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诡大明:我锦衣卫以枪法破万法 第91节
当时他就察觉到了别扭,但并未多想。
大明作为世界的霸主,接纳来自全世界的精英,偶尔出现个符合昂撒体质的器物很正常。
但当常远仔细检查叆叇时,竟然在镜片上看到了“BUG”。
他瞬间被吓到身体凉了半截,差一点就把叆叇给摔了。
等到平复了心情,常远开始仔细检查单片叆叇,确认就是普普通通的赋法灵器,没有隐藏着恐怖存在的钩子。
但他完全没法放心。
因为常远知道,此时并没有BUG这个单词。
虽然英语已经诞生在英伦三岛上,但距离成熟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组成单词的英文字母才发展到22个。
此时和BUG这个单词最接近的单词,是从拉丁语中借用的bugge,含义是:恶鬼、稻草人、吓人的东西。
不是虫子,更不是错误。
当怀疑无法被排除时,常远越是找不到线索,反而越是觉得自己的水平太低,被人刷着玩。
他就只能反复地检查单片叆叇。
在第三次检查时,他惊讶的发现了镜面边上,竟然多出了一行小字。
而且就在他的眼前,一个字一个字的浮现出来!
让常远彻底无语的,是这行字的内容“NO BUG——嘉靖留”。
他仿佛看到了那个浑身散发着仙灵与君威的帝王,笑嘻嘻的对他说:被吓到了吧,小子?
常远当然被吓到了。
那可是“错误”,是克喵大人都玩不过的可怕存在。
偏偏他穿越的大明充斥着邪教、邪神和怪物这些诡异的存在。
在这些诡异的邪祟影响下,那些原本正常的工坊和蒸汽机,在常远的眼中也染上了几分诡异的色彩。
他本就疑神疑鬼的,怀疑这个世界有诡异。
突然间看到单片眼镜,还是不符合东方样式的眼镜,上面还写着不该存在的单词,是真的被吓到了。
还好,只是一场虚惊。
更好的是,嘉靖皇帝不是单纯的吓人。
首先,他虽然吓得常远够呛,但也以玩笑的方式告知常远:此间并非彼间,不必担心末日。
其次,也是最重要的,嘉靖皇帝借助常远的极度恐惧心理,以常远无法感知、更无法理解的方式,在他的丹田中种下了一枚种子。
尽管常远无法确定是什么种子,但它是那样的活跃、温和、亲善,毫无疑问是对自己有益的,甚至是对自己有巨大作用的。
常远还在回想昨晚的惊魂时刻,突然听到邱义信在问:“队长,这件灵器叫什么名字?”
他平静地回答道:“这是灵晶镜,具有夜视、远视和红视的功能,非常适合你的超凡能力‘静息’。”
邱义信恍然大悟,顺着常远的指点操作灵器,切换了不同的视觉,越用越是笑得开心。
其他人也好奇地借用,放在自己的眼睛前,感受不同的视觉效果。
过了好一会,邱义信小心地收好灵晶镜。
然后他从座位上站起来,满怀感激地对常远鞠了一躬:
“队长,太感谢您了。”
常远摆手道:“不用谢我,这是陆千户的馈赠。”
邱义信摇了摇头:“陆千户的恩情我不会忘,但没有队长你的话,陆千户根本就不会知道我这么个小小的总旗。”
高肃听到这里,也站了起来:“老邱说的对。”
“队长,这次京师之行,我们都是跟着你才有机会走这一趟。”
“也是因为队长,才会被北镇抚司萧千户另眼看待,参与了剿灭邪教的行动,还分配到了危险适中,功劳较高的任务。”
李晖和韩夜对视一眼,也跟着站了起来。
四个部下站成一排,抱拳稽首道:“我等四人愿誓死追随队长,鞍前马后,不离不弃,绝无二心!”
常远站了起来,严肃地回应道:“好!诸位心意,我已知晓。”
“既然我等同为缇骑,那便是生死兄弟,日后同进同退,共担风雨。”
按照大明的习惯,五个人彼此对视,同时说道:“同心同德,绝不相负!”
说完,常远五人齐声大笑起来。
高肃感慨道:“此时应该有酒!”
韩夜拿出了自己的包裹,从中翻出两个银质酒壶:“我有酒!”
李晖则从自己的包裹中翻出一只烧鸡和一包花生:“嘿嘿,我这里有下酒菜。”
邱义信笑道:“我也有!”
说着他就拿出了一大包卤牛肉和卤猪耳朵。
常远收起了包裹皮,腾空了桌子。
说起来,包裹皮也是一件赋法灵器来着,作用是隔绝内外灵气波动。
众人一起动手,将酒菜布置在桌子上,开心地大吃大喝起来。
随着酒劲上来,他们的喧闹声也越来越大。
有趣的是,锦衣卫缇骑们的粗鲁行为,不但没有吓到车厢内的普通乘客,反而让他们大大的松了口气。
锦衣卫喝酒吃肉,放浪形骸的表现,说明他们只是单纯的乘车,身上没有任务。
心里有鬼的乘客,不再担心自己是锦衣卫的目标。
心里没鬼的乘客,也不用担心自己遭到池鱼之殃。
所有人都放松下来了。
第108章 震惊且苦恼的赵千户
京师距离彰德府并不远。
如果像押运任务那样全程坐火车,只需要四个小时就能抵达。
但完成任务后的常远,没资格调派火车直入豫省千户所。
他只能在彰德府下车,从府城锦衣卫驻地调用马车,慢悠悠地返回千户所。
没有任务文书,他连铁骢都没资格骑。
在马车上晃悠了几个小时,常远他们在火车上喝酒的醉意就散了,战斗杀人时积压的情绪,也随着酒气一起清空。
等到进入千户所时,缇骑小队已经变得神采奕奕,而新得宝物的满足,让他们显得格外自信。
常远走在最前面,高肃紧随其后,接着韩夜、李晖和邱义信自然排列成行,步调一致有力。
感受到身后队员的动作,常远不由自主的走出了一步三摇的步伐。
地表最强的步伐具有强烈的感染力,队员们跟着他走出了同样的步伐。
区区五人的缇骑小队,走出了超越大明帝国的气势。
千户所内的家属、商人和锦衣卫看到他们,顿时被气势震慑,无不是慌忙退让,留出一条坦途给缇骑小队行进。
等到常远走过去了,人们才交头接耳。
“这是谁啊?”
“好像见过,不熟悉……”
“笨蛋,五个月前,当街枪毙高山的事你们都忘了?”
“啊,我想起来了,是常远常总旗!”
“不对啊,他身上的配饰是百户阶的!”
“你可真是孤陋寡闻,常远是超凡者,这几个月又是击毙邪教头目,又是奉献新式火枪的,干了许多大事,早就积累功勋,晋升百户衔了。”
“原来是这样,看他和他身后缇骑的样子,这是又完成了什么任务吧?”
“大概是吧,最近大半个月没看见他了。”
“唉,我儿子要是也能像常远这么优秀,就好了。”
“赖老二,你连媳妇都没娶到呢,想什么儿子呢?”
“哈哈哈……”
常远对身后的议论充耳不闻,自顾自带着小队向千户大楼走去。
凭借南镇抚司的文书,他一路畅通地来到了六楼,进入千户大人的签押房,见到了千户大人。
在如今电报普及的大明,来自京师的情报每天都会送到千户所,摆在千户大人的案上。
自从常远进京师,赵千户看情报时,都会看得心情大起大伏。
什么叫我提拔的常远常总旗,在南北衙门门口开枪了?
这小子是不是克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