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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手起家,蝙蝠侠干碎我的致富梦 第6节

  “卧槽,真见火了!”

  马昭迪满脸绝望,他瑟瑟发抖地抱紧了自己怀里的手枪,尽管它才刚刚到手十几分钟,但很明显,在老杰克开枪的那一刻起,这把枪就成为了他心目中同生共死的好兄弟之一。

  然而周围的人面色淡然,早早就已经把枪拿了出来,就连德雷克都拍了拍他的肩膀:“没事的,等一下我们先下车找个安全的地方藏起来,老杰克打完了会继续开车的,你能赶上上班时间。”

  见鬼,什么叫“打完了接着开”?

第9章 猫

  “砰!”

  “狗崽子!你现在知道在哥谭该怎么说话了吗!”

  “砰!砰!”

  “老不死的,哥谭有枪的不止你一个!”

  看着两个大巴司机不由分说就开始拔枪对射,两边车里的乘客身手敏捷地各自从车窗翻了出去,熟练地找好安全位置,被流弹射中的倒霉蛋各自找好掩体,拔枪入伙,没有被射中的则安静地等待着枪战结束,整个过程行云流水乱中有序,所有乘客的反应不能说是训练有素,起码也可以说是熟能生巧。

  身处于井井有条的哥谭市东区日常生活中,马昭迪不由得被这热热闹闹的烟火气感动得流下眼泪:“德雷克你个扑街想我死可以直说,不用这么拐弯抹角搞我的。”

  “这辆大巴是我们能在东区坐到的最快也最安全的大巴了。”德雷克摇了摇头:“坐其他的大巴,要不然就得在堵车的时候被拿着枪的车逼到后面,要不然就可能在车里被偷了钱包,或者更糟糕——在哥谭,每星期都有人在大巴里被强奸,或者在下车的时候干脆失踪。”

  在德雷克喋喋不休的时候,一颗横飞的流弹径直击穿马昭迪身旁的水泥棱角,让他原本悬着的心又悬得更高了一些:“难道我在这种情况下就不可能被一颗子弹开了瓢吗!”

  “相信我。”德雷克对他露出得意的笑容:“这辆大巴与众不同,里面大部分人都是来报仇的,冤有头债有主,哥谭市有不少时候是有人结了梁子,但又不方便或者不想按规矩解决的,这个时候,他们有不少人都会约一场。”

  “可能是你抢了我一个客人,或者我卖了你一包假货,或者只是路上撞了一下肩膀,无所谓,我们都很清楚,这点事不是我们拔枪的真正原因,可我们就是他吗的忍不下去了。”

  “无论如何,只要是你不方便当场动手的事情,都可以来这里解决——全是亡命之徒的大巴随时可以买到便宜的武器,大家一无所有,只有草单的生活和一屁股糟心事。你我拔枪对射,即分高下,也决生死。死的人老老实实被人把尸体扔到海里,了却一切。活着的人出了一口气,老老实实回去继续过自己勾石一样的生活。”

  “所以除非是有哪个疯子看我们不顺眼,非要追着我们打,否则我们作为单纯搭车的人,几乎不会遇到麻烦——这个角落更是我精挑细选的好位置,视野良好,位置隐蔽,距离适中,既能探头看戏,还能躲过别人的注意,打完了还能第一时间追到大巴附近。”

  “我在这里躲了整整半年时间,受过的最严重的伤还是跑的太急了,把脚崴了一下。”

  马昭迪听着他的解释,不由得肃然起敬,德雷克不愧在哥谭混了一年,身上已经隐隐有了几分老哥谭正黑旗的样子,瞧这头脑,嘿,瞧这心态,嘿,瞧这适应能力

  “砰!”一颗子弹打中马昭迪的脚边,打断了他的思考。

  “那边的臭小子,我他么早就留意你们了,坐车坐了半年时间,拿我们的决斗当乐子看?有本事露头啊!今天就打死你个gdx!”

  “?”

  马昭迪看了看德雷克,又听着远处的叫骂,突然不是很想认这个朋友了。

  “这就是你说的安全?”

  “我哪想到能有个坐大巴半年都没死的疯子啊!还特么把我当成目标专门来坐大巴!我那么低调”

  “砰!砰!”

  眼看着又是两颗子弹飞过来,马昭迪的心都快从嗓子眼里跳出来了。

  “少特么废话了!快想想办法!”

