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36:我在大英当文豪 第140节
米歇尔摇摇头,他的嘴角泛起了微笑。
“你是一个为了公义,敢于牺牲自己的记者。这样的人,伦敦需要,这个时代更需要。”
他走到书桌前,从抽屉里拿出一张支票,放在迈克尔面前。
“这是我的一点投资。加上你这些年积攒的人脉和经验,足够创办一家报纸了。”
他抬起头,看向米歇尔。
“你真的要这么做?”
“为什么不呢?”米歇尔反问道。
“我知道你一直想办一家属于自己的报纸,刚好嘛,我也不想一直给别人写稿子打工了.......”
迈克尔的内心感到一股热流涌动。
他看着米歇尔,这个比他年轻许多却无所不能的朋友。
“好。”迈克尔的眼中重新焕发出神采。
“我们一起干!”
“但首先,我们得解决艾米莉的事。”米歇尔笑了笑。
艾米莉被送往了乡下的一所正规学校。
在那里,艾米莉可以重新开始她的生活。
临行的那天,艾米莉有些不舍。
她穿着米歇尔为她新买的白色连衣裙,头发梳得整整齐齐。
“谢谢您,米歇尔先生。”
艾米莉小跑到了米歇尔面前。
米歇尔蹲下了身子,笑着与她平视。
“不用谢,艾米莉。”
“你会有全新的生活的。”
艾米莉从怀里掏出一样东西,递给了米歇尔。
那是一朵淡蓝色的雏菊,已经有些干枯了。
“这是我在学堂的小花园里偷偷摘的。”
“希望它也能给您带来好运。”
米歇尔接过那朵干枯的雏菊,心中涌起一股暖流。
蓝色雏菊,代表着和平与希望。
“我会好好保存它的。”米歇尔郑重地说道。
艾米莉点点头,然后又紧紧地拥抱住米歇尔。
她的身体依然很轻,但米歇尔却从中感受到了一股力量。
坚韧而生生不息。
“再见,米歇尔先生。”
“再见,艾米莉。”
? 第124章《基督山伯爵》
一个星期后,由《现代巴比伦的少女献祭》掀起的舆论风暴,终于在伦敦渐渐平息......
圣玛格丽特女仆学堂的查封,莫顿夫人及其同伙的审判,以及高官权贵的落马,则成了伦敦市民们茶余饭后最新的谈资......
甚至流言传得越来越离谱,在那些版本里,米歇尔和迈克尔变成了武艺高强的骑士,两人杀进了圣玛格丽特女仆学堂,顶着上百人的围攻救出了艾米莉......
米歇尔:???
这啥时候变成了骑士小说?我是不是错过了什么错位系统?
虽然经过这次事件,自己也可以考虑下学习点防身技巧。
穿越以来,不光他的记忆力和学习能力得到了强化,就连身体好像也有些不同.....
不然他早就在科恩街公寓那里被病毒团灭了......
但不管怎么说,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
作为这场风暴的中心,米歇尔的生活难得地恢复了平静。
艾米莉已经被安全送往乡下,开始了新的生活。
迈克尔虽然丢了《伦敦快讯》的工作,却也摆脱了束缚。得到了米歇尔的投资,正斗志昂扬准备大干一场。
而米歇尔也终于可以坐下来,好好规划一下自己的未来了。
毫无疑问,眼下最要紧的事情,就是和迈克尔一起,创办一份真正属于他们自己的报纸!
一份报纸的灵魂是什么?
必然是内容。
尤其是对于一份全新的、毫无根基的报纸而言。
要知道自从去年“便士税”改革后,伦敦的报纸市场一天比一天卷。
每天都有无数人进入舰队街,同时也有人灰溜溜地从这退场。
想要在竞争激烈的伦敦报纸市场杀出一条血路,就必须有能够牢牢抓住所有读者眼球的“杀手锏”!
毫无疑问,作为《伦敦快讯》起飞的关键人物,迈克尔拥有敏锐的新闻嗅觉和强劲的业务能力,这能保证报纸日常运作与管理。
但米歇尔清楚,想让新的报纸起飞,这还远远不够......
毕竟米歇尔要的可不是一份报纸,而是一份具有足够影响力的无冕之王!
新闻和评论固然是一份报纸的骨架,但想要让这份报纸变得有血有肉,让读者每天都翘首以盼,就必须有一份足够重磅的连载小说。
但好在,他早有准备。
这个名字,早已在米歇尔的脑海中盘踞多时。
《基督山伯爵》!
没错,就是亚历山大.仲马(大仲马)那部登峰造极的代表作。
如果说狄更斯是维多利亚时代连载小说的王者,那《基督山伯爵》就是这个时代商业通俗小说的巅峰,甚至可以说是后世网络爽文的开山鼻祖。
蒙冤入狱、奇遇神授、复仇雪恨、扮猪吃虎.......几乎所有能够调动读者情绪的元素,在这部小说里应有尽有。
可以说,《基督山伯爵》就是爽文的集大成者。
更重要的是,这部作品的创作时间,与米歇尔现在所在的1837年极其接近。
如果没记错的话,大仲马现在还在戏剧领域发光发热呢......
在今年,大仲马可谓是春风得意。不仅创作的历史悲剧《卡里古拉》大获成功,还获得了法国荣誉军团骑士勋章。
毕竟戏剧才是文艺圈的王......
当然最重要的是,现在大仲马的财务状况虽然入不敷出,但还没到要破产的程度......
在历史上,这部作品直到1842年,也就是五年后,大仲马陪同拿破仑亲王游历厄尔巴岛,途经基督山岛,被岛名吸引,才想着“将来写一部以此为名的小说”。
至于正式写出来,还得等到1844年,也就是七年后。
这意味着米歇尔几乎不需要进行任何伤筋动骨的“魔改”,就可以原汁原味地将这个故事呈现给这个时代的读者。
这对于米歇尔而言,简直是天赐的礼物。
太好了,省事多了......
才不是他懒得原因......
至于法国背景嘛,这完全不算什么......
毕竟英法人民相爱相杀嘛。
难不成写英国当代的事情啊......不要命啦?
狄更斯的《双城记》写的不也是法国背景嘛。
米歇尔甚至可以在这个基础上,加入一些后世网络小说打磨出的、更加精炼的“爽点”技巧。
比如说,强化开篇的节奏,让主角爱德蒙.唐泰斯的冤屈来得更突然,更具冲击力。
于是乎,一个完美的计划的雏形在米歇尔的脑海中渐渐成型。
他要用这部小说,为他们的新报纸,打响第一炮。
微微一出手,便誓要震撼伦敦!
想到这里,米歇尔便不再犹豫。
他走到书桌前,将那台已经成为他最得力助手的打字机摆正。
米歇尔深吸了一口气,手指虚落在冰凉的按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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