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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综:人在洪兴,陈浩南被玩坏了 第178节

  “乌蝇,是我。会开完了。”

  “官哥!”乌蝇的声音透着紧张,“怎么样?”

  “我抽中了签,三天内干掉连浩龙。”李世官说,语气平静得像在说晚饭吃什么,“作为交换,蒋天生答应把旺角给我。”

  电话那头沉默了两秒,然后传来乌瑜倒吸冷气的声音:“官哥,这……连浩龙现在……”

  “我知道。”李世官打断他,“通知所有兄弟,从现在起,全面备战。场子晚上九点前清场,所有进出人员严格检查。连浩龙随时会来。”

  “是!”乌蝇的声音变得坚决,“官哥您什么时候回来?”

  “马上。”李世官拉开车门,“还有,让阿华和细伟到我办公室等我。有任务给他们。”

  “明白!”

第240章 连浩龙的夙愿

  接下生死签的第二天傍晚,荃湾雅情娱乐。

  李世官站在办公室窗前,手里捏着一张烫金的黑色邀请函。

  函纸很厚,边缘用金线滚边,正面用毛笔写着遒劲有力的三个字:生死帖。

  落款:连浩龙。

  邀请函是半小时前送到的。

  一个穿着黑色西装、戴着墨镜的中年男人,直接走进雅情娱乐大厅,将帖子放在前台,只说了一句“龙哥给李堂主的”,转身就走。

  乌蝇带人想拦,被李世官制止了。

  “连浩龙这是唱的哪出?”乌蝇站在办公桌前,眉头紧锁,“他知道官哥你接下了生死签,不躲起来,反而主动下帖?还选在尖沙咀长信大厦顶楼……那是忠信义的地盘吧?”

  “是忠信义的地盘。”李世官合上帖子,转身走到酒柜前,倒了杯威士忌,“但连浩龙现在孤家寡人,忠信义名存实亡,地盘不地盘,已经不重要了。”

  他抿了口酒,目光落在帖子的日期上——明天晚上十点。

  “官哥,这明显是陷阱。”乌蝇急道,“长信大厦顶楼空旷,没遮没拦,连浩龙肯定安排了枪手。你去了,就是活靶子!”

  “不会。”李世官摇头,“连浩龙如果要用枪,早就用了。他约我在顶楼,既分高下,也决生死。这是武者的尊严。”

  “武者尊严?”乌蝇不解,“连浩龙那种人,还在乎这个?”

  “在乎。”李世官放下酒杯,走到沙发前坐下,“你太小看连浩龙了。他能当忠信义龙头二十年,靠的不只是狠,还有一套自己的规矩。”

  “阿污死了,阿亨死了,骆天虹死了,他如果再用下三滥的手段杀我,就算赢了,以后在江湖上也抬不起头。”

  他顿了顿,眼中闪过一丝复杂:“更何况,他五十五岁了,我二十三岁。他要用枪杀我,江湖上只会笑他老了,怕了。但如果在公平对决中杀了我,那他就是宝刀未老,是为兄弟报仇的英雄。”

  乌蝇沉默了。

  他想起骆天虹死前那副满足的表情——宁可死在高手手里,也不愿苟延残喘。江湖人,有时候把面子看得比命重。

  “那官哥,你去吗?”

  “去。”李世官说道,“为什么不去?连浩龙给我省事了,我还得谢谢他。”

  他拿起帖子,又看了一遍:“长信大厦顶楼,输了的人会被扔下天台。很公平。”

  ……

  同一时间,尖沙咀一家不起眼的健身房里。

  连浩龙赤裸上身,正在打沙袋。

  他今年五十五岁,但身材保持得极好,没有大多数中年男人的赘肉,肌肉线条依然清晰,只是皮肤松弛了些,多了些皱纹和疤痕。

  最显眼的是胸口那道刀疤——从左肩斜拉到右肋,是十年前跟东星争地盘时留下的,当时差点要了他的命。

  “砰!砰!砰!”

