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坠入白垩纪 第7节

  灾难以后,祈祷成了他们这些人的日常,只有少数亚洲人没有这样做。

  沈野来到张启明跟前。

  “张大哥,去跟他们说,我在飞机上做了一个梦,梦见了上帝,是上帝派我来打救大家的,发挥你的口才,说得生动可信一点。”

  沈野说。

  张启明愣了一下,有些不解。

  “为什么要这样说?”

  “人在遇到无法改变的绝境时,理智会被削弱,转而相信一些虚无飘渺的东西,他们需要一些神迹,人们总是会在穷途末路的时候,总会选择求神拜佛,将希望寄托在理性和人性之上……这是灾难心理学,我没法一一解释,总之你照办就是了。”

  沈野没说下去,要说完这套理论,他会渴死。

  (有兴趣者可看章末的注明)

  而且,沈野根本不需要他们相信,他们现在需要一个主心骨站出来领导他们,领导不行,他们可以搞下台,再弄一个上去,他们完全就是零成本,所以不管他说什么,都不受影响的,但说出来,却可以堵住一些人嘴,加快做事效率。

  如搬运尸体,烧毁尸体,就不需要多余的解释和讨论,会自动合理化,错了也有人负责,不关自己事。

  “好,我这就去。”

  张启明来到了围成圈的幸存者跟前。

  那些欧美人,依然在祈祷,求上帝原谅之类的。

  “大家不必为此而难受,这一切都是上帝的旨意!”

  张启明大声道,在场的西方人纷纷安静了下来,张启明见起到了效果,接着又大声道。

  “在飞机上时,沈野先生做了一个很长的梦,梦里,见到了上帝,上帝告诉他,这一切都是对我们的考验,而他是上帝派下来引导我们的,他会带着我们活下去,直到我们每一个人通过上帝的考验!”

  张启明的话,让得在场的西方人眼中有了光。

  这时,沈野适时走了过来。

  “是的,上帝告诉我,我们都有罪,只有经过了这一次考验,我们才能赎罪,才会得到上帝的宽恕,才能让灵魂得到永生……”

  沈野动情的演说着。

  场下有不少西方女人哭得唏里哗啦。

  但,那些亚洲人却翻着白眼,嘘声不断。

  “真他妈能扯!”

  有个年轻的亚洲人冷笑一声。

  旁边的一个西方大妈狠狠的瞪了他一眼。

  “上帝不会原谅你这种愚蠢的人!”

  “不是,这就是在讲故事啊……”

  那个亚洲人还想解释,却有更多的欧美人围了上来。

  “你这个蠢人,那你怎么解释,我们出现在白垩纪?又刚好出现沈先生这个求生专家?除了万能的上帝,谁还有这样的能力?!”

  “他万能……他能创造自己举不……”

  那个亚洲青年话没说完,看到那一双双吃人的眼神,就生生咽了下去。

  “我信,我信了,还不行吗?”

  再说下去,他真害怕睡觉的时候,被这些狂热分子用石头砸碎脑壳。

  (注明:主角这行为可理解为君权神授:类似洪秀全自称上帝之子,朱元璋的梦授神丸,一些现实庙宇开设前出现神迹等等,人是复杂、自负又懦弱的,只有一种高于人性和理性的东西才能使一群恐慌的幸存者,达成临时性的共识和团结,他们不需要管这个梦是真是假,正如也没人相信洪秀全和朱元璋的出身一样,百姓们只是需要一个负责人而已,而负责人也只需找个借口让权力合理化,免去无效争辩。历史上许多这样的心理学应用。这是一种高效的统治和笼络人心的手段。有历史学和社会心理学支撑的,并非空说。展开写就太复杂了,影响剧情进度,故浅说)

第7章 羊群效应

  沈野自然能料到这样的情况。

  他不需要所有人都相信,心理学上有一个词叫从众心理,只要有大部分人相信,并且另一部分人找不到更好的解释时,慢慢就会被同化。

  他们内心信不信不重要,大环境下,他们行为上服从就够了。

  其他人见你这样,也会跟着这样做。

  这行为是管理心理学上的羊群效应。

  张启明看到人群中的反应,他不由得心服口服,自己真的是被这个年轻人上了一课。

  “野哥,我们接下来该怎么做?”

