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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6:我在大英当文豪 第235节

  他放下手中的《新纪元》,那上面《四签名》的故事刚刚连载到高潮部分。

  托比正带领着福尔摩斯和华生在泰晤士河上展开紧张的追逐。

  “写不光故事和诗歌能写的这么好,现在连破案都能指导苏格兰场。这样的人才,在我们大英帝国,可是不多见啊。”

  威廉四世摸了摸下巴,眼中闪过一丝欣赏。

  “一个只会写东西的作家,或许只能得到一笔年金。但一个能为帝国解决实际问题的人,值得更高的荣誉。”

  他转向侍从长,用一种不经意的口吻说道。

  “你觉得,授予米歇尔先生一个爵位,怎么样?”

  侍从长的心猛地一跳。

  封爵?

  这可不是一笔年金那么简单。

  这是对一个人社会地位的最高认可,意味着他将正式迈入贵族的行列。

  一个平民出身的作家,因为写小说和提建议而被封为爵士?

  虽然正式的那种可以世袭的爵位不太可能。

  但哪怕是最低级的骑士,都已经足够的厉害。

  这在大英帝国的历史上,绝对是前无古人。

  米歇尔要是有个骑士的头衔,也算是进入了贵族的行列。

  出门能够被叫做米歇尔爵士的那种。

  “陛下,这……是否有些太快了?”

  侍从长小心翼翼地提醒。

  “快什么?”

  威廉四世摆了摆手。

  “牛顿因为发现了万有引力而被封爵,威灵顿因为打败了拿破仑而被封公爵。米歇尔用他的智慧,为帝国带来了全新的文学形式,还提高了我们警察的办案效率,这难道不是巨大的贡献吗?”

  “先放放风声出去,看看内阁和那些老贵族的反应。”

  国王陛下显然已经下定了决心。

  现在不封爵士,难道等到自己老死吗?

  有权不用,难道等着过期吗?

  很显然,这相当于把这位天才和自己深度捆绑着。

  更何况,到了威廉四世这个年纪。

  名声,或者说青史留名才是他所追求的。

  想想看,以后一提到米歇尔就必然提到他威廉四世的慧眼识才……

  正是他威廉四世将米歇尔这位大英帝国几百年一遇的天才挖掘出来的。

  这感觉简直不要太好。

  “我倒要看看,谁敢反对我嘉奖一个为大英带来荣誉的天才。”

  这个消息,如同一阵风,很快就在伦敦的上流社会悄悄流传开来。

  米歇尔对此却一无所知。

  随着《四签名》的连载接近尾声,他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时间。

  苏格兰场的工作已经步入正轨,他只需要偶尔过去看看卷宗,提供一些方向性的建议即可。

  他将更多的心思,放在了自己下一部作品的构思上。

  侦探小说虽然大获成功,但他并不想被这个标签束缚。

  米歇尔正准备着一部全新的作品。

  一部关于艺术、关于命运抗争的故事。

第177章 《约翰.克里斯朵夫》

  福尔摩斯故事带来的巨大成功和声望,并没有让米歇尔感到满足。

  “福尔摩斯之父”这个标签既是巨大的荣誉,同时也是一种无形的束缚、

  历史上,福尔摩斯的作者,我们的阿瑟.柯南.道尔爵士也是这样想的。

  他担心人们只知道他创造了福尔摩斯,不知道他的其他作品。

  事实上,阿瑟一直有这个想法。

  他甚至在和母亲交流的信件中提起过这点,但都被劝阻了。

  原因是阿瑟的母亲也喜欢看福尔摩斯.....

  所以,感谢阿瑟的母亲吧,不然福尔摩斯的死亡可能还要来得更早一些.......

  都怪该死的福尔摩斯,耽误了我其他作品的创作!

  于是阿瑟灵机一动,在福尔摩斯短篇小说《最后一案》中,有意地让福尔摩斯坠崖身亡。

  和反派同归于尽。

  福尔摩斯死了,阿瑟也终于可以开始创作他的真爱,历史小说......

  毫无疑问,在阿瑟自己看来,历史小说才是他的真爱,也远远比侦探小说有意义的多。

  事实上,阿瑟最开始的创作也正是历史小说的题材。

  虽然扑街到姥姥家了.......

  可惜,对阿瑟.柯南.道尔的想法,读者并不买账。

  他们很快就用脚投票了,这也让出版商血亏......

  拿捏不了你,那我们还拿捏不了你的出版商吗?

  至于出版商和你,那就是你们自己的事情了。

  最后在出版商的压力下,也是生活所迫,阿瑟不得不将福尔摩斯安排复活。

  随后又创作了不少福尔摩斯的精彩故事。

  可以说,阿瑟.柯南.道尔的一生都尝试着通过创作其他畅销作品来摆脱福尔摩斯,但始终未能如愿,收效甚微。

  他本人已经和福尔摩斯这个人物紧紧地捆绑在一起了。

  (图为漫画家创作的讽刺漫画,漫画中阿瑟被描绘成被锁链禁锢的形象,锁链的另外一端正是其笔下最著名的角色福尔摩斯。)

  好在,和可怜的阿瑟不同。

  米歇尔脑中可有着人类两个世纪的精神财富。

  福尔摩斯只会成为他作品的一行,而不是全部。

  在圣詹姆斯宫的那晚,与透纳关于崇高感的短暂交流,在他心里埋下了一颗种子。

  加上前段时间在透纳画室中的奇遇。

  那颗种子,在最近这段时间里,悄然生根发芽。

  米歇尔想要写一部全新的作品。

  一部关于艺术,关于天才,关于与命运不屈抗争的故事。

  一部真正能够展现那种震撼灵魂的崇高之美的作品。

  这个世界太烂了,需要英雄主义与理想主义!

  而这部作品,在他的脑海中,早已有了清晰的轮廓。

  正是罗曼.罗兰的《约翰.克里斯朵夫》。

  一部讲述一个音乐天才的故事。

  一部在时代的洪流中,追求真理与艺术的英雄史诗。

  毫无疑问,这是一项极为艰巨的挑战。

  和《基督山伯爵》这种几乎不太用改动的作品不同。

  这部洋洋洒洒上百万字的巨著,想要完美地移植到这个时代,难度极大。

  原著中涉及了不少十九世纪末到二十世纪初的欧洲大陆的社会思潮与历史背景,这些都需要米歇尔进行精心的改编和替换。

  好在,故事的人物原型,那位伟大的音乐家贝多芬,已于十年前的维也纳与世长辞。

  这也为米歇尔的“创作”扫清了一些障碍,让他可以更加大胆地去塑造故事。

  事实上,这部作品的主角正是贝多芬与作者罗曼罗兰性格的混合......

  再加上了一些音乐家的影子。

  《约翰.克里斯朵夫》这篇作品,也成功地帮助罗曼罗兰,夺下了1915年的诺贝尔文学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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