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第148节
沿着之前树干上留下的刻痕,他们一路上走的极为顺畅,只花费了一天半左右的时间,并且还带回了一大包裹菌子和蘑菇。
其中包括牛肝菌、鸡油菌、松乳菇,还有一些叫不出名字的杂菌。那个巴斯克人——就是第一天采蘑菇的那个——一路上眼睛都在发光,恨不得把整座山搬空。
“够了够了。”罗杰看着那满满一包裹,忍不住说,“再采就拿不动了。”
巴斯克人嘿嘿一笑,把最后一朵蘑菇塞进包裹里。
最受山民们欢迎的是牛肝菌和鸡油菌,这两种菌子这两种菌子肉质肥厚,香味浓郁,无论是炖汤还是烤着吃,都堪称美味。尤其是鸡油菌,色泽金黄,煮熟后滑嫩爽口,带着一股独特的香气。
傍晚,看见德格伦上空升起的袅袅炊烟,众人心底感觉到无比怀念。尤其几个德格伦本地人,他们习惯了村子里的安稳日子,实在难以忍受整日在山林里风餐露宿。
路过山坡上的牧羊地,罗杰惊讶的发现许多美利奴羊身上已经长出了厚实的羊毛,远远看去就像一颗胖乎乎的云彩。
那个采蘑菇的巴斯克人凑过来,盯着那些羊看了半天,眼睛里带着羡慕。
“这羊真肥。”
罗杰笑了:“怎么,你们山里不养羊?”
巴斯克人摇摇头:“养,但不是这种,是山羊,我们的羊瘦,毛也少。”
山羊从来不挑食,饿极了连草根都吃,适合在山区这种环境恶劣的地方生存。但到了平原地区,美利奴羊的优势明显更大。
······
······
接到先遣小队回来的消息,李昂迫不及待召来罗杰和弗兰德,听取二人探得的信息。
此时天色已经暗了下去,屋子里点燃两根蜡烛,发出淡淡的油脂香,弗兰德吸了吸鼻子,判断这根蜡烛的主要材料应该是羊油,而且里面还掺了少许蜂蜡。
羊油在市场上价格低廉,真正昂贵的是蜂蜡。在巴塞罗那,每磅蜂蜡价值三个银雷亚尔,在奥利亚纳,这个价格相对便宜一点,但也在两枚银币到三枚银币之间。
因此,李昂一年下来光蜡烛的支出就有好几十枚银币,而这还是他刻意节省的结果。
像乌赫尔伯爵这种大贵族,他们的大厅内不管白天黑夜都必须点亮蜡烛,以此来彰显自己的尊贵身份,顺便展示财力。
所以那些大贵族一年花在蜡烛上的钱,足够一个小骑士舒舒服服过上好一段日子。
“真是太奢侈了。”
想到这里,弗兰德不禁暗自咂舌。
“想当年我们在山里哪有这条件,点个火把就不错了……”
与此同时,罗杰正在一旁恭敬的汇报。
“老爷,我们已经初步打通了前往萨连特的道路,但仅仅可供小规模部队穿行,没有办法运送粮草和辎重。”
“另外,通过观察,我估算萨连特的守军应该不足十人,其中有一名身穿铁甲的拉伊斯,其余的都是下等货色的小喽啰,和农奴征召兵差不多,根本不值一提。”
李昂默默的听着,为罗杰倒上满满一杯葡萄酒。
“这是夏收时采摘的葡萄酿成的酒,尝尝!”
罗杰抓起木制酒杯猛灌了一大口,顿时感觉一阵清爽入喉,但随之而来的是一股难以言喻的酸涩感。
罗杰皱了皱眉,强忍着把那口酒咽了下去。
“老爷,这酒……”
“酸,是吧?”李昂笑了,“今年的葡萄雨水太多,糖分不够,酿出来就这样。凑合喝吧。”
罗杰点点头,又抿了一小口,这次有了心理准备,感觉好受了些。
弗兰德在旁边看着,没有伸手去拿酒杯。李昂注意到了,问:“你不喝?”
弗兰德倒也不客气,他摇摇头:“我喝不惯这个,有麦酒吗?”
李昂愣了一下,随即笑:“有,玛丽苏,给弗兰德倒杯麦酒。”
玛丽苏应了一声,从角落的木桶里舀出一杯麦酒,递给弗兰德。弗兰德接过来,一口气喝下半杯,脸上露出满意的表情。
······
两人走后,李昂汇总了所有信息,在房间内冥神思索。
小黑狗爱德华吐着红舌头跑进来想和主人玩耍,结果被严厉呵斥了一顿,最后趴在地板上委屈的呜咽,由女仆玛丽苏抱了出去。
“短时间修建一条可供车马通行的道路不大可能,这意味着士兵们只能轻装出发,最多携带五天的干粮。”
“翻越圣克里蒙斯山,前往萨连特起码要花两天到三天的时间,这也就是说,此战只能胜不能败。”
想到这里,李昂忽然心生一股豪气,他联想到了汉尼拔翻越阿尔卑斯山脉痛击罗马的典故,觉得自己与古人的想法不谋而合。
······
······
(最近卡文实在卡的厉害,再加上家里来了亲戚朋友,码字的速度就越发慢了)
第172章 裸麦面包
次日上午,李昂终于做出决定。
“老杰克,我将在两天以后出兵,这段时间你和罗杰做好准备。”
“是,老爷!”
