰间的皮带插着崔正惜的狂暴公牛,腱龙的放矛位处,左右两边都绑了两根长矛。

  周健身上背着一张改造过的弓,弓臂还是那个拥有记忆金属的弹簧钢,但上面缠住的鱼线已经拆掉了。

  毕竟他有更加专业的弓弦了。

  现在他背着的弓威力将会更强大,更精准,他这张弓的磅数比娱乐弓最少是三倍,之前用鱼线缠绕的弦,不能够拉的太开,一方面是手痛,另一方面是怕断,现在他就没有这个担忧了。

  阿即跟在巨猿的身旁,他虽然还是一个刚成年的野人,但是身材和体重,仅仅只是比迈克小了一点。

  真不知道他们部落的其他智人,是否会像篮球运动员一样巨大,还是说,阿即只不过是个例。

  阿即手中紧握着长矛,一双眼睛像鹰一样,不断的在森林里面观察,由于骑在龙背上,他们都有很好的视野,可以轻易察觉到周边的异样。

  阿即就没有像野人阿K他们一样,需要往眼睛里面滴入什么药水,和沈野他们一样。

  所以,每一个群体每一个部落,他们都有某一种别人不知道的生存经验。

  智人没有往眼睛滴入什么植物汁,大概率是因为没办法发现,而且他们有巨猿这种辅助性猎兽,根本就不需要那些鸡肋了。

  另外,阿即的长矛也不是骨矛头,而是用黑曜石敲出来的矛头,这种矛头非常锋利,轻轻松松就可以扎进恐龙的厚实皮肉。

  野人阿K他们也有黑曜石小刀,但是并没有制作矛头,至于是什么原因导致他们没这么做,他们没办法说明白。

  但沈野推测出来,有可能这种黑曜石,对于野人来说,获得的渠道比较困难,如果用来制作矛头,很容易会发生断裂,就没办法继续的更换。

  而智人却有丰富的黑曜石。

  “嘘!”

  突然,巨猿在前面的一棵树蕨处停了下来,阿即发出一声嘘声,后面三人也停下了动作。

  阿即看到地面上有脚印了。

  沈野三人也看了过去,发现地面上的确有掠食恐龙特有的兽脚类脚印,那像一片三叶的枫叶,长度大约有70多厘米!

  沈野看到这个脚印,脸色都变了。

  70厘米以上的脚印,由此可以推出出来,它的个头绝对非常恐怖,体长可能高达12米,臀高三四米,体重7吨左右。

  如此庞大的掠食恐龙,沈野目前也是没有见过的,就连之前看到的恶霸龙,跟这个家伙比起来,恐怕像少年站在一个成年人身边一样。

  阿即也吓了一跳。

  他怎么也没想到巨猿竟然给他找了这么一个猎物,现在不知道自己是猎物还是他了!

  迈克和周健也顿时感觉全身鸡皮疙瘩,好像周边的空气都被死亡给笼罩了!

  “见鬼了!脚印这么大,这么深,这个大家伙到底是什么恐龙?”迈克望向沈野问。

  周健也是咂咂舌望向过来,期待得到答案。

  “这极有可能是霸王龙的脚印,但也不一定,也有可能是矮暴龙的脚印,不管是哪一种,对我们来说都是极其的危险!”

  沈野说道。

  “要不我们回去?”

  迈克吞了吞唾沫问。

  面对这个脚印,打退堂鼓并不丢人,哪怕是想要成为部落勇士的阿即,此刻也陷入了深深的思考。

  他眼神都变得清澈了。

  要知道就算他的腿没有骨折,面对这样的存在,也是会害怕得发抖的。

  更何况,他现在根本就没办法灵活的捕猎了,只能靠巨猿辅助,然后自己想办法靠近往猎物心脏捅一下。

  可是,面对这个巨物,他迟疑了,到底要不要追踪。

  身下的腱龙似乎变开始害怕了,显得躁动不安。

  “先看看阿即怎么决定吧!”

