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仙:谁能比我更不择手段! 第3节
那不是一个寻常的穿越故事。
没有系统,没有金手指,没有老爷爷。
只有一场莫名其妙的空间扭曲,将他从二十一世纪的图书馆,直接抛到了洛城寒冬的街头。
身体在穿越中发生了诡异的变化,二十多岁的青年变成了十三岁少年的模样,唯有记忆完整保留。
身无分文,举目无亲。
他试过寻找当地的官府求助,但官府又怎么会管他呢,只是将他被当作流民驱赶。
他试过做工挣钱,但瘦弱的身体连搬砖都吃力。
最后,他成了乞丐。
不是小说里那种潇洒的丐帮弟子,而是真正的、为了一口吃食能与野狗厮抢的乞丐。
那个寒风刺骨的午后,他蜷在丁家大宅后门的墙角,已经三天没吃东西,肋骨在穿越时摔断了两根,每呼吸一下都疼得像刀割。
然后他看到了一块被人扔掉的馒头。
硬得像石头,散发着馊味。
他用尽最后力气爬过去,颤抖着伸出手。
指尖即将触及时,一双绣花鞋停在他面前。
陈易抬头。
那是个十六七岁的丫鬟,穿着淡青色的棉袄,容貌清秀。
正是小莲。
小莲低头看他,眉头紧皱,眼中满是厌恶。
“小贱种!滚远点!臭死了!”
她尖声道,“你也配吃东西?像你这种小畜生就该死在阴沟里!”
她俯身夺过陈易手中那一块馊馒头,左右看了看,顺手扔进隔壁院墙下的狗食盆里。
一只黄毛土狗立刻扑上来,一口叼住。
小莲回头朝陈易啐了一口,挎着篮子进了丁家后门。
陈易躺在冰冷的地上,看着那只狗。
狗也看着他,喉咙里发出护食的低吼。
浑身疼得发抖,心里却异常清醒。
他记住了这张脸。
后来,陈易找到了那条狗。
狗很聪明,把馒头藏在窝里的干草下面,留着下一顿吃。
陈易找了一块石头,在石墙上磨了整整两个时辰,磨出一头锋利的尖角。
他握着那块石头干掉了那只狗。
陈易跪在狗尸旁边,大口喘气,浑身发抖。
不知道是疼的,还是怕的。
他趴在那儿喘了很久,然后爬起来,在狗窝里翻找。
然后他找到了被狗吃剩下的那半块馒头
然后他把那条狗拖到巷子深处,生火,剥皮,烤了。
那是他穿越以来,吃的第一顿饱饭。
肉很柴,带着股土腥味。
但他一口一口,全吃完了。
吃到最后一口时,他看着手里的骨头,忽然笑了。
笑完之后,眼泪就下来了。
十三岁,肋骨断了两根,杀了一条狗,抢回了半个馒头。
在那个寒风刺骨的夜里,他蹲在火堆旁边,看着自己沾满血的手,明白了一件事:
在这个世道,人和狗没什么区别。
活下去,才是最重要的。
后来,他将自己卖给了一个小赌场当杂役。
他学会了求饶,学会了忍耐,学会了讨好。
也学会了察言观色,学会了阴谋诡计。
他一步步往上爬,从杂役到打手,从打手到账房,最后设计弄死了原来的老板,接管了赌场。
五年时间,他将这个小赌场变成了洛城最大的赌坊。
陈易离开密室时,手中多了一本泛黄的册子。
他沿着昏暗的走廊朝后院走去,脚步声在空荡的通道里回响。
后院厢房门口,一个壮汉正靠着墙打哈欠。
见到陈易,他立刻站直身子,脸上堆起恭敬的笑:“易哥。”
“死了吗?”
陈易平静地问,目光甚至没有完全落在壮汉身上,而是越过他,看向那扇紧闭的木门。
“没死,没死,您放心。”
壮汉连忙道,“按您的吩咐,留了口气。”
陈易点点头,推门而入。
厢房里弥漫着一股混杂的气味:血腥、汗臭、还有某种难以言说的.....
小莲躺在冰冷的地面上,身上只盖着几片破碎的布条,裸露的皮肤上布满青紫淤痕和抓伤。
她睁着眼,瞳孔涣散,呼吸微弱得几乎看不见胸膛起伏。
单手粗暴地抓住对方,强迫对方与自己对视。 陈易的声音很平静,甚至带点闲聊般的随意,
“还记得我吗?”
“你这个恶魔,恶魔,你是畜生,畜生!”
陈易微微一怔,随即了然。
是了,对方果然忘了。
谁能想到,五年前那个小乞丐竟会摇身一变,成了洛城最大赌坊的老板呢。
遗忘,有时候比记住更显得讽刺。
陈易看着对方眼中那纯粹的,毫不掩饰的憎恨,忽然低低地笑了一声。
“恨我?那就对了。
这世上不是恨人,就是被人恨。我选前面那个。”
话音落下,陈易眼中最后一点温度彻底消失,同时一枚小箭无声从他的袖口射出,精准地射进了小莲的咽喉。
小莲体猛地一颤,瞳孔骤然放大,喉咙里发出“咯咯”的轻响,随即彻底僵直,眼中的恨意与生机一同迅速消散。
陈易松开手,任由那颗失去生命的头颅磕回冰冷的地面。
他站起身,掸了掸身上灰尘。然后取出那个黄色册子。
陈易不再多言,沿着来时的路往回走。
上面已经有两行字:
“丁真,赌债四千三百两,待收。”
“小莲,夺馒头之辱,必杀。”
陈易看着第二行字,从袖中取出一支细小的朱笔,将第二行划掉。
销账!
合上册子,收笔入袖。
他转身朝门外走去,脚步依旧平稳。
推开门,那个壮汉还守在门口,见陈易出来,连忙躬身:
“易哥。”
“处理了去。”
陈易淡淡道,目光甚至没有看向壮汉,“老规矩,干净点。”
“是!”
壮汉应得干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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