  拳套击打在沙袋上的声音沉闷而有力。

  连浩龙的眼神专注,每一拳都用尽全力,汗水从他额头滚落,沿着脊背的沟壑往下淌,在灯光下闪闪发亮。

  他已经练了三天。

  每天六点起床,先跑步五公里热身,然后练力量、练速度、练反应。

  中午休息两小时,下午继续,一直练到晚上十点。

  他知道自己老了。

  五十五岁,体力在衰退,反应在变慢,伤痛的恢复速度也大不如前。

  但他不能输,至少不能输得太难看。

  李世官二十三岁,正是体能巅峰。

  能杀骆天虹,说明身手极强。

  连浩龙看过骆天虹的尸体——喉咙一刀,干净利落。

  李世官的刀快、准、狠,而且战斗经验丰富,不是那种只会逞勇斗狠的愣头青。

  “拳怕少壮……”连浩龙喃喃自语,又是一记重拳打在沙袋上。

  但他也有优势——经验。

  三十年的江湖生涯,大大小小打过上百场,什么样的对手都见过。

  骆天虹虽然强,但太年轻,太自负,容易犯错。

  李世官呢?会不会也有年轻人的通病?

  连浩龙不知道。

  所以他这三天除了练体能,也在复盘李世官的所有战斗——从铜锣湾崛起,到吞并荃湾,到杀骆天虹。

  他找私家侦探买了资料,甚至找洪兴内部的人打听,一点一点拼凑李世官的作战风格。

  结论是:没有固定风格。

  李世官有时用刀,有时用拳,有时用腿。

  动作千变万化,但核心是三个字——快、狠、准。

  而且他有一种诡异的身法,能在人群中穿梭自如,骆天虹的剑那么快,却连他的衣角都碰不到。

  “鬼影步……”连浩龙想起江湖上的传言,说李世官的身法如鬼似魅,无人能及。

  他停下打沙袋,走到旁边拿起毛巾擦汗,然后从包里拿出一张照片。

  照片上是李世官,站在雅情娱乐门口,一身西装,笑容温和,看起来像个成功的年轻商人,而不是江湖上令人闻风丧胆的煞星。

  “李世官……”连浩龙盯着照片,眼神复杂。

  有恨——因为骆天虹,因为阿亨,因为阿污。

  但也有敬意——一个年轻人,白手起家,半年就爬到今天的位置,不容易。

  江湖就是这样,一代新人换旧人。

  他连浩龙当年也是踩着老一辈的肩膀上位的。

  现在轮到他了。

  “也好。”连浩龙把照片撕碎,扔进垃圾桶,“死在你手里,总比死在无名小卒手里强。”

  他走到镜子前,看着镜中的自己。

  五十五岁,头发花白了一半,眼角皱纹深刻,但眼神依然锐利,像一头老去的雄狮,虽老,余威犹在。

  这三天的高强度训练,让他找回了巅峰时期八成的状态。

  八成,够了。

  三十年的经验,足以弥补那两成的差距。

  他换上干净的衣服,走出健身房。

  外面天色已暗,尖沙咀的霓虹灯次第亮起,将这个不夜城装点得璀璨迷离。

  连浩龙站在街边,看着车水马龙,突然想起三十年前的自己——那时候他也二十三岁,像李世官一样,天不怕地不怕,以为能打下一片天。

  三十年,弹指一挥间。

  他拦了辆出租车:“长信大厦。”

  明天晚上,就在那里,一切恩怨,做个了断。

第241章 李世官vs连浩龙

  第三天晚上九点五十分,尖沙咀长信大厦。

  这是一栋二十层的老式写字楼,建于六十年代,外墙斑驳,在周围光鲜的现代建筑中显得格格不入。

  顶楼天台空旷,四周只有一圈低矮的水泥围栏,夜风很大,吹得人衣袂猎猎作响。

  李世官准时抵达。

  他没带乌蝇,没带阿华,只身一人。

  穿一身黑色运动服,脚上是专业的搏击鞋,腰间别着那把从不离身的钛合金狗腿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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