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尽红尘,吾乃世间长生仙 第262节
沈阔为了死得像个人,放弃了继续握剑的可能。
凡俗的骨气,有时候比修士的道心,更加坚硬。
十字街口。
顾清源收回了注视院子的目光,提笔为一个不识字的农夫,写下一封报平安的家书。
深秋的晨雾湿冷,透着骨缝往里钻。
几天前,十字街口还算热闹。商贩叫卖,镇民讨价还价。现在,街上冷清得让人心慌。商贩早早收摊,镇民低着头走路,步履匆匆,没人停下闲聊。
起初,是镇南石桥底下的乞丐不见了。
乞丐是个瘸子,满脸脓疮,每天在桥头要饭。晚上就裹着破草席睡在桥洞里,平时经过桥头的人都会嫌恶地捂住口鼻。
没人关心一个乞丐的死活,乞丐失踪头两天,要饭的破碗还扔在桥墩下。镇民只当他饿死在别处,或者换了地方讨饭。
第四天,镇东铁匠铺的学徒不见了。
学徒十五岁,身体强壮。每天天不亮就起来生炉子和拉风箱。那天早上,铁匠铺的炉子没生火。
铁匠拿着旱烟袋,找遍了整个镇子,甚至去了镇外的乱葬岗,连个人影都没见着。
铁匠铺学徒失踪,镇上开始有了流言蜚语。有人说是得罪了仇家,有人说是被拍花子的拐走。
第六天,事情彻底闹大。
镇西卖豆腐的寡妇,她七岁的儿子不见了。
寡妇哭天抢地,头发散乱,连鞋都没穿,跑遍了镇上的每一条街巷。
最后跪在镇长家门口磕头,额头重重砸在青石板上,血水混着泪水,染红镇长家门前的石狮子底座。
落叶镇彻底乱了。
镇长姓王,是个干瘦的中年人,平时只管收税和断些鸡毛蒜皮的家务事。
王镇长被寡妇哭得心烦意乱,也怕事情闹大引来州府的责问。他硬着头皮,带着手底下仅有的四个镇丁,提着水火棍,在镇子里装模作样地搜寻了半天。
什么都没找到。
寡妇家门前没有打斗痕迹,门栓完好无损,铁匠铺的后院也没有血迹。几个大活人,就像在落叶镇凭空蒸发。
当天下午,镇长家门外的八字墙上贴出了一张告示。
告示上写:近日镇外深山野狼出没,饥饿难耐,下山叼人,严禁镇民入夜后外出。失踪之人,定是被野兽所害。
结案。
镇丁用浆糊把告示贴牢,挥舞着水火棍驱散围观的镇民。寡妇听到这个结论,当场昏死过去,被邻居抬回了家。
入夜后的落叶镇,陷入了死一般的寂静。家家户户门窗紧闭,用顶门杠死死顶住大门。
野兽吃人,会留骨头,留血迹,留撕扯的碎布。几个人消失得干干净净,绝非野兽所为。镇民们心里清楚,但没人敢说出来。
镇西,破院。
沈阔坐在屋檐下的木墩上,手里拿着一块粗糙的磨刀石,沾着井水,顺着生锈的剑刃来回摩擦。
铁锈被磨掉一层,露出下方暗灰色的铁面。剑刃依旧不够锋利,甚至布满细小的缺口。
沈阔磨得很慢,手腕使不上力气。磨了十下他停下来,把磨刀石放在地上,捂住嘴。
“咳咳咳。”
咳嗽声沉闷,牵扯着残破的肺腑。咳完,摊开手,掌心又是一团黑血。
他把血抹在旁边的泥地上。
沈阔知道镇上丢人的事,铁匠敲锣打鼓找人的时候,路过破院门前。寡妇凄厉的哭喊声,也曾穿过院墙传进他的耳朵。
他没有出门。
他是个快死的人,没有多余的力气去管别人的死活。
江湖仇杀,灭门惨案见得多,人命在这个世道最不值钱。
就算镇上的人死绝,也轮不到他一个肺腑溃烂的废人去查案。
第二天清晨。
沈阔的咳嗽加重,昨夜咳了一宿,今早起来双腿浮肿,手指按下去就是一个深坑,久久无法回弹。
肺里的痛楚连绵不绝,他需要买点镇痛的草药。病肯定是治不好了,只是为了晚上能睡个囫囵觉,少受些活罪。
拿上腰间的布袋,里面还有几十文钱。
