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天:小李飞刀开始 第14节
同时也暗恼,这家伙居然就说几句场面话,完全没有营救李寻欢的想法。否则他便能煽动众人,把这家伙打成梅花盗同党。
潘连城喝茶看戏,神态悠闲。
他绝不是因为几天前李寻欢在潇竹院的冲突里没站他这边而袖手旁观,他怎么可能这么小气。
这纯粹是想让李寻欢看清他兄弟的真面目罢了,而且李寻欢最多受些罪,又不会丢掉性命,完全没必要。
赵正义看着李寻欢如死狗般瘫在地上,嘿嘿笑道:“李寻欢你作为梅花盗,犯下的案子实在太多,若我们现在杀了你,难免有些眼瞎心盲的人说我们假公济私,所以我们就算要杀你,也要杀得公公道道。”
李寻欢道:“我真佩服你们,虽然满肚子的男盗女娼,但说起话来却是仁义道德,而且一点也不脸红。”
田七笑道:“李寻欢,我和你也算有些交情。如果把你公审,只怕那些被你害过的人家,要将你抽筋剥皮。你若想要少受点苦,那就写悔过书,招供你的罪行,现在就让你舒舒服服的死,你也算求仁得仁。”
他们手里并没有真凭实据,真要对簿公堂,难免有人怀疑。可李寻欢若是写了认罪书,那别人也没什么好说的。而他这番话就是在明着威胁李寻欢,若他不肯写认罪书,那就要受酷刑,求死不得。
“其实我对李寻欢的罪过倒是知道一些。”潘连城忽地悠悠开口,吸引了众人的目光。
李寻欢也有几分好奇:“哦,我有何罪过,还望潘兄直言。”
潘连城喝了一口茶:“你的罪孽实是罄竹难书,你看似忠义,实则伪善。你出卖兄弟,攀附名位。你内心奸诈,挑拨离间。你趁人不备,偷袭暗算。你自以为是,辜负青梅。你崽卖爷田,背祖忘宗。你把这些事都做完了,居然还自命不凡地坐在这里。”
他这话说出来,先前还有些吵闹的大厅,立时安静下来,甚至落针可闻,许多人都是想笑又不敢笑。
坐在潘连城旁边的花白凤‘扑哧’一下笑了起来,平时这就是个冰山美人,表情淡漠。这一笑就仿佛百花绽放,大地回春,美的不可方物,摄魄钩魂。
潘连城转过头,花白凤与他对视,眼波流转,终于是泛起点点涟漪。
“你还是多笑笑好看,我还以为你不会笑。”潘连城微笑道。
花白凤咬着嘴唇,恢复淡漠:“我亦是寻常女子,有七情六欲。”
赵正义猛一拍桌子,怒目而视。
龙啸云更是气得浑身发抖,一双眼睛仿佛是要杀人般看着潘连城。
即使是李寻欢,嘴角也露出一丝苦涩之意:“潘兄,你这样毒的嘴,居然能把生意做得那么大,也真是稀奇了。”
潘连城那段话中,前两个‘你’,说的自是龙啸云。中间两个‘你’,则说的是赵正义三人,最后两个‘你’,自然便是李寻欢了。他一番话,把这场戏的主角、配角骂了个遍。偏偏他这话是含沙射影,明面上是在说李寻欢的不是。
另外几人要是敢生气,那潘连城立时就要回一句:“你急了,你急了。我又没说你,你偏急了。”
就在这时,突听大厅外有人道:“林姑娘,你是从哪里回来的?这位是谁?”
就见两人快步走了进来,一个正是武林第一美人林仙儿。
潘连城还是第一次看见她,雪肌玉肤,倾国倾城。
单以容貌而论,其实和花白凤不分伯仲。
她们都是最顶尖的美人,五官容貌都是无可比拟,没办法来分个高低。
但若两人站在一起,十个男人有几个会去看林仙儿。她非但美得毫无瑕疵,而且身上有一种小鹿般的气质,楚楚动人。尤其是那一双明亮水润的眼睛,更仿佛是能说话一般,看见她就想要保护她,和她亲近。此时她衣衫凌乱,云鬓不整,更平添一种别样的魅惑
反而花白凤,气质高冷,很多时候就像是一座万古不化的冰山。纵然有人喜欢去爬山,也难免被冻伤手脚。看到她的第一时间,往往是低下头,敬而远之,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至于另一位,老熟人了。
阿飞,飞剑客阿飞。
“这就是武林第一美人,果然很美。”花白凤的声音响起,虽然是赞美,但没什么情绪起伏,给人很冰冷的感觉。
潘连城笑道:“美是介于主观和客观之间,她之所以称为第一美人,那不过因为她接触的人多,而且还有人推波助澜。而且一个人的美,不但看外貌,心性也是很重要的。”
这女人非但喜欢带人下地狱,而且有眼无珠,自己在兴云庄住了好几天,居然都没来勾引他,他可是武功高强,相貌英俊,多才多金的金玉堂东家啊。
和柯镇恶一桌子吧。
阿飞的脸一如既往的冷漠。
而他背后竟背了一具死尸。
“阿飞。”潘连城笑着同阿飞打了个招呼。
阿飞点了点头,然后将尸体往地上一扔:“李寻欢绝不是梅花盗,因为这才是。”
第19章 :阿飞的剑
这死尸又干又瘦,脸上刀疤纵横,穿着紧身黑衣,连肋骨都凸出来。
他紧咬着牙齿,竟是死也不放松,身上瞧不见别的伤痕,只有喉咙被刺穿了个窟窿。
阿飞表示这个死人才是梅花盗,林仙儿也作证。
今天她被这人偷袭,幸好阿飞及时出手,并且他们勘破了梅花盗的秘密。
