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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尽红尘,吾乃世间长生仙 第262节

  沈阔为了死得像个人,放弃了继续握剑的可能。

  凡俗的骨气,有时候比修士的道心,更加坚硬。

  十字街口。

  顾清源收回了注视院子的目光,提笔为一个不识字的农夫,写下一封报平安的家书。

  深秋的晨雾湿冷,透着骨缝往里钻。

  几天前,十字街口还算热闹。商贩叫卖,镇民讨价还价。现在,街上冷清得让人心慌。商贩早早收摊,镇民低着头走路,步履匆匆,没人停下闲聊。

  起初,是镇南石桥底下的乞丐不见了。

  乞丐是个瘸子,满脸脓疮,每天在桥头要饭。晚上就裹着破草席睡在桥洞里,平时经过桥头的人都会嫌恶地捂住口鼻。

  没人关心一个乞丐的死活,乞丐失踪头两天,要饭的破碗还扔在桥墩下。镇民只当他饿死在别处,或者换了地方讨饭。

  第四天,镇东铁匠铺的学徒不见了。

  学徒十五岁,身体强壮。每天天不亮就起来生炉子和拉风箱。那天早上,铁匠铺的炉子没生火。

  铁匠拿着旱烟袋,找遍了整个镇子,甚至去了镇外的乱葬岗,连个人影都没见着。

  铁匠铺学徒失踪,镇上开始有了流言蜚语。有人说是得罪了仇家,有人说是被拍花子的拐走。

  第六天,事情彻底闹大。

  镇西卖豆腐的寡妇,她七岁的儿子不见了。

  寡妇哭天抢地,头发散乱,连鞋都没穿,跑遍了镇上的每一条街巷。

  最后跪在镇长家门口磕头,额头重重砸在青石板上,血水混着泪水,染红镇长家门前的石狮子底座。

  落叶镇彻底乱了。

  镇长姓王,是个干瘦的中年人,平时只管收税和断些鸡毛蒜皮的家务事。

  王镇长被寡妇哭得心烦意乱,也怕事情闹大引来州府的责问。他硬着头皮,带着手底下仅有的四个镇丁,提着水火棍,在镇子里装模作样地搜寻了半天。

  什么都没找到。

  寡妇家门前没有打斗痕迹,门栓完好无损,铁匠铺的后院也没有血迹。几个大活人,就像在落叶镇凭空蒸发。

  当天下午,镇长家门外的八字墙上贴出了一张告示。

  告示上写:近日镇外深山野狼出没,饥饿难耐,下山叼人,严禁镇民入夜后外出。失踪之人,定是被野兽所害。

  结案。

  镇丁用浆糊把告示贴牢,挥舞着水火棍驱散围观的镇民。寡妇听到这个结论,当场昏死过去,被邻居抬回了家。

  入夜后的落叶镇,陷入了死一般的寂静。家家户户门窗紧闭,用顶门杠死死顶住大门。

  野兽吃人,会留骨头,留血迹,留撕扯的碎布。几个人消失得干干净净,绝非野兽所为。镇民们心里清楚,但没人敢说出来。

  镇西,破院。

  沈阔坐在屋檐下的木墩上,手里拿着一块粗糙的磨刀石,沾着井水,顺着生锈的剑刃来回摩擦。

  铁锈被磨掉一层,露出下方暗灰色的铁面。剑刃依旧不够锋利,甚至布满细小的缺口。

  沈阔磨得很慢,手腕使不上力气。磨了十下他停下来,把磨刀石放在地上,捂住嘴。

  “咳咳咳。”