  德雷克四下看了看,这个位置哪里都好,就是退路不多,想要溜出去跑到其他街道里面,就必须得将身体暴露在对方的射击区域内,大概三到四秒时间。

  在面对死亡的威胁时,德雷克似乎变得异常冷静,他在脑中一遍又一遍计划着逃跑的路线,可能会发生的情况,以及最佳的姿势和规避动作,此刻的他如同电影里的John Wick附体,又像是游戏里的杀手47,莫得感情,全是理智。

  “不要怕,我带你逃出去。”

  他气定神闲地分析着,仿佛自己不是在枪林弹雨的哥谭市被人追杀,而是在大都会的繁华街道上闲谈。

  他的脑中迅速规划出一条逃生路线,似乎能看到自己的身影敏捷地滚到车后起身,靠着车体坚硬的发动机挡住九毫米子弹,在对方射击的间隙助跑飞身扑入垃圾桶后方,借助视野掩护躬身前冲,迅速撞开对面的书店大门,轻巧地从书店二楼窗户里跃出,一个翻滚落地,消失在对方的视野里。

  即使他愤怒地打出数发子弹,但也只能从自己冷酷的面容旁擦过,无法伤到自己分毫。

  “看着我的动作。”

  他嘴角勾勒起从容的笑意,轻轻将一只鞋脱下,用鞋尖在墙角闪电般晃过。

  “砰砰!”

  看着多出了两个洞的皮鞋,他淡定地将皮鞋穿回了脚上。

  一秒过去了。

  “没卵子的怂货!出来!”

  “砰!”

  两秒过去了。

  “哈哈哈,不敢露头的孬种!跟我比比谁的枪硬!”

  “砰!砰!”

  三秒——

  “你干嘛呢?动啊?”马昭迪疑惑地看向德雷克:“不是说有办法么?”

  “我觉得还是躲在这里比较安全。”德雷克的脸上露出尴尬而不失礼貌的微笑:“他的枪法有点出乎我的预料,如果按照计划的话,我们出去的第一秒可能就要多几个窟窿眼。”

  “.”

  我真傻,真的,马昭迪抬起没有神采的眼睛来,接着想:我单知道德雷克在哥谭生活了一年时间,能找到一个靠谱的路子,能带我找到工作,然后活着去上班;我不知道他有多逗比,还这么能吸引仇恨。

  “你难道就没有想过,一个能在这种公交车上活了整整半年的人,他的枪法会差吗?”

  “别吵了,想想办法啊!你才是哥谭亲生的!你有哥谭户籍!”

  “我连爹妈都没见过!”

  正当两人争吵之时,马昭迪忽然瞥见旁边的楼顶上站着一个人,一道黑衣的曼妙身影正看向两人,嘴角带着猫一样的笑意。

第10章 德雷克的顶级随机应变

  哥谭的火车站新来了个无辜的倒霉蛋。

  像哥谭这样的地方,平时不常有陌生人来,如果真的有,那也基本都是和本地有些业务合作的黑帮,打手,贩货的,蛇头之类,或是在外面惹了不该热的人,跑到这里来逃难的罪犯之类。简而言之,一般坐火车来到哥谭的,基本都不是什么模范市民或者富商巨贾。

  这么多年过去,外面没有哪个缺心眼的资本家对哥谭动过念头,大家的合作也许不少,但明面上的沟通一直不多,不过就是各取所需,你需要一点黑色的渠道,我需要一点绿色的票子。

  即使如此,偌大的哥谭还是偶尔会出几个例外,时不时会有一些真的清白无辜的倒霉蛋误入这座并不清白无辜的城市。

  一个就是詹姆斯戈登,他单枪匹马走进了哥谭警局上任,除了一腔热血和正义之心以外一无所有,毫无准备地跳进了哥谭警局这个污水沟里,而时至今日,他已经在哥谭警局混出了一点名堂——不要误会,现在的哥谭警局依然不是光明正义的,但毫无疑问,戈登的努力也不是毫无效果。

  而另外一个就是哥谭的白色骑士哈维登特,作为一个嫉恶如仇的地方检察官,他在哥谭做出了不少拨乱反正,惩恶扬善的好事。当然,他比戈登要幸运一些,因为他来到哥谭以后,有某个哥谭最暴力的精神变态和哥谭警局的局长詹姆斯戈登两个人帮他。

  而下一个,就是这个看起来带着一股哥谭味的亚裔青年。

  当然,你说他带着一点癫味也可以,在哥谭混嘛,哪有不疯的?

