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从合法报复出轨开始! 第45节
半晌后。
“呼。”
审判长张秉心深吸一口气,沉着眉,最终将视线聚焦在被告方,也就是......
被告席!
偌大的一排被告席上,一个身穿整齐西装的青年坐在那,腰板笔直。
“被告方,面对上述公诉方、被害人诉讼代理人、原告人......”
张秉心坐在高台,看着徐德,说道:
“你方有无异议?”
六个字落下的刹那。
原本骚动的法庭静下,数百人齐齐扭头,将视线聚集在被告席上唯一的徐德身上。
静。
很静。
徐德缓缓站起身,他看了眼四周,没有任何过激表情。
“尊敬的审判长、陪审员,上述对方所说......”
“公诉方所主张没有任何证据予以印证不能成立!所述内容与本案事实不符!法庭不应采信!不足为信!”
“被害人诉讼代理人进行夸大与主观臆断,完全非客观事实!”
“双方所说缺乏证据支撑,纯属主观臆断,与事实不符合,不应采纳!”
“而事实是......”
说着,徐德稍稍一顿。
紧接着,阵阵声音忽的响起。
“我方被告人王强自始至终从未主动杀人。”
“所谓杀人,只是见义勇为,迫于现场形势,为保护现场七名警察不受伤害才不得以所为的行为!”
审判席:?
听审席:?
公诉席上,原本正沉思的检察官胡广忽的一顿,他抬头,愣愣的看着被告席上的徐德。
什...什么玩意?
第25章 见义勇为
保护警察?
什么叫,一米六,骨瘦如柴的王强在保护现场警察?
当徐德话音落下。
“等等,被告律师。”
罕见的。
审判席上,张秉心突然出声打断了徐德的开口。
原则上,双方人员在自我表述的时候是不可以打断发言的,但他还是选择了打断。
张秉心只觉得自己好像上了年纪,耳朵不是很好使。
他愣愣的看着徐德,好似确认一般,语气略带迟疑,开口道:
“你的意思是...被告人在案发时,所做出的行为...是在保护他人?不是保护女儿,而是警察?”
被告席上。
徐德停下表述,他看向张秉心,没有任何心理负担的开口道:
“是也不是,我还未说完,但总归是的。”
“我方认为,被告人王强具备‘见义勇为’的行为与性质,完全不构成对方诉书中的‘故意杀人罪’!”
张秉心又追问道:
“所以,你方认为,被告人在见义勇为,他保护七名警察,并且其中一名还有持枪?”
徐德再次淡然的回道:
“是的审判长。”
张秉心:?
这一刻,张秉心愣住了。
不只是他,就连审判席其余两位法官,刘建国和孙栋,二人也愣在原地。
公诉席上也是如此,几个检察官用眼神交流许久,陈伟则是皱起眉,不知徐德在搞什么名堂。
半晌。
张秉心看向徐德,眉头稍稍皱起,态度明显更认真了些,说道:
“被告律师,请你方继续。”
“好。”
徐德点带点头,稍稍停顿,接着便顺着之前的话继续道:
“尊敬的审判长、陪审人员。”
“根据信息,被告人王强在10月2日前往李家村,致使李二牛遇害死亡。”
“但这起事件,不能只看王强与李二牛两人!”
“公诉方,请问案发期间,现场除死者与被告以外,还有什么人存在!?”
一番话落下的刹那。
清脆的锤声响起。
“砰!”
张秉心拿起法槌,轻轻敲在桌上。
“现在进入调查阶段,公诉方,请你方回答问题。”
公诉席。
“这...这律师什么鬼?”检察官王巍皱起眉来,侧身看了眼胡广不知对方在搞什么鬼。
见义勇为?
别说听审席的记者和路人愣神了,就连他们中级检察院的也是险些没反应过来!
活了四十多年了。
他还是头一次听说,有人面红耳赤,率先动手,随即杀人的行为也能算见义勇为的!
这律师知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话啊!
“先看看。”
检察官胡广皱眉回了一句,旋即他看向徐德,高声回应道:
“整体分为六类。”
“警方、拐卖案受害者、被告人、被害人、被害人家属、李家村村民。”
闻言。
被告席上的徐德点点头,继续道:
“没错,一共六类人,暂且不提这事。”
“那么,再次请问对方,什么情况下,构成诉书中所说故意【故意杀人罪】?”
这种东西对普通人来说或许较难明确表述。
但在场的就没一个善茬!
胡广开口回道:
“根据《刑法典》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原文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包括直接故意、间接故意、放任。”
说到这。
胡广便将手中的文件举起,他指了指上面的文字。
“就本案而言,被告人王强,在明确知晓自身的主动行为,会导致双方矛盾爆发产生死伤事件却依旧不停止。”
“进而造成被害人李二牛的死亡。”
“因此,被告人王强符合第14条,间接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也会分类,并非你恨一个人,拿刀杀了他才算故意杀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