  咳嗽声沉闷,牵扯着残破的肺腑。咳完,摊开手,掌心又是一团黑血。

  他把血抹在旁边的泥地上。

  沈阔知道镇上丢人的事,铁匠敲锣打鼓找人的时候,路过破院门前。寡妇凄厉的哭喊声,也曾穿过院墙传进他的耳朵。

  他没有出门。

  他是个快死的人,没有多余的力气去管别人的死活。

  江湖仇杀,灭门惨案见得多,人命在这个世道最不值钱。

  就算镇上的人死绝,也轮不到他一个肺腑溃烂的废人去查案。

  第二天清晨。

  沈阔的咳嗽加重,昨夜咳了一宿,今早起来双腿浮肿,手指按下去就是一个深坑,久久无法回弹。

  肺里的痛楚连绵不绝,他需要买点镇痛的草药。病肯定是治不好了,只是为了晚上能睡个囫囵觉,少受些活罪。

  拿上腰间的布袋,里面还有几十文钱。

  推开院门,沈阔顺着街道往镇子中心走。街上冷清,偶尔碰到几个人,也是神色惊惶,贴着墙根快步走过。

  药铺在镇子中央。

  沈阔走进药铺,掌柜正坐在柜台后,手里紧紧抓着一把算盘,神色紧张地看着门外。

  “抓药。”沈阔敲了敲柜台。

  掌柜吓了一跳,看清是沈阔,才松了口气。

  沈阔报了几味镇痛和止咳的烈性草药,这种草药药性生猛,吃多了会伤及根本,加速死亡,但沈阔不在乎。

  掌柜不敢多言,手脚麻利地称好草药,用黄纸包好,推过柜台。

  “十文钱。”

  沈阔排出十枚发黑的铜板,拿起药包,转身走出药铺。

  药铺门外的青石台阶上,有一层薄薄的灰尘。

  沈阔刚要迈步走下台阶,脚步突然停住,目光定格在台阶的最边缘。

  灰尘之中,沾着一点白色的粉末,只有指甲盖大小,散落在砖缝里。普通人走过,只会当成是墙皮掉落的白灰。

  如果不是沈阔常年处于生死边缘,对周围环境有着超乎常人的敏锐观察力,根本发现不了这微小的异常。

  沈阔慢慢蹲下身,伸出右手食指,在白色粉末上轻轻蘸了一下。

  手指搓捻,粉末毫无颗粒感,绝非普通的白灰或面粉。

  送到鼻尖,沈阔闻到了一股微弱的甜腥气。

  这股气味被某种特殊的草药强行压制住,只有嗅觉灵敏且对血腥味极度熟悉的人,才能察觉其底色。

  沈阔认识这种粉末。

  江湖上曾有一个被正邪两道联手剿灭的邪派,叫做血魔宗。血魔宗的弟子,专门吸食武林高手的血液来练功。

  为了保持血液的鲜活,防止人死后血液凝固变质,血魔宗配制了一种秘药,名为引血散。

  这种药粉洒在活人身上,不仅能保持气血长时间不散,还能散发出一种特殊的甜腥气,方便同门在百里之内进行追踪。

  沈阔站起身,将手指在粗糙的外袍上用力擦拭,直到把粉末全部擦净。

  游方郎中,吴游。

  几天前在破院里,吴游走后,沈阔曾回想过这个人的身份。练气期修士,声称靠吸食童男童女精血延寿。

  修士抓人,不用刀剑,不会留下血迹和打斗痕迹。修士延寿,需要最鲜活的气血。

  失踪的乞丐,学徒,孩子。

  不是野狼叼走,是被吴游抓走的,他用引血散锁住了那几个人的气血。

  沈阔站在药铺门前,手里提着黄纸包好的草药。

  脑海中,莫名响起理智的声音:回去,回破院。熬药,睡觉,别管闲事。修士杀人,凡人管不了。你连自己都救不了,还想救别人?

  但他没有迈步走向镇西,而是低着头看向地面。

  引血散的气味微弱,但只要洒在地上,气味可以保留数日不散。

  沈阔闭上眼睛。

  深吸气。

  冰冷的空气吸入残破的肺腑,传来撕裂般的疼痛。他强行咬住牙关,将咳嗽的冲动死死压制在喉咙里。

  随后放空大脑,将所有的注意力集中在嗅觉上。

  这套追踪手段,沈阔已经二十年没用过了。曾经他凭借气味、风向和泥土的变化,在原始森林里追踪过顶尖刺客数日之久。

  猛地睁开眼,沈阔捕捉到了气味延伸的方向。

  镇东。

  提着药包,沈阔顺着气味走去。步伐缓慢,但每一步都踩得结实。

  他没有直接出镇,而是顺着断断续续的气味,穿过几条偏僻的巷子,来到镇东的一处死胡同。

  死胡同尽头是一堵两丈高的青砖高墙,墙外就是镇外的荒野。

  气味在墙根下变得浓郁了几分,随后向上延伸。

  墙根的泥土上有半个模糊的脚印,昨夜下过一阵毛毛雨,泥土微湿,留下了痕迹。

  前脚掌着地深,后脚跟却悬空。

  鞋底没有花纹,是普通的平底布鞋。但步幅的跨度,远远超过普通人行走的极限。

  最关键的是,脚印边缘的泥土有轻微的挤压和外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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