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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手起家,蝙蝠侠干碎我的致富梦 第103节

  “算了,你还是别问了。”马昭迪摆了摆手:“我没心情,下次吧。”

  虽然碰了个软钉子,但蝙蝠侠倒也并没有生气,他不是喜怒无常的超级罪犯,但也不是正常人,他对自己的情绪控制能力相当强。而且马昭迪的回答也表明对方并不打算迫切地和他拉近关系,既然如此,对方的可疑性反倒降低了。

  他看着地上的一个年轻白人男子,开口说道:“他叫克里斯托弗,外号‘鱼味’,他有三个孩子,第四个即将出生——他的妻子以为他在码头卖海产。”

  马昭迪挑了挑眉。

  蝙蝠侠接着看了看一旁的红发男人:“卡莱诺,外号‘大枪’,他和一个叫萨姆的人结婚了,那人是个五年级教师,一周后,萨姆知道了他的真正工作,然后自杀了。”

  “莱昂纳多,外号‘风扇’,他的母亲被诊断出乳腺癌,家里无力医药费,所以他几个月前开始为卡迈恩做事。”

  讲到这里,蝙蝠侠顿了一下,目光看向又一个人。

  奇诺,外号‘娃娃脸’.是个卧底警察,替戈登警长做事,法尔科内家族的第一手情报正是由他提供的。

  他长期服役于海军陆战队,曾经参加过战争,戈登给蝙蝠侠看过他给自己妻子的信,那是他为防自己遭遇不测,提前留下的一封遗书。

  他的身份是秘密,如果他今天真的死在这里,蝙蝠侠也许还能将他的事情告诉马昭迪,但他现在还活着,所以蝙蝠侠不能将他的情况告诉任何人,在别人眼里,他只能是纯粹的黑帮分子。

  “他们都是法尔科内家族的打手,但也都是人。”蝙蝠侠说道:“你救了他们,而你还能用这种办法救更多人。我并不是想要你交出这种办法,只是想知道,你是否愿意进一步用它帮助其他人。”

  马昭迪看了看蝙蝠侠,心里暗暗佩服着对方的学习能力,仅仅几分钟时间,他就从自己的观点里提炼出了一些有助于他的东西,并立刻换上一种更有利于达成目的的交谈方式。

  蝙蝠侠终究是蝙蝠侠,无论是在哪个宇宙,他们都是开挂一样的天才模板。

  “我就把这当做你的道歉了。”马昭迪说道:“反正戈登局长也说过,蝙蝠侠偶像包袱很重,拉不下脸说‘对不起’。”

  听到这里,蝙蝠侠面无表情的脸显得更黑了一点。

  两人交谈的当口,植物园外突然响起了警笛声,戈登警长终于带着警局的同僚赶来了,与此同时,阿尔弗雷德的声音再次在耳机里响起。

  “少爷,关于那位法尔科内先生的亲属,我们确实查到了些东西——他的母亲卡门·玛丽·法尔科内,似乎从几年之前起就与卡迈恩分开了,她独自离开哥谭,去了大都会,并且在今天中午之后就没再出现过。”

第172章 易主的黑道帝国

  卡门·玛丽·法尔科内,出生于意大利的那不勒斯。

  她在十六岁的时候爱上了一个人,并且怀了孕,她的父亲因此大发雷霆,用拳头打掉了她的孩子。

  不懂得什么叫“洁身自好”的玛丽,人渣般的男朋友,还有暴力失控的父亲,这三者共同构成一个悲剧,也许玛丽和他的父亲都追悔莫及,但很可惜,世界上并没有后悔药。

  至于那个男朋友,他从事发之后就消失在玛丽的生活中——简单一点来说,就是翻脸不认人,跑了,所以他大概是不怎么后悔的。

  玛丽悲伤哭泣了一整夜,然后离开了家,她最终来到了哥谭市,并在之后的四十年时间里跪在厕所里,以清洁工作为生。

  她始终没有孩子,但却在这里抚养了十个孤儿,九个都成为了这个国家里出众的人才,而当她发现了第十个孩子曾经做了什么,现在又在做什么的时候,她唾弃了这个孩子。

  她向警方检举揭发了这第十个儿子,并悲伤哭泣了一整夜,然后再次离开了家。

  而那个孩子,就叫卡迈恩·法尔科内,多年以来,他一直等着自己的母亲打通那则电话,然后回到家里。

  当蝙蝠侠听完这段情报,并赶到东区的一个小巷拐角时,只能看到一个已经倒在了血泊里的老妇人,他对着那具尸体攥紧了拳头,这是他又没能救下来的一条生命。

  但紧接着,他就想起了马昭迪在他匆匆离开植物园时说过的话。

  “如果小丑和谜语人想要再次杀人,那他们起码也得在今天午夜之后才能成功,在此之前,他们做不到——起码没法亲手做到。”

  这或许是那位警员对自己某些神奇能力的部分坦白,但蝙蝠侠当时没时间深究,但现在,这句话让他重新有了一点希望,他立刻拿起通讯器,打通了医院的电话。

  “是大都会的医院吗?我需要叫一辆救护车,有一位叫作卡门·玛丽·法尔科内的老人性命垂危,但或许还能救回来,位置是.”

