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未婚妻是天仙妈 第115节
但现实与理想往往是背道而驰,芳草中相依为命的兄妹二人在相继失去父母之后的被迫走上了违法之路,依靠盗窃维持二人生存……
生存还是守法?
想必是很多人在看完这个小说心中非常疑惑的一点。
这也是我疑惑的一点,当前国际发达国家法律理论的发展,要比国内先进,但依旧解决不了这种事情。
这是一个社会问题,而不是一个法律问题。
我们的社会需要建立更完善的保障的制度……
最好我想一句话来结尾:我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我无处容身,只是,你凭什么审判我的灵魂?”
……
程开颜看完,不得不佩服小姨看待问题的角度之宽广,把报纸折好放兜里。
眼睛一瞥,在报摊旁边的床板上看到一排排灰白色、矮嘟嘟胖墩墩的瓷瓶子。
瓶口蒙一张蓝白相间的纸片,用橡皮筋绷住,纸上写着“蜂蜜老酸奶”,并在最中间画一头牛。
酸奶!
还有这玩意儿?
程开颜心中惊叹。
其实这玩意是从六十年代开始卖的,也拿瓷罐装,一罐足足有半斤,吃的时候加一勺白糖,属于有钱人干部家庭才消费得起。
现在改革开放了,已经是大部分北京人都消费得起的零食。
这会儿正是酸奶最鼎盛的时期,BJ有30多家不同的厂子生产瓷罐酸奶。
由于保质期极短、必须冷藏保存,瓷罐酸奶多摆在街头巷尾的报刊亭、杂货店、冷饮摊,由送奶员骑着三轮车每日配送。
“来三瓶酸奶。”
程开颜看了眼不远处的两丫头,冲摊主说道。
“一罐两毛,就在这儿喝,喝完把瓶子给我。”
“过来过来!”
程开颜招招手,两个小丫头屁颠屁颠的跑过来,然后三人喜滋滋的往马路牙子一蹲,怀里抱着个大瓷瓶,一边看着来来往往的人流,嘴里叼着根吸管。
吸溜吸溜~
酸酸甜甜,倍儿好喝!
……
一上午的时间就在两个小姑娘的攀比聊天中度过,中间程开颜一共收了十几斤废品。
几个小物件,一个小首饰匣子,紫檀木笔筒子,还有一个镇纸,明代小瓷碗。
一口气拉到废品回收站把废品卖了。
今天一共支出四块二,十几斤包含铁铜的废品卖了两块多钱。
“收工收工!一人一毛钱。”
“再见。”
宋莞被程开颜送到车站,随后看二人骑着三轮车逐渐远去的背影,心中有些不舍。
虽然是收破烂,讲真还蛮好玩的。
宋莞心想着,随后转头进了一家书店。
“店员同志,有没有芳草?我想买一本。”
……
北师大老教师宿舍。
宋莞噔噔噔上楼,然后披头散发,小脸红扑扑的推开房门,往沙发上一坐。
“哎呦!你这丫头跑哪儿去野了?身上全脏了,还出了一身汗。”
宋妈看到她这一身的痕迹,顿时尖着嗓子大声喊道。
“我……我跟朋友去玩儿了。”
宋莞缩了缩脖子,她可不敢说自己去收破烂去了,随后给两个哥哥投去求救的目光。
“算了算了,大过年。”
“就是,大过年的谁家打孩子。”
宋建春和宋建明连忙声援道。
“快去打水洗个澡,换身衣服!”
“知道了!烦死了。”
宋莞被宋妈提溜着走了。
宋建明看着二人远去的背影,笑了起来,这段时间他在家里的地位算是稳步上升,职位上已经是正式的助教员,还在《今天》上发表了两篇诗歌,拿到了二十几块钱的稿费,还有诗歌比赛上获得的自行车票卖了二十块。
一时间家里过了个肥年,这让宋建明心中得意不已。
他也终于熬出头了,以后的路好走的多了。
“虽然没那位快就是了……”
宋建明想到程开颜那张脸,一时间有些恍然。
他低头看去,只见一本红色的书出现在眼前。
他好奇的拿起来,翻看起来。
芳草,程开颜著。
宋建明挑了挑眉,继续往下看着,慢慢的,他整张脸红得滴血,眼眶里满是不可置信。
第106章 宋建明自尽
狭小逼窘的房间里,堆满了大大小小的杂物,墙壁上贴着几张的黑白色照片正是宋建明少年时以及青年时期的照片。
宋建明一个人捧着本书靠在床上,偏着头看向窗边随风飘动的老式窗帘,窗台上种着一朵洁白的兰花,娇嫩的花瓣在阳光下被晒得透亮。
陡然天边一朵乌云飘来遮挡住明媚的阳光,一瞬间阳光黯淡下来,光线变得阴冷几分,这让客厅里的气氛变得有些诡异的安静。
“嗬嗬——”
宋建明的眼眸通红,密布的血丝像蜘蛛网一样爬满眼球,看着格外渗人,用力的手臂上根根血管迸发,紧紧攥着单薄的书页,攥出细细的褶皱,他张着嘴说不出话来,只能发出嗬气的声音。
此时的他,全然没了在学生眼中知识分子清高谦谦有礼的模样,反而像极了一只被戳中要害的野兽。
“这怎么可能……怎么有这种事情发生……”
宋建明看着空旷的房间,只觉得书中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人物不停地在眼前闪过。
像是发生幻视一样,血淋淋的脸,烧焦的躯体,那个夜晚在河边摇曳的野草。
一瞬间让他回忆起几年前在南疆乡下的知青生活,在那里他认识了一个和书中的小芳同样善良美好的女人。
同样的结婚,同样的生子,同样为了事业为了前途选择了回到繁华的北京城。
种种联系之下,很难不让他产生,这本书就是在写他自己。
这是一种怎样的感觉呢?
就像是康复期的病人,在医院治疗被医生一点一点的揭开厚重的,覆盖全身的血痂,本以为已经完全愈合,却不料一股揪心撕裂的疼痛瞬间席卷全身,腥臭腐朽的皮肉在看似坚硬的血痂下早已腐烂生蛆,殷红到发黑的血液“嗤的一声”喷涌而出,溅了他一脸,甚至还带着腐蚀性将他曾经完好的脸皮腐蚀得一干二净。
什么爱情,什么美好,什么理想前途在这一刻都化身蠕动的蛆虫,啃食着他所剩无几的血肉。
那种往事被揭露开的感觉,宋建明感觉自己就像西方中世纪的吸血鬼被人押解到放在阳光暴晒,晒得冒烟,晒得吱吱声响,晒得皮肉绽开。
更像浑身都浸泡在高浓度酒精中滋滋冒泡,让他几欲崩溃,本以为坚固的心理防线瞬间被击穿。
“好想去死……”
一个念头瞬息之间占满了宋建明全部的心思,全部的思考能力在这一刻统统像生生了锈的齿轮无法转动。
“妈,我想买双新鞋子好不好?雪地靴的那种,可暖和呢,我朋友就有一双。”
“等到下次考试考了全班第一再说。”
“啊~这要等到什么时候啊?”
卧室门外传来母亲和小妹嬉闹的声音,这一瞬间将宋建明的理智拉回到现实,拉回到生的边缘。
“先去找找。”
宋建明扔下书,头也不回走出房门,穿过客厅,路过母亲和妹妹,径直的走了出去。
“哎,老大,你这会儿出去干嘛啊?要吃午饭了。”
“大哥,帮我买点铅笔回来。”
宋妈和宋莞冲着他的背影喊道,但都没能得到回应。
“奇怪,怎么不理人呐。”
“应该是忽然忽然有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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