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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未婚妻是天仙妈 第200节

  “真好啊。”

  下午一点半,刘晓莉醒了过来,在看到程开颜也睡着了之后,半睁半闭的眼眸闪过浓浓的羞涩与甜蜜。

  她伸手摸了摸口袋,拿出一条棕色皮质表带,又小心翼翼的捧着程开颜的右手,手腕上那块银色手表在光线中闪闪发亮。

  “咔嚓……”

  刘晓莉将其取下,换上自己亲手制作的表带,然后再给他戴上。

  这时候程开颜醒了,“怎么了?”

  “你看看!我给你做的新表带!”

  刘晓莉捧着他的手,将手表放在他眼前,让他看清楚,眼中带着自豪与期待。

  “很漂亮,谢谢你。”

  “不客气,这是情侣款的,我也有。”

  她抬起手,衬衣的袖子滑落,露出一截白生生的手臂还有同款式的手表,“整个天下独此一对,再无其他。”

  嗯……加班。

  后续会考虑加更的,但是更新时间可能会往后推,大概九、十点样子。

第158章 矜持克制的女孩与新作完本

  “你还怪心灵手巧的……”

  下午一点多钟。

  教室的窗外是一片茂密的花丛,绿油油的植被,姹紫千红的花卉争奇斗艳。

  只可惜这样的美景少有人欣赏,舞蹈学院的教室与其他学校的教室不太一样,基本无人问津。

  舞房才是学生们最常出没的地方。

  因此程开颜,刘晓莉二人在此处无人打搅。

  “那当然了,我可是十一二岁就一个人在江城生活了,像袜子,口袋这些地方破了我都是自己补的。”

  刘晓莉松开他的手,轻声说道。

  “厉害!”

  程开颜竖起一个大拇哥儿。

  嗯,心灵手巧的少女,家务力MAX!

  “嘿嘿。”

  刘晓莉喜悦之色溢于言表,这时她低头注意到自己现在的姿势:

  程开颜坐在凳子上,而自己不知是什么时候被他抱到腿上跨坐着,面对着面,肉贴着肉。

  四月底的天气已经有些热了,刘晓莉也只是穿了一件外裤,单薄的很。

  淡淡的热意从二人大腿接触的部位源源不断的袭来。

  她估算了下时间,这样保持有一个多小时了。

  于是刘晓莉撑着座椅从程开颜身上下来,坐回到旁边的座位上。

  “怎么了?”

  程开颜有些奇怪。

  “没怎么,腿麻不麻?”

  女孩抿了抿唇角,伸手在他的腿上捏了捏,关心的问。

  其实她刚才是很羞涩的,毕竟那样的姿势对一个情窦初开,懵懂纯洁的处子而言是相当大胆的。

  但意识到这样的姿势保持了将近两个小时,羞意便被另一种情绪压下。

  “还好……”程开颜温柔的笑了笑,心思细腻如他,一下子就懂了,玩笑道:“别说一个多小时了,就是坐上一整天我都没事。”

  “……”

  什么一整天啊,你以为你身体很好是吧?

  刘晓莉并不做声,只是白了他一眼。

  黑白分明的眸子浮着莹莹春水,好似春日里的西湖一般妩媚动人,又不失清纯俏皮。

  好美!

  程开颜在心中惊叹,偏头过去,想再亲一下,但是被女孩伸手按住。

  ‘怎么不让亲了?害羞了?’

  很快就得到了回答。

  “不要总是想着那个,快要上课了。”

  刘晓莉小声说,她脸上带着冷静的神色。

  方才二人分开坐了几分钟,理智重新回到高地。

  现在马上要上课了,要是再亲的话,恐怕腿都要软了……

  “好吧。”

  程开颜点点头,他不是喜欢强迫别人的那种。

  另外晓莉姐一边一本正经的拒绝,一边红着脸腿软的样子真的挺反差的。

  话音刚落,果不其然,上课铃声响起来了。

  “伱看,上课了吧?”

  “开颜,你待会要回去吗?那个……能不能……待会下课的时候等我?”

  刘晓莉眨眨眼,期待的看着程开颜。

  虽然理智告诉自己,距离下午下课还有几个小时,程开颜在这里会很无聊的,但还是有些任性的问了出口。

  “可以我就在这里等你,正好这段时间我在写新故事,在哪里写不是写?”

  程开颜爽快答应下来,事实上他也没打算走来着。

  他的稿纸就放在带盒饭的布袋子下面,只不过没带墨水,写不了多少字就是了。

  “嗯嗯。”

  刘晓莉听到走廊上陆陆续续传来脚步声,正要拧身离去,走到门口,却折返回来。

  “怎么了?”

  程开颜诧异道,然而下一秒,一阵香风袭来,柔软湿软的触感印在脸上。

  “我走啦!待会再见。”

  清丽的背影转瞬即逝,余留一地香风。

  教室迅速安静下来,程开颜收敛心思,将稿纸拿出来,有条不紊的继续写着。

  牧羊少年这个故事文字简单,朴实,故事也简单。

  与其说是小说,倒不如说是一篇童话故事。

  这段时间,他的时间基本上都花在这个故事上,估计加快点进度今天能写完。

  除了地名,人名之外,其他的基本上完全架空。

  因此程开颜除了改一下地名人名,让其更加符合国人阅读习惯即可,并不影响故事主题和剧情变化。

  不过,圣地亚哥这个名字他并不打算的更改,牧羊少年的名字在故事中有着特殊的寓意。

  一周前,牧羊的少年在朋友的介绍下去纺织店卖羊毛。

  纺织店的老板有个女儿,他在看到那个女孩的一刻就深深的爱上了,甚至有种永远定居在小镇上的冲动,这就是他的天命!

  这天早上,他决定打算去附近的小镇看看。

  不过他很担心那个女孩会不会忘记了他,会不会有一个赶着更多羊的牧羊人,去向女孩求婚了?

  他想起自己做过的梦。

  为此他在镇上找到一个会解梦的老妇人,但老妇人的话说了跟没说一样,令他很失望。

  他回到镇上的广场,坐着看书,一个自称是先知的老人坐了过来,先知告诉了少年他的一切,姓名,父母,来历……

  这让他很敬佩,先知告诉他有一种叫做天命的东西。

  商店老板的女儿是不是他的天命?

  先知说是的,但他指着广场上一个卖爆米花的小贩说,小贩也曾梦想去云游,但是他最终选择年复一年地攒钱,理由是卖爆米花的比牧羊人有地位,人们宁愿把女儿嫁给卖爆米花的,也不愿嫁给牧羊人。

  这让男孩心中刺痛,女孩所在的镇上也有卖爆米花的。

  于是在老人离开后,牧羊少年漫无目的地走到了一个港口的售票处,他知道自己只需要卖掉一只羊就可以到海峡对岸去。

  海风越刮越猛,男孩知道他在习以为常和意欲得到的东西之间,必须做出抉择。

  商人的女儿她并不像羊群那么重要,因为女孩并不依赖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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