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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从合法报复出轨开始! 第77节

  直到......

  “我方有异议!”

  被告席中。

  近乎是短短数秒的时间,徐德立马整理好措辞,正颜厉色,眼中却藏着理智的沉静。

  审判台上。

  张秉心还未消化完王巍的话,此时听到动静,扭头看向徐德,点点头,开口道:

  “被告方请表述异议。”

  徐德点头。

  只见他深吸一口气,缓缓站起身。

  临场反驳是一件很难的事,哪怕是普通的公司面试环节都难以应对,更别提,法庭这种短时间,更吃表述与逻辑的突击式高强度提问!

  但还是那句话。

  这无罪辩护...他打定了!

  “审判长、审判员。”

  “公诉方所言‘故意伤害’,在现实中完全不成立,没有依据,站不稳脚跟!”

  “首先,在警车内被告人王强行为,无主观故意、也无情绪驱动,而是纯粹为‘见义勇为’所做出的正当防卫,属于连贯性的单一防卫行为!”

  “其次,在车外......”

  徐德顿了顿,紧接着,一连串的话语便在法庭回荡。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除‘一般正当防卫’、‘防卫过当’以外,存有第三条,‘特殊防卫’!”

  “也就是无限防卫权!”

  “原文明确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

  “‘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在案发期间。”

  “李二牛夺刀后,其侵害等级已经升级,从针对王梅的侵害,变成针对王强的暴力威胁生命犯罪,完全符合第三款法例规定!”

  “也就是说,在此期间,被告人王强......”

  徐德开口,表情冷峻,他右手食指指关节用力叩响桌面,发出‘咚咚’的声音。

  “拥有无限防卫权!”

  “因此,哪怕死者李二牛因其防卫死亡,被告人依旧......”

  “无罪!!!”

第44章 激烈!绝地反击

  骤然间,法庭内好似卷起一轮海啸,向着众人扑面而去,将所有人淹没。

  没错。

  所谓的特殊防卫,便是当你的生命安全受到暴力侵犯,你将可以摒除‘对等条件!

  你可以无限反击,只要客观上对你的威胁还存在,那即便行凶人不还手,你也可以主动出击,打死不用担责!

  “死者李二牛侵害行为升级为行凶杀人,属于特殊防卫前提。”

  “王强符合正当防卫,应当无罪!”

  徐德深吸一口气,旋即缓缓落座。

  他的话可谓有理有据引经据典,但可惜......

  “不予采纳!”

  公诉席,一直未开口的胡广,忽的眸中流露出冷峻的神态,他起身,直视着对方开口道:

  “被告方,我方论点,为王强下车后那空白三十秒!”

  “而非在于被害人夺刀后!”

  三十秒......

  又是这该死的三十秒!

  徐德有些烦躁,第二次审理的检察官,更改诉书后明显与第一次审理有了质的差距。

  难缠...十分难缠!

  “公诉方,没有任何证据显示,被告人下车后三十秒内存在辱骂、怒斥、追击等故意行为!”

  徐德与其据理力争。

  “同时,被告人年龄较大,做出事后需要一定时间消化!”

  “这三十秒实为思维停滞,并非出于挑衅!”

  乱了...全都乱了。

  程序流程化的发言在这已然成为过去式,很明显,案件已经默认进入到自由辩论阶段。

  胡广则是丝毫不退让,贴身的黑色西装再次爆发出无与伦比的气势。

  “情绪与主观意识与行为有脱不开的干系!”

  他那洪亮的声音中夹杂着一句句质问。

  “你方刚才所说,被告人需要思考才能有所举动。”

  “而在证言中,死者李二牛持刀上前时,主观思考三十秒后的被告,明确做出了迎敌的形态!”

  “并且一起案件多个行为具有连续性。”

  “联合警车内疑似‘追击’行为......”

  情绪与主观意识和行为,简直就是互为捆绑关系。

  这么说吧。

  哪怕是警方调查办案,也是通过凶手施加在死者身上的伤痕,判断对方是否‘故意’。

  若是故意,又是带着什么情绪。

  假如为愤怒,进而调查死者人际交往中,能让对方产生愤怒情绪的熟人!

  所以,从结果反推......

  “综上所述,被告人王强案发期间主观明确带有‘故意’性质!”

  胡广言辞锋利,直插要害。

  “荒谬!”

  徐德双手大力拍打桌子,‘砰砰’的声音在众人耳中响起,发泄自己的不满。

  他抬头,一张满是怒意的脸丝毫不退让迎上两名检察官的视线。

  “公诉方,我要强调的是......”

  “东国《刑法》第20条,‘正当防卫’的法例没有‘退避义务’。”

  “没有任何一条法例规定,王强必须后退!”

  法例没有规定你必须得逃跑躲避。

  一个人持刀向你袭来,你合理反击,更不会有人指责你不该反击应当逃跑。

  “但却会影响法例的判定!”

  胡广也是直接回了过去,双方隔着近十米的距离,将言语化作利剑,在法庭的上空彼此激烈拼杀。

  “‘防卫过当’存在硬性条件,也就是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其中,必要性的判定中,‘若当事人极易逃跑、无危险’,却依旧选择原地缠斗并下重手,则超出必要。”

  “被告人王强,明确符合上述!”

  一番话完整说完。

  整个第一法庭陷入一片诡异的安静。

  现场分明存有近五百人,但...此时静的却能听清彼此的呼吸声,别说大声交谈了,哪怕是一丝丝的低语、呢喃都没有。

  众人眼神呆滞的看着审判区。

  脸上全然一副‘我是谁,我在哪’的表情。

  至于为什么......

  只能说,公诉方与辩护律师的交锋...这一切竟只在短短五分钟内呈现!

  五分钟啊!

  这不是1+1的简单数学题,而是要在熟背各条法例的基础上,添加自身理解,同时将其整理成可以反击对方的话,将其明确说出!

  若真要有个明确的说法,那便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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