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手起家,蝙蝠侠干碎我的致富梦 第14节
他仔细盘算着,墙里的手枪弹头就不回收了,反正这次没死人,所以也不会招来哥谭警局的警察,不用担心被弹道分析记下自己这把枪。
不对,这把枪是从克林顿手里拿的,要记也是记在他头上。
这次救援计划的唯一不确定性就是自己这一发子弹能不能打中墙壁,反正马昭迪是往墙上瞄的,要是正巧打中人,那他也没办法。
而另一边,男人已经跑到了街区之外。
“他*的,哪来的疯**!”他一边跑,一边忍不住破口大骂:“我一定要打听清楚是哪个***,她吗的,那个**一定得死!”
此时,一道纤瘦的黑影在楼宇间如猫般灵巧腾越,跟在了他的后面。
关于哥谭人的众多印象中,有一点是没错的,超级英雄确实会像罪犯一样划出地盘。他们会打击自己所在地区里看到的罪犯,但不会杀人,换句话说,他们会使用杀人以外的一切暴力手段达到打击罪犯的目的。
而东区,则正是猫女平时活动的地盘。
“你干嘛去了?”
马昭迪蹑手蹑脚走回了房间,德雷克此时果然已经被惊醒,正拿着枪在窗边观察情况,见到他推门回来,表情显得有些错愕。
他反手锁上了门,然后重新坐回沙发上回答道:“看热闹,下面有人枪战。”
“老杰克那回还没看够?”
“那回不是你的问题?”
卡米拉夫人打断了两人的争论:“两位先生,现在是半夜三点十五分,如果不是有两个疯子在附近枪战,我们早就该睡熟了——现在疯子已经没了,请你们回到床上去。”
马昭迪摊了摊手,直接倒在了沙发上,德雷克看了看老婆想要刀人的眼神,也收起了争吵的欲望,乖乖进入房间。
“迪,一定要记得,在哥谭的晚上,尽量少凑热闹。”
卡米拉夫人对着马昭迪仔细交代了一句,确认他听清楚之后,才扭头回了卧室。
马昭迪同意她的说法,在自己把手枪射击专精的技能买出来之前,就连日常生活都不够安全,更没有能力救人。
现在最重要的事情只有一个,就是具备足够的哥谭生存技能。于是他刷完了剧,又重新进入了车辆驾驶的训练中。
月升日落,斗转星移。
次日,早上八点。
马昭迪从模拟驾驶训练中醒了出来,看到了大亮的天光,伸了个懒腰之后走进了厨房开始哼着小曲做起早饭,而窗外则是昨晚还有女人哭嚎啜泣,以及男人叫骂和射击的小巷。
清晨的炊烟飘出窗外,和其他人家的交织在一起,人间烟火的气息让朝阳变得有些朦胧而美好。仿佛日光出现的一瞬间就洗净了所有罪恶和污秽,让昨晚的事变成了一场梦。
但实际上,某人的心情在这个早上确实是闪闪发光的。
“早上坏,哥谭。”
第23章 哈哈,又被抢啦
马昭迪以为自己已经习惯了哥谭的生活。
他已经在哥谭工作整整一周了,也见过枪战,罪犯,黑帮和一个超级英雄,一个将来的超级罪犯,不少底层的穷人和有钱的上流人,他甚至还习惯了每天盯着石像鬼上的倒吊人入睡。
拜托,他们摆起来的样子真的很像催眠师在催眠。
说实话,除了这张脸平时吸引到的部分变态客户以外,他几乎觉得自己已经适应这座城市了,起码已经稍微适应了这里的疯狂。
他错了。
这天他照常下了班,提着轮椅穿过了宅巷,但还没来得及上楼,耳边突然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
“嘿兄弟,把你的轮椅给我。”
“?”
刚想回家的马昭迪脑袋稍微宕机了几秒钟。
他倒也不是没见过劫匪,东区的劫匪很常见,只是平时抢东西的人多了,流程和目的大都千篇一律,但这位的抢劫思路似乎别具匠心。
“那个.我确定一下。”马昭迪小心翼翼地指向自己手里的轮椅:“你要抢我的轮椅?”
拿着枪的劫匪此时一脸洋洋得意地狞笑着:“对,没错!把它给我!我知道你,东区和奥迪斯堡区都传遍了,每晚都有个他吗的鬼火人在路上飙车!我知道你每天是靠什么跑得那么快的,我知道那是个宝贝!”
马昭迪稍微有些不解:“恕我直言,你抢一辆车也同样跑得快,为什么执着于我的轮椅?”
那个大聪明愣了几秒钟,脸上的表情从狰狞变成思索,又从思索变成迷茫。
特别好玩。
“总,总而言之!”他结结巴巴地说道:“把你的轮椅给我!”
“出于我个人的角度建议,这辆轮椅对于一般人来说可能比较危险”
“砰!”
“我说!踏马的把它给我!”