  不疯的都是神人了。

  至于其他的人呢?倒也不是没有,只是有的变成了哥谭黑暗的一部分,而有的则变成了哥谭尸堆的一部分。至于剩下融不进来的,很快就会离开这座城市,即使现在没有走,将来也要走,简而言之,他们不属于这座城市。

  所以以上三个人的共同点不仅在于他们都是无辜者,也在于他们目前都还活着,而且想要在哥谭继续活下去。

  起码瑟琳娜是这么认为的。

  她平时不会没事在白天亮相,毕竟猫的习性是在晚上活动,她时不时会到哥谭的车站看一看,看看会不会有一些冤大头或者阔佬敢带着大笔财富走上哥谭的街道,反正这也是她的本职工作,从肥肠满脑的富人手里拿到些亮闪闪的宝贝,然后用来装点一下自己的小猫窝,或者在空闲的时候帮一帮东区的倒霉蛋。

  毕竟某些小偷小摸偶尔偷错了人,就可能会遭遇子弹爆头的命运,这样的刑罚,即使是在哥谭也未免有点过于严酷了。

  而就在昨天,她在车站就看见了这么一个下车的亚裔,眼神清澈却一无所知,戒备十足又破绽满身,浑身上下透出一股奇怪的贫穷气息,还有对这座城市的疏离感。

  也许是听过这里的鼎鼎大名,也许是从车上见识到了哥谭本地人的行事作风,但依然铁着头来了这座城市,身无分文,迷茫无措。

  瑟琳娜从小就在穷凶极恶的东区长大,这样的人,她一眼就能看穿,既没有逞凶斗狠的胆量,也没有拨乱反正的雄心,只不过是一条丢了窝的二哈而已。

  他跑到来哥谭能干嘛?打工吗?

  虽然对他的出现感到奇怪,但瑟琳娜还是顺手给了他一点小小的警告,把他全身上下唯一的物件,也就是那张驾照从上衣口袋里取出来看了看,然后还到了他的裤子口袋里。

  实话说,当晚她偷东西的时候还有点后悔,当时光顾着震惊世界上还有这么一穷二白的扑街仔,居然忘了往他的口袋里塞点钱。

  那兜是真干净啊,哥谭名流晚会上有那么多名媛贵妇精心保养自己的脸蛋,比起他的衣兜来说也还是差点意思。

  所以今天在街上看到马昭迪的时候,瑟琳娜的心里是稍微有一点惊讶的,毕竟她昨晚在哥谭东区的大街小巷溜了一遍,也就见了两具黑帮成员的尸体,原本估摸着车站里见到的外乡人早就被处理得连渣都不剩了。

  但这家伙似乎在来这里的第一天就找到了地方过了一夜——甚至还交到了一个朋友。

  他身上的帽子和围巾都是旧的,但不是脏的,破的。他的精神面貌不错,身上的衣服也没有弄脏,所以他是在一个安全的庇护所和一张正常的床上,而非某个废弃建筑的脏兮兮地板上睡的觉。

  加上他手里拿着的枪,还有旁边拉着他坐公交和避难的男人,很明显,这男人和他的关系非常好,给了身无分文的他不少帮助。

  那男人也不是哥谭本地人,瑟琳娜能够清楚地分辨出来,

  从神情上看,这男人非常信任他,也许这两人是多年不见的兄弟?

  如果是的话,那他这个兄弟并不够称职,因为他自身就带着一股和哥谭格格不入的疏离感,那就不该任由自己的朋友进入这座城市。

  瑟琳娜挠有兴致地站在楼顶,看着躲在墙角的两个人,车站里的那个穷光蛋不仅异常普通,而且还异常倒霉。因为她想了半天也想不明白,一个人畜无害的穷光蛋是怎么惹上这么一个怒气冲冲的暴躁射手。

  是啊,这是怎么回事呢。马昭迪也在考虑这个问题。

  “你说,如果我把你推出去,他能不能饶过我?”

  “那取决于他的怒气值,上头的人肯定是通杀的。毕竟大家都知道,战斗,爽。”

  “那我觉得还是有希望,他看起来还稍微有点理智。”

  “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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