推开院门,沈阔顺着街道往镇子中心走。街上冷清,偶尔碰到几个人,也是神色惊惶,贴着墙根快步走过。
药铺在镇子中央。
沈阔走进药铺,掌柜正坐在柜台后,手里紧紧抓着一把算盘,神色紧张地看着门外。
“抓药。”沈阔敲了敲柜台。
掌柜吓了一跳,看清是沈阔,才松了口气。
沈阔报了几味镇痛和止咳的烈性草药,这种草药药性生猛,吃多了会伤及根本,加速死亡,但沈阔不在乎。
掌柜不敢多言,手脚麻利地称好草药,用黄纸包好,推过柜台。
“十文钱。”
沈阔排出十枚发黑的铜板,拿起药包,转身走出药铺。
药铺门外的青石台阶上,有一层薄薄的灰尘。
沈阔刚要迈步走下台阶,脚步突然停住,目光定格在台阶的最边缘。
灰尘之中,沾着一点白色的粉末,只有指甲盖大小,散落在砖缝里。普通人走过,只会当成是墙皮掉落的白灰。
如果不是沈阔常年处于生死边缘,对周围环境有着超乎常人的敏锐观察力,根本发现不了这微小的异常。
沈阔慢慢蹲下身,伸出右手食指,在白色粉末上轻轻蘸了一下。
手指搓捻,粉末毫无颗粒感,绝非普通的白灰或面粉。
送到鼻尖,沈阔闻到了一股微弱的甜腥气。
这股气味被某种特殊的草药强行压制住,只有嗅觉灵敏且对血腥味极度熟悉的人,才能察觉其底色。
沈阔认识这种粉末。
江湖上曾有一个被正邪两道联手剿灭的邪派,叫做血魔宗。血魔宗的弟子,专门吸食武林高手的血液来练功。
为了保持血液的鲜活,防止人死后血液凝固变质,血魔宗配制了一种秘药,名为引血散。
这种药粉洒在活人身上,不仅能保持气血长时间不散,还能散发出一种特殊的甜腥气,方便同门在百里之内进行追踪。
沈阔站起身,将手指在粗糙的外袍上用力擦拭,直到把粉末全部擦净。
游方郎中,吴游。
几天前在破院里,吴游走后,沈阔曾回想过这个人的身份。练气期修士,声称靠吸食童男童女精血延寿。
修士抓人,不用刀剑,不会留下血迹和打斗痕迹。修士延寿,需要最鲜活的气血。
失踪的乞丐,学徒,孩子。
不是野狼叼走,是被吴游抓走的,他用引血散锁住了那几个人的气血。
沈阔站在药铺门前,手里提着黄纸包好的草药。
脑海中,莫名响起理智的声音:回去,回破院。熬药,睡觉,别管闲事。修士杀人,凡人管不了。你连自己都救不了,还想救别人?
但他没有迈步走向镇西,而是低着头看向地面。
引血散的气味微弱,但只要洒在地上,气味可以保留数日不散。
沈阔闭上眼睛。
深吸气。
冰冷的空气吸入残破的肺腑,传来撕裂般的疼痛。他强行咬住牙关,将咳嗽的冲动死死压制在喉咙里。
随后放空大脑,将所有的注意力集中在嗅觉上。
这套追踪手段,沈阔已经二十年没用过了。曾经他凭借气味、风向和泥土的变化,在原始森林里追踪过顶尖刺客数日之久。
猛地睁开眼,沈阔捕捉到了气味延伸的方向。
镇东。
提着药包,沈阔顺着气味走去。步伐缓慢,但每一步都踩得结实。
他没有直接出镇,而是顺着断断续续的气味,穿过几条偏僻的巷子,来到镇东的一处死胡同。
死胡同尽头是一堵两丈高的青砖高墙,墙外就是镇外的荒野。
气味在墙根下变得浓郁了几分,随后向上延伸。
墙根的泥土上有半个模糊的脚印,昨夜下过一阵毛毛雨,泥土微湿,留下了痕迹。
前脚掌着地深,后脚跟却悬空。
鞋底没有花纹,是普通的平底布鞋。但步幅的跨度,远远超过普通人行走的极限。
最关键的是,脚印边缘的泥土有轻微的挤压和外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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