  而在另一边,法尔科内则带着几个保镖回到了自己的别墅里,此时距离他接到小丑的电话已经过去了一个小时时间,他知道,追杀行动已经失败了。

  “废物,一群废物.一个谜语人都搞不定,到现在居然连个音信都没有。这样下去绝对不行,我得再打个电话,让家族去找那个——”

  说话之间,他将自己的房门顺手推开,然而,在看到自己房间的一瞬间,他想说的话就被卡在了嗓子眼里。

  一个穿着西装礼服,耷拉着嘴角,皮肤苍白的家伙正坐在他的位置上,在桌子上摆弄着什么东西。

  但不管他在摆弄着什么,重点都在于——他跑到了法尔科内的书房里。

  “你他吗是怎么进来的!”

  如果换马昭迪来,他大概能对此做出很有意思的回答,但很可惜,现在房间里只有一个黑帮老大,几个立刻举起手枪瞄准的保镖,还有一个笑不出来的小丑。

  “一个小时过去了,他还没有死。”

  小丑完全无视了法尔科内的问题,他百无聊赖地摆弄着桌面上的东西,随口说道:“所以你老妈的牙都在这里了。”

  “你说什么!?”

  法尔科内听到这句话,立刻目眦欲裂地咬牙反问,小丑就是用他母亲和兄弟才知道的号码给他打电话,在他的心里,对方说出的这句话是有一定合理性的。

  “我说这些是她的牙,我把你老妈的牙都从她嘴里拔了下来,然后摆成了一个笑脸——”

  小丑面色凶戾,一字一顿地回答道,明明是在对法尔科内的母亲进行迫害,但他自己的脸色却反而显得相当难看。说话间,他对着法尔科内举起了枪。

  “这笑脸就摆在你的桌子上。”

  bang!bang!bang!bang!bang!

  短短一秒时间,五声枪响过后,小丑从办公桌后走了出来,法尔克内的三个保镖每人中了一枪,倒在地板上,鲜血从身体里汩汩流出,染红了五彩缤纷的华贵地毯。

  法尔克内捂着手臂,也半跪在了地上,此时他没有死,可却也没有了反抗的想法,因为小丑的枪法实在太快,他来不及出枪,甚至连几个保镖也来不及开枪,就被全部射倒在地。

  卡迈恩立刻在心里做出了判断,此时的局势很明显不适合继续反抗,否则就是拿自己的脑袋跟左轮的子弹比硬度。

  随着小丑的步伐,左轮枪口的烟气一路飘散,他对着门口那个背靠墙壁,双手张开,长得像一只企鹅一样的男人点了点头。这家伙非常机灵,没有在第一时间拔枪,而是躲得远远的观察情况——自己只空了一枪,就是被他躲掉的。

  “你,胖子,你现在是我的助手了。”

  奥斯瓦尔德,也就是那个胖子,他听到小丑的话,却并没有第一时间回答,而是结结巴巴地说道:“我卡,卡迈恩的老妈她——她住在大都会。”

  小丑就像没听到他说的话一样,继续吩咐道:“你和这里的卡迈恩一起进行安排,他的所有资源,现在通过你而听我号令,一切只为了一个目标——”

  “杀了谜语人。”

  他这么说着,走出了别墅的大门,而企鹅人则依然哆哆嗦嗦地说着:“大都会的位置.它.它距离这里有整整三个小时。”

  卡迈恩满脸阴森地跪在地上,扭头恨恨看着小丑出门而去的背影,他当然知道企鹅人的意思,他不是在质疑小丑是否真的绑架了卡迈恩的老妈,而是在说明一件事。

  小丑的行动顺序并不是先赶去大都会,然后给卡迈恩打电话,在一个小时后得知任务失败,然后才拔掉他母亲的牙齿,再赶回哥谭市;而是在赶去大都会之后直接拔掉了卡迈恩母亲的牙齿,然后直接赶回了哥谭市,最后才给卡迈恩打了电话,并在一个小时之后,将这幅牙齿摆在了他的桌面上。

