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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武:夫人请我当魁首 第74节

  “噗嗤~”

  身后传来银铃般的笑声。

  回头看去,一个身穿青布衫子的少女笑的直不起腰,少女眼睛很亮,身材纤瘦,脸有菜色,发梢干枯,似乎终年吃不饱饭,约莫十六七岁年纪。

  “姑娘,我很可笑吗?”

  少女久居山村,何曾见过徐青崖这等俊朗少年?先前听到徐青崖和一匹马对话,觉得有趣,笑出声来,此刻看到徐青崖容貌,竟不知如何开口。

  “这位公子……公子……”

  “我有位好朋友中了剧毒,听闻毒手药王在这里隐居,我想请毒手药王帮忙医治我的好友,如果他不在,他徒弟在不在?能治病救人就行了!”

  “治病救人?”

  “这有什么问题吗?”

  “我觉得,公子似乎比你那位朋友更需要治病,你面色惨白,面颊却带着几分红晕,显然受了内伤,勉强用灵药压制住,此后经历长途跋涉,伤势不仅没有减缓,反而加重两三分。”

  “姑娘好眼力,想来姑娘就是毒手药王的弟子,自古医者仁心,请姑娘随我走一趟,治疗我那位好友。”

  “你的病怎么办?”

  “请姑娘一并医治!”

  “医者仁心,陪你走一趟,倒是没什么问题,但我有几件事情,想请公子帮帮忙,不知公子可有时间?”

  “什么事?杀人还是放火?是不是你师兄来抢夺宗门传承?放心,给我一炷香时间,我把他们都杀光!”

  “公子,你露出马脚了!”

  “什么意思?”

  “你知道我师父坐化了,否则怎么会说出‘争抢传承’,你还知道我师父的记名弟子也死光了,我还剩一个学医术的师兄,师姐学的是毒术!”

  “姑娘才思敏捷,佩服!”

  “敢问公子高姓大名?”

  “徐青崖,敢问姑娘芳名?”

  “我叫……程灵素!”

第66章 别看我长得帅,我很可能是衣冠禽兽!

  “灵素?好名字!”

  “这名字有什么好?”

  “《灵枢》、《素问》是华夏两大医经秘典,天下学医的,无不是从这两卷医经学起,姑娘以此为名,就算没得全部真传,至少学会七八成!”

  “公子谬赞了,家师一生所学,可谓博大精深,我年纪尚浅,只学会两三成罢了,学医不是练武,练武讲究拳怕少壮,学医大多是越老越好。”

  “姑娘说的对!”

  “你怎么知道我说的对?”

  “因为我尊重专业人士,喜欢把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我是武者,我认同拳怕少壮的道理,姑娘是大夫,你说大夫越老越好,我当然认同。”

  “别说我了!我觉得公子的名字也很好听,取名之人必然饱读诗书,喜好游山玩水,是潇洒的大才子!”

  “我自幼被父母遗弃,师父说,他是在爬满青藤的悬崖下捡到我的,给我取名为青崖,这有什么文采?”

  “公子在考校我?‘青崖’二字出自诗仙的《梦游天姥吟留别》。

  且放白鹿青崖间;

  须行即骑访名山;

  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

  使我不得开心颜!

  我说的可对?”

  程灵素笑眯眯的看着徐青崖。

  徐青崖一时语塞。

  不是被程灵素堵的说不出话,而是有感而发,“摧眉”倒是不必,“折腰事权贵”怕是免不了的,家里不是富婆就是皇亲,哪个都要“折腰”!

  程灵素自幼隐居乡下,与毒手药王为伴,甚少见到外人,骤然见到徐青崖这等俊公子,先是惊的说不出话,话匣子打开后,又变的非常健谈,好似要把十几年的话,一股脑都说出来。

  两人边走边聊,不一会儿,到了程灵素的住处,程灵素住在山里,一方面是性格有些孤僻,另一方面则是时常研究药草,有些药草蕴含剧毒,担心有百姓误摘,干脆直接住在山谷内。

  这片山谷颇为灵秀,两侧山峦手臂般拥抱着中心处的肥沃土地,程灵素在此开辟出三十多亩花圃药田,搭建三座茅草屋,日子也算是颇为自在。

  毕竟是学医的,荒野求生时,比常人多了一个技能——辨认植物!

  “居室简陋,让公子见笑!”

  “山不在高,有仙则灵,有姑娘这种灵秀人物,纵然是荒山野岭,也能变成洞天福地,就说这片花圃,纵然是御花园,也没有这般缤纷错落。”

  “既然公子如此喜欢花圃,我请公子挑水施肥,想来不会拒绝。”

  “这有何难!”