  沈野当然想要回去了,但是要与野人阿即成为真正的生死之交,这样的机会可能就只有一次。

  因为这次如果不跟着去,他可能也没机会活命了。

  与智人交好的这条线就彻底的断绝了。

  阿即迟疑了很一会儿,大概是觉得现在错过可能再也没有机会了,加上部落里对勇士的敬畏,那是每一个少年野人追求的。

  杀一只霸王龙与杀一只蛇发女怪龙的待遇是完全不一样的。

  霸王龙这是可遇不可求的,这种顶级掠食行踪难测,其行动迅速,反应灵敏。

  部落里曾经只有一个勇士完成这一个壮举,但只霸王龙只是一个三吨多的,与这只比差远了。

  他的荣耀是部落的灯塔。

  如果自己也能杀一只比他更大的霸王龙,那自己将来一定能当勇士首领!

  “轮!”

  阿即喊了一声,巨猿虽然也害怕,但还是往脚印前方追踪而去。

  阿即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的沈野他们。

  他对沈野说了一些话,意思是这只巨兽太大了,要他们合作,到时肉可以归沈野他们,他只要霸王龙的头骨。

  并且表示了感激。

  沈野拍着胸口向他承诺,一定会让他完成任务。

  阿即眼中多了一份感激和激动。

  在部落的规定里,个头超过两个人身高的巨兽,是允许与其他人合作的。

  但追踪霸王龙的任务并不简单,巨猿的嗅觉是优于人类的,但也不会比狗强,靠气味来追踪这只巨兽是行不通的,只能靠脚印。

  如果去到了没有脚印的岩石地面,就得花时间在周边重新寻找。

  这一追踪就追了两个小时。

  沈野一直在看指南针,并且将口袋里的本子拿出来做记录。

  要是在这片森林里迷失了方向,他可能就回不来了!

  在外面过夜的危险性极高。

  很快,他们追到了一片开阔地带,那里的地面冒着热气,周边的植物在这样的热气环境下,根本活不成。

  前面三公里左右,就是那座活火山了。

第138章 血腥战场

  “那些是地热喷流吧,真恐怖,要是无意闯进来,那不得被烫熟!?”周健看着那一片喷着高热气体的空地,发出感叹。

  “霸王龙应该不会走这种地方,脚印又跟丢了!”

  沈野摇摇头,看来这次狩猎又要落空了。

  而这里离火山这么近了,搞不好会遇上火山哨这边的人。

  “阿即。”

  沈野喊了一声阿即,用手做了一个打道回府的动作。

  阿即虽然很失落,本来已经鼓起勇气准备与霸王龙决一死战了,结果没想到还是落空了。

  阿即喊住了巨猿,开始返回。

  阿即是一个野外高手,从小就与森林打交道,他根本不需要任何标记,抬头看看太阳,然后就找到了一个方向,带路走在前面。

  迈克也暗暗呼了一口气。

  还好没有碰上霸王龙,不然,自己可能就要交待在这里了。

  而周健自然也是松了口气。

  毕竟,他也不想那么快死掉,而且才交到一个女朋友,就这么死了,太不值当了。

  更重要的是,他真的想要回到现代去。

  凭着这一次的经历,绝对可以当上一个大网红,到时还清那些钱根本不是什么难事。

  “吼!”

  此时,前方山谷之中突然传来了一声震耳欲聋的巨大响声。

  众人立即停止了脚步。

  这声音把身下的腱龙吓得团团转起来,只怕一释放缰绳,它们就会奔逃开去了!

  不要说腱龙它们,沈野三人也被低沉洪亮的声音给震得心脏乱跳,这是物理意义上的心脏乱跳,不是形容词。

  如同广场大功率喇叭释放的声音,连心脏的血液都被震得翻涌。

  “轮!”

  阿即喊了一声,立即骑着腱龙往前走!

  他虽然害怕,但是他更怕自己成不了一个真正的勇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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