梅花盗之所以能够无往不利,甚至杀了当年的点苍派掌门吴问天。
而这秘密,就在梅花盗的嘴里。
林仙儿抽出一柄小刀,撬开了死人的嘴。
这死人的嘴里,竟然咬着根漆黑的钢管。
“只要练过武的都知道,和人动手的时,都是将注意力放在对方的双手上。”
只听林仙儿道:“而暗器在梅花盗嘴里,所以他对手根本没有察觉,也无法闪避。同时他学了腹语术,能用嘴巴说话,别人也察觉不到他嘴巴的异样,这也就是他能无往不利的原因。”
田七道:“既然这样,那你们又是怎么抓住他的。”
林仙儿嫣然道:“田七爷难道看不出,他身上穿了金丝甲。”
林仙儿的说辞很完美,找不到破绽。
可还有一点,那就是没办法证明这死人是梅花盗。
死人就是死人。
死人不会说话,死人也不会开口承认。
“你虽然杀死个人,往他嘴里塞个东西,就说他是梅花盗,那这世上梅花盗未免也太多了。”
赵正义笑道:“反倒是李探花,这是咱们所有人都看到的,他大半夜出现在冷香小筑里,众目睽睽。年轻人,这件事你就不要再掺和了。”
李寻欢道:“阿飞,现在赵大爷他们已经抓住了梅花盗。旁人就算跳出来说自己是梅花盗,那也一定不会是梅花盗。”
阿飞沉默了,忽然走到李寻欢身边,挽着他就要走。
赵正义等人自是不愿意让他离开,在阿飞刺伤了两个武功不弱的大汉后,以软棍闻名的‘田七’忽然出手,点向阿飞胸口十一处大穴。
“哼,这人想要救李寻欢,那必然是梅花盗的同党,对付这种人,不必讲什么江湖道义。”赵正义也冲了进去。因他这番话,又有一些江湖汉子争相出手,要来对付这个梅花盗同党。
一时间,兵器交击声不绝于耳,不时就有人伤在阿飞的剑下,当真是快剑如飞。
“你不帮他?他不是你朋友么?”花白凤的声音清冷。
潘连城笑道:“放心好了,就这些臭鱼烂虾,还不是阿飞的对手。”
他没有压低声音,所以赵正义等人也听到了,当真气得火冒三丈,攻势更快。
然而,数十招过去,他们一群在武林中卓有名气的高手前辈,居然还是拿不下这初出茅庐的的小子。不但快剑如飞,而且身法高超,往往轻轻一晃,就躲过了他们的攻击。
“别只对他出手,攻向他背着的李寻欢。”赵正义不愧是老江湖,这一声喊,其余人眼前一亮,将兵器往不能动弹的李寻欢刺去。
这一下,阿飞才是真正的左支右绌了。
阿飞毫无疑问是个高手,剑速快如闪电。但他剑势变化不足,攻击方式单一,且以前大多数时,他都是在荒原中和野兽作斗争。野兽就算群起而攻之,在配合方面也远比不过在场的武林人士,也因此他并不擅长群战。
很快,阿飞就陷入到了困境中,甚至还受了轻伤。
“你还不出手?”花白凤再次问道。
‘摩云手’公孙摩云以警惕的目光看过来,潘连城要是出手,他便要第一时间阻拦。
今天必须要把李寻欢留在兴云庄,算算时间,少林寺的大师和铁笛先生都快到了,到时候就算这女子和潘连城一起出手,也可高枕无忧。
“阿飞只是经验不足,这些人绝不是他对手。”潘连城对阿飞很信任。
这个少年是大侠沈浪和白飞飞的儿子,天赋高得吓人。十数年的修炼,快剑如飞。
某些本能已经刻进了他的身体中,在和林仙儿‘归隐’期间,两年没有练剑,且那两年每天都还被林仙儿下药,可就是这样的情况,他一旦振作起来,还是能和荆无命斗个旗鼓相当。
这一点李寻欢和他相似。
李寻欢在孙驼子那间店中醉生梦死了两年,每天酗酒。如果不是孙驼子照料,只怕都喝死过去了,平时最多不过拿刀刻刻林诗音的雕像。可一旦出手,寻常兵器谱高手连他一招都接不下,即使嵩阳铁剑那样的顶尖人物,也还是败于其手。
有时候就是这么不讲道理。
或者说,他们的武学已经渗透到了精神中。
只要精神振作起来,实力就可以迅速攀登到巅峰。
这样的高手,不能以常理度之。
果然,阿飞很快就适应了群战的节奏。
剑出如风,掌中长剑好似化作一道闪电,电光过处,让人防不胜防,快到不可思议,接连有人受伤。
但出手的人还是太多了。
阿飞还背着一个人,这样下去迟早体力耗尽。
潘连城呵呵一笑道:“阿飞,知道什么叫‘君子可欺以方’么?你的武功很高,你的剑法也很犀利,但眼下这种情况看,你是绝对带不走李寻欢的,甚至还可能把自己搭在这里。若是要带李寻欢的人换成上官金虹,换成‘青魔手’伊哭,那赵大爷他们不但会把李寻欢放走,还会大大方方的承认,你杀的才是梅花盗。”
“这不但是因为上官金虹、伊哭的名气大,武功高,还因为他们敢杀人。现在这里出手的是他们,那赵大爷他们的脑袋已经被打出个窟窿来了。”
“混蛋,住口!!”赵正义、田七等人目眦欲裂,阿飞绝不是滥杀的人。他并不认为这些人都该死,所以这些武林人士几乎都是手腕被刺伤,性命无忧,这也是大家敢拼命的原因,反正又不会死人,受伤对他们来说是家常便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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