老杰克平静的点了点头,对此早有预料。
离开石屋后,他来到吉姆的屋子,发现对方正握着一支炭笔在泥板上写字。
老杰克不忍心打扰,默默站在身后看了将近十分钟。当吉姆准备起身拿水杯时,突然被身后的人影吓了一跳。
“老杰克,您怎么来了!”
他现在基本上已经适应了独臂的生活,下意识地用独臂撑着桌子站起来,脸上的惊讶还没来得及褪去,就被老杰克按回了凳子上。
“坐好,别一惊一乍的。”
老杰克在他旁边坐下,看了一眼泥板上的字,发现写的歪歪扭扭,但好歹能认出来是数字和几个简单的单词。
“字认的怎么样?”老杰克关心的问。
“还行吧,就是手有点不听使唤。”
“不打紧,熟能生巧。”
老杰克不以为意的说道,随后将话题转到即将发生的战争上。
“老爷这几天将要出兵征讨异教徒,你陪我一起整理计算一下需要准备的物资。”
听到老爷又要出兵,吉姆脸上闪过一丝落寞的情绪,忍不住看了眼自己的断臂。
不过他很快就恢复过来,眼神坚毅的建议道。
“武器装备这些东西不用我们操心,关键是士兵们的干粮。”
在中世纪,士兵们传统的行军干粮有很多种,最常见的是硬面包、干肉、奶酪和豆子。这些东西耐放,容易携带,并且十分管饱。
奶酪和干肉首先排除,这两样东西在德格伦十分稀缺,通常只有领主才能享用,普通士兵偶尔能吃到一点肉末就不错了。
豆子虽然营养丰富,但占据的空间太大,同等重量下,硬面包比豆子更有性价比。
综合考虑之下,老杰克和吉姆准备今明两天赶制一批裸麦面包出来。
厨房里其实还有一部分库存的黑面包,但是这些面包一个个全硬的像石头一样,必须配着温热的浓汤才能下咽。
“那老爷的那份呢?”
吉姆像是突然想到了什么,歪着脑袋问道。
“老爷的……”
贵族老爷的行军干粮因人而异,有些富裕的大贵族排场极大。在打仗时甚至会带上一整个厨师团,而像李昂这样处在食物链最底层的小贵族则寒酸许多,通常是带上一些相对精细的全麦面包、腌制的火腿、干酪,偶尔还能有几瓶葡萄酒。
老杰克想了想,说:“老爷的那份我来准备。厨房里还有一点细面,够烤几条精麦面包。腌肉还有几条好的,给老爷留着。”
吉姆点点头,又问:“那葡萄酒呢?上次夏收酿的那些……”
老杰克闻言马上摆摆手:“那些酒酸得很,老爷自己都喝不下去。干脆别拿了,免得路上喝了闹肚子。”
吉姆忍不住笑了。
两人又商量了一会儿,把需要准备的东西一一列出来。
二十几个人的干粮,每人每天两磅裸麦面包,五天就是两百多磅。面包要提前烤好,晾干,然后用干净的亚麻包好,以免路上受潮。
水的问题也得考虑。翻山越岭,不可能随身带太多水。路上要经过几条小溪,可以在那里补水。但溪水不干净,所以最好还是适当带一点淡麦酒。
第二天一早,德格伦就忙开了。
公用面包炉升腾着热气,几个膀大腰圆的农妇轮班烤面包。玛丽苏带着几个新来的山民女人,把一袋袋裸麦倒进石磨里磨成粉,然后揉成面团,送进烤炉。面包的香味飘得满村都是,惹得那些孩子围在厨房门口不肯走。
裸麦面包的主要原料是黑麦和小麦粉。
烤制好的面包呈深褐色,飘散着一股坚果香气,质地比白面包更紧密,富有嚼劲,相应的密度也更大。缺点则是放久了容易发酸,但在前面几条优点面前,这点小问题简直不值一提。
李昂此刻也在为即将到来的战争做准备,他将锁子甲平摊在木桌上,倒出一点橄榄油,随后用干净的亚麻布反复擦拭,尤其是腋下、脖颈这几个角落。
长时间穿戴盔甲,腋下极容易流汗,如果放任不管,天长日久,这里的锁环就会在汗水的侵蚀下慢慢生锈。
保养完甲胄之后,李昂开始为自己换装。
按照顺序,从里到外依次是一件白色亚麻衫,一层厚厚的棉甲,最后才是那件锁子甲。
棉甲的材料并不一定是棉花,至少李昂这件不是,摸在手里能感觉到明显的布料和羊毛痕迹,估计是二者缝合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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