  换句话说,无论谜语人有没有在一个小时内被干掉,他的母亲都已经遭殃了。

  即使卡迈恩意识到了这点,但此时的他也不能反抗小丑的命令——哪怕他知道对方是个喜怒无常,言而无信的疯子,但对方能找到他的母亲,自然也就能找到他的另外几个兄弟们。

  他已经失去了母亲,不能再失去哥哥了。

第173章 酒吧里的偶遇

  我叫查克·布朗。

  我是个空气动力学家,当然,之所以用这个名头,主要是因为它能让人觉得我混得不错。

  但实际上,我还有很多其他名头,只是我把它们藏在了心里,从来不对别人讲。

  酒鬼,失败的父亲,不合格的丈夫,婚姻破裂的失败者,一事无成的可怜虫,疯子的帮凶,喜欢玩风筝的怪人

  我拿起眼前的酒杯,将这些说不出口的名号连同杯中的龙舌兰一起灌进腹中。

  酒,这东西真是人类最伟大的发明之一,不是吗?它能让人忘记烦恼,忧愁,痛苦,忘掉自己的过去,现在和将来。

  可惜,它只能生效一个晚上。

  我常常在想,如果有什么酒能够让人永远忘记自己的一切的话,我一定会倾尽所有的,微薄到可怜的身家去换取一杯,这对我实在是再划算不过的买卖。

  “唔不行,不行。”趴在吧台前的查克·布朗喃喃自语,声音像是梦呓一样:“还得记住风筝,还得记住儿子”

  “呃老板,有无酒精的饮料吗?”

  一个声音突兀在身边响起,奇怪的问题引得醉醺醺的查克往旁边看了一眼,那人身穿着普通的短袖,衬衫和牛仔裤,长得挺帅,但也挺凶,看起来似乎不像什么好人。

  查克看了对方一眼,但没有多留意,此时的他醉得厉害,能看清对方的长相已经很不容易了,脑袋里根本没有余裕去管别的。

  跑来酒吧,不喝酒?

  吧台后面的老板听了这话,眼神直勾勾地盯着对方,他严重怀疑这家伙是来砸场子的。于是他的眼神忍不住向下瞟了瞟,扫了一眼柜台下面藏着的霰弹枪,这是东区酒吧的必备品之一。终于,在片刻之后,他还是忍住了伸手去拿枪的冲动。

  当然,这也是因为对方长得确实有点像硬茬子,老板担心对方是什么帮派的高层。

  “小子,这里是酒吧,要喝奶的话——”

  “不不不,水就行。”那人尴尬地笑了笑:“房东里尔斯太太告诉我,让我多光顾光顾她丈夫的酒吧,还给我打了点折扣,所以我就跑过来了。”

  哦,原来是租客。

  听了他的话,老板里尔斯的神情终于缓和了下来,他随手敲了敲吧台:“这里是酒吧,没有无酒精饮料,如果你酒精过敏的话,可以喝冰水。”

  “冰水就行,谢谢——哦,有吃的吗,我还没吃晚饭。”

  马昭迪从口袋里拿出纸币,放在了柜台上,并打量着四周的环境,他是第一次进酒吧这种地方——毕竟之前是个普通的写手宅男,而且也没什么钱,所以即使是在国内,他也从来没有来过酒吧或者舞厅,倒是偶尔有去过电玩城或者网吧,那里还蛮快乐的。

  酒吧整体是简约的木质地板和墙壁,门口的位置挂着照片,贴着海报,钉着传单,墙上甚至喷着涂鸦,写着字;角落里则摆着一些他看不懂的机器,也许是游戏机,也许是切歌机。

  从进门开始,酒吧里的嘈杂人声就和HOUSE音乐(浩室音乐,一种音乐风格)混在了一起,好在电视新闻播出之后,老板就调低了音乐的声音,否则酒吧里的人是决计听不到一点新闻声的。

  “今天下午,哥谭广场上出现谜语人的标志性符号.”

  马昭迪看了眼新闻,没什么新鲜的发现,于是继续吃着手里的汉堡,薯条和炸鱼块,打量起酒吧里的其他角落。

  墙上挂着飞镖盘,上面零落地插着几根飞镖,旁边就是个小桌子,几个壮汉围在桌边打着扑克,看样子是在赌钱。

  几个穿着比较省布料的女性和一些身上纹身,发型奇特的男人围在赌桌的旁边,整一桌看起来都不是什么好人.我是说,看起来都不是什么好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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