马昭迪嘴角抽搐地看向一旁的墙壁,那发子弹擦肩而过,在墙上留下一个弹孔,距离他的脑袋只有几寸。
这是他这星期在哥谭碰到的第十多次枪击现场了。
实话说,这就跟敏感度训练一样,紧张固然是真的紧张,但多次以后真的会变得有点麻木。马昭迪从原来的呆若木鸡,到后来的提心吊胆,到现在的强装镇定,多少已经有一点抗性了。
“给你,请便。”在枪口之下,他果断停止废话,免得被不耐烦的对方一枪爆头。
这不是他变怂了,毕竟之前的每一次,他都不是直面枪口,而是藏在角落或者躲在暗中,像现在这样正面起冲突,面对面直视上膛的枪口的情况,危险程度绝对远超从前。
“还有你身上的钱和衣服,全给我!”
“钱可以给你,衣服好歹给我留着吧?”
“少他么废话!快脱了!”
恁马的欺人太甚!
马昭迪顿时怒从心头起,紧接着麻利地脱掉了自己的外套,只留下一身衬衫和一条裤子,最后从外套里拿出自己的驾照,又从手机里拔出电话卡。
“行了,行了,我身上就剩两件衣服了,赶紧拿着我的钱滚蛋。”
“把你的枪也”
“砰”
突兀的枪声打断了这场劫案,一个身材高大的壮汉举着枪走到了两人身旁,朝地上啐了一口。
“那他吗是我的枪,狗孃养的。”
劫匪捂着自己的手,痛苦地呻吟着,壮汉的那发子弹直接干碎了他手里的枪,连带着在手掌上豁开了一个血洞。
“滚!”
看到那个壮汉的凶狠眼神,劫匪立刻丧失了反抗的念头,他狼狈地捞起一边的外套,迅速坐上轮椅,也不敢再伸手去拿马昭迪的皮夹和手机,反而是手忙脚乱地按动轮椅上的按钮,迅速消失在街道拐角。
“他还挺有开轮椅的天赋的,但是我依然不建议他把速度飚到”
“把我的枪他吗的还给我。”壮汉直接打断了马昭迪的絮絮叨叨:“不要东拉西扯,既然你没胆子用它,就别留着它。”
“那只是一把普通的伯莱塔好吗,根本没经过什么改装。”马昭迪一边抗议,一边老老实实地把枪递了出来:“你把它讲得好像什么绝世杀器一样。”
“闭嘴。”他把手上的左轮和那把久经使用的伯莱塔收回腰间,却并没有再问另一把更新的柯尔特在哪,反而对着马昭迪的脚下也啐了一口:“我他么在老杰克上等了一星期,你个狗东西根本没胆子现身,跟特么阿卡姆病院的疯子一样坐着个见鬼的轮椅在街上飙车。”
“怂逼。”
我特么!
马昭迪一怒之下把自己的外套狠狠穿回了身上,然后把驾照和手机狠狠放回口袋,接着转身就向楼上走去。
生气当然是生气的,但也没有必要跟这种莽子一般见识,被骂两句而已,反正又不会掉块肉。
万一骂回去了真掉块肉怎么办?上次德雷克骂完以后他就红温了。
克林顿鄙夷地看了他一眼,并没有阻拦他,反而转身离开了。
“**的哥谭,全都是怂比。”
“**的哥谭,全都是傻*,还有疯*。”
马昭迪对着德雷克愤愤不平地骂着:“我就特么开个轮椅回家都能被盯上,还特么拿着枪来抢我,他*的,难道轮椅还能开得比车快吗!”
“根据你下班回家的时间来算,你昨天的轮椅速度已经超过哥谭百分之九十的疯子司机。”德雷克面无表情地抬腕看了一眼手表:“现在是十点十四分,你上楼的时候是十点十三分,假设在楼下被抢花了你三分钟,那你就只花了十分钟到家。”
“啊,那倒也不是。”马昭迪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我九分钟到的家。”
“你在得意个什么玩意?”
德雷克摇了摇头:“你的速度比之前快了整整四分之一,再这样下去,我真的很担心某天在报纸上看到‘超速鬼火轮椅’与一超级跑车追尾被创成饼干”的新闻。
“无所谓了,反正它也被抢了。”马昭迪闷闷不乐地吃着桌上留好的饭:“可惜了我花功夫改造的轮椅,它最高都可以开到一百六了。”
还有五百点买的高级轮椅驾驶精通。
与此同时,在夜深人静的东区街道上,一道七彩流光带着惨叫飞射而过。
“停啊啊啊——这**轮椅!”
duang!
次日,马昭迪早早出门上班,德雷克则一边看着哥谭日报一边吃着早餐,突然,报纸上的一则新闻标题映入他的眼帘。
“哥谭都市传说‘超速鬼火轮椅’与韦恩高管追尾,轮椅驾驶者目前正在拼接缝合中。”
“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