  说话的是一个强壮的白人男子,他之前跟随着迈克的。

  现在望向沈野,眼神里充满了敬畏。

  “大家去周边尽可能捡多一些柴火回来,我们需要烧足一个晚上的柴火,同时也要将这些尸体烧了,不然会引来更多野兽,另外,手巧的人,自发去制作长矛!”

  沈野安排下去。

  那些洋人表现得非常积极。

  对于烧尸体的行为,也不再内疚,也没有了心理负担。

  刚才那个亚洲青年却一副懒散的样子。

  他身上穿的全是名牌,裤子是克罗心牛仔裤,上衣是爱马仕T恤,鞋子是耐克概念鞋。

  跟随在他身边的还有三个年轻人,两个漂亮的小妞。

  那个青年来到沈野的跟前,一脸的不爽。

  “沈野,你忽悠他们可以,但想忽悠我们没门,别以为我不知道,你这个小网红,就是一个造假的,什么屁求生专家,你要想让我不拆穿你,以后听老子的!”

  沈野笑了。

  如果是之前,他还真的有点怕。

  但是,现在他只需要一句话就可以让他们死。

  “你叫什么名字?”

  沈野淡定地问。

  “王浩,你没听说吧,京圈太子爷!”

  旁边的一个青年插口说道,那个王浩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

  “你听过千金之子坐不垂堂这句话吧?”

  沈野这么一问,他们几个都愣了一下,旋即尴尬红了脸。

  “什么意思?”

  沈野挥了一下手,张启明上前一步。

  “意思就是说,家境富有的人,不会坐在屋檐下,以防瓦片坠落伤人,你们现在的行为,与坐在屋檐下没有区别,现在野哥是所有人的主心骨,你却在挑战主心骨,甚至想毁了所有人的希望,你觉得需要野哥动手吗?”

  张启明笑着解释。

  那个王浩脸色一阵青一阵白。

  沈野拍了拍王浩的肩膀。

  什么也没说走开了。

  他身后两个穿着时尚的嫩妹见状,互视一眼。

  “王哥,我们去忙了!”

  这两个嫩妹说完,直接从这几个青年身边走过,追上了沈野。

  “野哥,我叫陈��,这位是我的闺蜜刘思诗!很高兴认识你!”

  沈野看了一眼这两个嫩妹。

  陈��上身穿着一件粉色紧身的短袖T恤,下身是一条蓝白色的牛仔裤,身材比例很好,皮肤很白,鹅蛋脸上,柳眉明眸,唇红齿白,妥妥一个标致的东方美人。

  另一个叫刘思诗的女孩子,看起来也是十九二十岁,身高与陈��相当,但身材要更苗条,没有陈��那种妩媚,却多了一些青春的气息,像高中男生的白月光女生。

  她与陈��衣着不同,她穿着白色衬衣和一条褐色的牛仔短裙,穿着肉色丝袜和运动鞋。

  “如果我是你们,最好就是去找两件外套穿上,晚上蚊子多,咬了搞不好会生病的,谁也不知道那些蚊子是否带病毒或细菌。”

  沈野提醒说。

  沈野说完,陈��连忙点头。

  “多谢野哥提醒!思诗,我们去找衣服吧!”陈��说。

  “可是,那些是死人的衣服……”

  “你怕死还是怕死人?”陈��没好气地问,刘思诗被问得一时不知如何回应,只好与陈��去衣服堆中找衣服了。

  其他人还没有这个意识。

  王浩四人围在一起。

  “浩哥,难道我们就这么算了?你看那两个贱人,真是墙头草,刚才还一个劲地叫浩哥浩哥呢,现在就变成了野哥野哥了!我们被一个小网红骑头上了。”

  其中一个年轻人在王浩耳边说。

  王浩脸色难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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