  徐青崖挽起袖子,撩起前襟,随意绑在腰带上,大步走到田边,拿起水桶和水瓢,熟练的浇水、施肥,顺便把田垄踩紧实,一边浇水一边除虫。

  程灵素震惊的目瞪口呆。

  程灵素不认识徐青崖,但只看徐青崖衣着打扮,姿容谈吐,便知徐青崖是富家子弟,一路上两人斗嘴,徐青崖占尽上风,激起程灵素的好胜欲,想找点徐青崖不会的,让徐青崖出丑。

  没想到徐青崖做起农活,比她还要熟练几分,手脚麻利,效率极高,老酒跟在徐青崖身后,挑着水桶和粪肥,一人一马配合默契,到了晚饭时间,最外层的花圃,已经尽数打理完毕。

  徐青崖是在辽东长大的!

  辽东地广人稀,家家都有宽广的大院子,在里面挖菜畦,东边三叔种豆角黄瓜,西边二婶种茄子大葱,左右邻居摘点菜,就是一道“大丰收”。

  西门长在做的菜有多新鲜?

  这么说吧,一个时辰前,你的荤菜正在吃你的素菜,想吃蘸酱菜,直接去院子里摘,都是纯天然无污染。

  徐青崖练武之余,时常帮左邻右舍做农活,一来是打理好邻里关系,二来是锻炼身体,三来是乐于助人。

  就像龟仙人训练悟空和克林,做农活也是一种锻炼,万一哪天落魄了,可以跑到深山老林进行荒野求生。

  程灵素在厨房做饭。

  刚做好一盘煎豆腐,就见到徐青崖提着一只野兔、两只獐子、一条鲤鱼走了进来,徐青崖笑道:“灵素,让你尝尝我的手艺,你去休息就行。”

  “君子远庖厨……”

  “我不是君子!我师伯是厨子,我学了些厨艺,在别处不好用,但是在荒山野岭,我的厨艺太好用了!”

  “厨艺还有这种讲究?”

  “当然!”

  作为一个东北菜厨子,做国宴或许做不出来,若论烹调山珍野味,我说我是第二,小当家也不敢认第一!

  “公子,你何时抓的野味?”

  “这要感谢我的鸟!”

  徐青崖打了个胡哨,糖墩儿从半空落下,威风凛凛的站在肩头——程灵素的肩头,程灵素手中拿着肉干——徐青崖顺手塞给她的,让她去喂鸟!

  赵半山中了断肠草之毒,成昆意外被人救走,徐青崖等人分兵而行,徐青崖带着老酒和糖墩儿去找程灵素,杨艳和殷素素带着豆包儿追踪成昆。

  糖墩儿并非巨型猛禽,但凭它的尖嘴利爪,抓野兔獐子毫无问题。

  若非担心吓到程灵素,徐青崖想让糖墩儿抓几条蛇,炖一锅蛇羹。

  程灵素被唬的晕晕乎乎的,一手拿着肉干,肩膀上扛着糖墩儿,去客厅里面喂鸟,这么多年,难得有个清净,反倒有些不习惯,总想做点什么。

  想打扫卫生,定睛看去,家里一尘不染,甚至连墙脚之下,板壁缝中,也冲洗得没留下半点灰土,干净的有些过了分,不由得埋怨自己的洁癖。

  既不用做饭,也不用侍弄花草,更不用挑水施肥,程灵素想来想去,决定出去喂马,然后她就发现——老酒用脑袋蹭着窗户,伸舌头舔舐花草。

  窗边摆放着一盆白色小花。

  这种花卉名叫“醍醐香”,花香并不浓烈,但嗅得稍久,便和饮了烈酒一般无异,气血翻腾,不省人事。

  老酒平生最爱的就是烈酒。

  先前老酒在山坡上撒欢,就是嗅到醍醐香的味道,误以为周围有烈酒,一路长途奔袭,老酒下意识讨要工钱,让徐青崖去买酒,好好犒劳一番。

  徐青崖解释道:“程姑娘,我的坐骑最爱饮酒,你家里有酒吗?随便什么土烧劣酒都行,这家伙一天不喝酒,就会找我闹别扭,谁也拉不住。”

  程灵素闻言微微一笑,摘了三四朵醍醐香,浸泡在大水桶里面,等到药力渗入水中,示意老酒过去饮酒。

  这桶酒能喝倒十几个壮汉,对于老酒而言,滋味简直堪比国宴,咕嘟咕嘟喝个痛快,随后去田野中撒欢。

  程灵素问道:“公子,你要不要出来看看?我担心老酒跑丢了!”

  “不会!”

  “山里面有野狼!”

  “野狼打不过老酒!”

  “啊?”

  “老酒是儿马,野性难驯,马鬃马尾马蹄子,都可以对付野狼,姑娘如果觉得无聊,可以想个话题,我什么话头儿都能接,最擅长倾听烦恼。”

  “我能有什么烦恼?师父坐化,师叔师兄师姐在外作恶,被人杀死,余下的师兄师姐忙着闹别扭,孑然一人,无恩无仇,这有什么值得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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