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情岁月:在北大荒渔猎的日子 第551节
随后声音越来越大。
很快,先是第一生产队的陈红梅他们。
生产二队的李长明。
生产三队的沈大壮和那群老兵。
甚至孙大壮抱着猪崽子,一边拍着猪的屁股一边跟唱起来。
“在垦荒戍边的大军里,那默默奉献的就是我。”
“在辉煌事业的长河里,那永远奔腾的就是我。”
“不需要你认识我。”
“不渴望你知道我。”
一百七十多个人的声音汇在一起,没有节拍,没有音准,但是每一个字所有人都唱得用尽了全力。
“我把青春融进,融进祖国的江河。”
灯光照着这些人的脸。
有年轻知青的脸,有转业老兵的脸,有十七八岁和二三十岁的脸。
黑的、红的、粗糙的、干裂的。
全是在这片荒原上被风吹日晒雨淋出来的脸。
林秉武站在场部的门口。
他没有唱。
他就那么站着,听着。
这首歌他听过。
去年除夕夜,就在六连的地窝子里,他第一次听到这首歌。
那时候他听着觉得血往头顶涌,觉得这帮年轻人有骨气,有朝气。
但那时候终归是一种期许,一种豪情,一种对未来的想象。
现在不一样了。
灯亮了,广播响了,歌声起了。
同一首歌,同一群人。
但那些唱歌的人,已经不是一年前从城里来的毛头小子和黄毛丫头了。
他们开出了荒地,种出了粮食。
他们烧出了砖头,盖起了房子。
他们建起了码头,修通了道路。
他们架设了电站,拉起了电线。
他们把自己唱的每一个字都做到了。
现在,他们已经成为真正经受过残酷荒原考验的垦荒战士。
他们也践行了自己的诺言,把青春融入了这片土地这片山河。
当歌声的最后一个音落下去的时候,林秉武带着总场几个人转过身走出食堂。
江朝阳见状也跟了上去。
当送到门口的时候,林秉武摸了摸眼角才回过头。
“朝阳。”
“干的不错,很不错!”
“不过,不要骄傲,希望下次看到你取得更大的成就!”
“我就先走了,消息我回去会传给局里。”
“别送了,回去自己庆祝去吧!”
说完直接翻身上马。
“驾!”
看着林秉武他们的背影,江朝阳也直接喊道。
“场长,这可是你说的,要是我下次取得更大成就,第一个先去找你申请。”
这话一出,林秉武差点没稳住身形被马掀下来。
重新稳住姿势之后,他直接回头喊道。
“你给老子滚!”
说完之后,一股后悔的情绪从他心底冒出来。
这小子不能捅出更大的窟窿吧!
到时候他能兜的住吗?
看着林秉武的样子,江朝阳嘴角带起一抹弧度。
就在江朝阳刚回去没多久,一阵极其微弱的动静从远处传来。
然后是枯草被拨开的声音。
紧接着,一个人影从齐腰高的枯草丛中钻了出来。
那人的衣服上全是草屑和泥点,裤腿湿了大半截,脸上被荆棘划了好几道血痕。
头发里插着枯草叶子,棉大衣上沾满了沼泽地里带出来的黑泥。
他身后陆陆续续又钻出来几个人。
几个退伍老兵的状态稍好一些,但也疲惫到了极点。
带头的那个老兵手里的猎枪上挂着两只路上打的野鸡。
一个人突然看到了远处灯光。
他先是吃惊地揉了揉眼睛。
他随后露出狂喜却又难以置信的表情,甚至说话都颤抖起来。
“灯......灯......灯?”
第272章 我们这是到哪了?是国内吗?
那人揉了揉眼睛,又揉了一下。
远处,荒原的黑暗里,几个光点挂在那里,不闪不灭。
不是篝火,篝火是跳动的、橘红的。
而远处那是一种偏黄的、而且是十分稳定的光源。
那是电灯的光。
张建华听到这话,也抬起头来。
他们在荒原上走了五天。
五天里,他见过的最亮的光源是赫哲族鱼油灯和他们自己带的手电筒。
他们从桦川县出发,途经十几个村落中转借宿,每到一个村落,就托村里人带着他们前往下一个村落。
这么一路走,虽然确实慢了点。
但是胜在最安全,毕竟本地村落与隔壁村落之间肯定是会互相联系,几乎不存在迷路的可能。
现在最后一段路就是大兴沟的赫哲族族长尤清海亲自带的路。
现在,前方大约两里地的高点方向,有电灯。
尤清海也停下了脚步。
他回头看了看身后那条从灌木丛里被踩出来的小路,又扭回头看了看前方。
“难道我走错了,不应该啊!”
尤清海嘀咕了一句。
“这应该就是六连的驻地才对。”
“去年冬天我跟带朝阳娃子他们去冬捕回来的时候,就是从这条路回去的。”
他挠了挠后脑勺。
“不过,他们什么时候有电灯了?”
虽然本地的向导都有点不太确定,但几个技术员跟孙处长早就等不及,迫不及待朝着分场冲去。
这段时间他们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度过来的。
这些本地赫哲村子,很多生活习惯和居住环境都不太好,更别说每天还要赶很长一段时间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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