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诸天当皇子 第23节
赵楷高亢的声音引得路人纷纷跑来围观,听到是来卖唱的,顿时没了兴趣,你一个大男人,怎么还和小娘们抢饭碗啊?你有人家那动人的嗓音吗?
面对众人的指指点点,赵楷微微一笑,也不管那么多,开始自顾自的弹唱起来:
唱一首水调歌头那明月何时能有。
我站在梧桐树下期待你回眸。
若今生牵你的手有哪怕岁月悠悠。
只盼那清风依旧与你长长相守。
抬头看梨花翩翩是谁在独自承受。
怎奈何蓦然回首你皱起眉头。
怎叹那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
怎叹那秋有月兮月有诗也不及与你相守时。
梦里与你山水再相识。
~~~~~~
当第一缕琴声响起之时,众人便停下了口中的话语,开始仔细聆听,如此动听的音符,他们还是第一次听到。
赵楷的琴声轻灵悦耳,歌声更是富有磁性,仿佛有一种神奇的魔力,让人陶醉其中,不管是什么样的时代,音乐总是能够带动人们的情绪,随着旋律于内心产生共鸣。
更重要的是由于唱的过于投入了,赵楷甚至忘记收敛了精神力,直接将天象境的精神力融入到音乐中,造成的后果便是这些心灵上的共鸣被无限放大。
一曲唱罢,全场寂然!良久之后,众人才从这优美的歌声中缓过来,一时间,掌声雷动,经久不消。
几乎所有人的世界观都被颠覆了,在此之前,他们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这犹如天籁般的声音,是一个男人唱出来的。
更关键的是,那歌词,也是那么的富有诗情画意,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这可一点都不比那些流传千古的诗词差啊!
听到歌声的不少有钱人纷纷慷慨解囊,没过多久,赵楷面前的袋子中已经堆满了上百枚铜钱,甚至还有一两个小碎银,可谓收获颇丰。
赵楷心中也在感慨,
“我果然是天才,这世界上就没有什么是我不会的!”
首战告捷,当然是要乘胜追击的,接下来赵楷也是毫不吝啬,接连唱了几首前世比较出名的国风歌曲,现场的氛围一时间也达到了顶峰。
此时赵楷周围已经密密麻麻的站满了人,里三圈外三圈,这些人虽然多,但也不敢大声喧哗,生怕听不到那震撼心灵的音乐。
与此同时,赵楷的钱袋子也逐渐变得鼓鼓的,看起来也是足够挥霍好多天了。
嘈杂的声音中,一个特别的声音吸引了赵楷的注意:
“小年,我们可就剩这点钱了,你把它打赏给这个小白脸了,那我们这几天可就没东西吃了啊!”
人群中,一个腰间挎着一把木剑的游侠儿正拼命拉着一个长相英俊,却落魄的像个乞丐的年轻人。
只见那落魄青年手上还拿着一个不小的碎银子,不顾游侠的阻拦,直接丢到了赵楷面前的钱袋之中。
说道:
“好活,当赏!”
第40章 同行
“姓温的,小爷我就觉得他唱的好,唱的好那就该打赏,吃饭算啥,再说了,不行就再卖一次小黄,反正它还会跑回来!”
看到这俩货,赵楷也是感慨,这缘分二字,当真妙不可言,一路走来,他先是遇到了黄三甲,曹长卿,张巨鹿,邓太阿这些举足轻重的大人物,如今竟又遇到了这个世界的天命之子。
果然,这一趟出来是对的!所有的偶遇,都仿佛命中注定一般,或许这便是气运高的好处吧,总有很多的不期而遇。
赵楷抱拳道:“感谢各位的驻足聆听,小生在此谢过了,今日的表演就此结束,”
小小的伙食费赚够了,自然就没有唱下去的必要了,再不给它弄吃的,小小都快要造反了。
就在众人意犹未尽的纷纷离开时,赵楷叫住了同样想要离开的温华和徐凤年两人,既然遇到了,总是要认识一下的。
赵楷说道:
“两位兄弟请留步,方才多谢两位的慷慨解囊,不如今日由在下做东,请各位吃一顿如何”
赵楷说完还顺便提了提颇有分量的钱袋子。
赵楷的这句话对于徐凤年和温华来说犹如天籁之音,一点都不比刚才的那歌声差,都快感动到哭了,赶忙点头感谢。此时缺了两个门牙的老黄也不知道从哪里走了出来,听到有人请客,也是嘴都笑歪了。
一行人来到一处不怎么豪华的小酒馆之中,赵楷也是豪气了一把,对着店小二就说:
“直接把你店里所有的肉菜都给爷上一遍,好酒也要来上,”
说完还拿出一大袋钱砸在桌上,一副不差事的样子。
看到徐凤年和温华两人,赵楷就想到了前世大学时的那几个死党,刚开始见面的时候还很拘谨,可是当在一起喝过几次酒之后,关系就立马就亲近起来,男人之间的友谊是不用经过时间的沉淀的,一场尽兴的酒局足以。
赵楷和徐凤年温华三人就是如此,几人喝的五迷三道之后便开始以兄弟相称了,一副你我都是性情中人相见恨晚的样子,主要还是赵楷的社交牛逼症犯了。最后也不知道是谁提议的,几人借着酒劲就喊着要结拜,最后更是因为该喊谁大哥争论起来。
原则问题不能改,谁当哥那可是关系到尊严问题啊!
赵楷也是不含糊
大声说道:
“我提议,按年龄来分,我今年47岁,就该我是大哥!”赵楷可没有所错,两世加起来可不就是四十几岁吗?
徐凤年说:“我呸,我今年还56岁呢!”
温华说:“你们这两个不要脸的,老子,不老夫今年105岁了,当你们爷爷都够了!”
几人谁也不让着谁,年龄不行那就比其他的,赵楷提议比身高,被拒绝,徐凤年提议比脸蛋,也不行,最后还是温华说:
“那我们就比谁尿的远!”
这一提议立马得到了大家的同意,
最后,赵楷以迎风飘一丈二的巨大优势胜出,赢的毫无悬念,温华第二,徐凤年以微弱的劣势排行第三!
赵楷也是喜提楷哥称号,温华号称温二,徐凤年本来就比其他人小,比试还输了,只能称呼他徐老三了。
决定好名次之后,几人又接着喝了起来,借着高兴的劲,几人还砸坏了不少东西。
也不知道喝了多少,反正等赵楷迷迷糊糊的醒来时,身上那一大袋钱就只剩几个铜板了!
不知道是不是昨晚喝的太多了的缘故,反正第二天醒来时,比谁尿的远这个事情大伙都不愿意再提了,开启了主动失忆模式,大概是觉得丢脸吧,毕竟在大庭广众下敢做这种事情的估计也没有别人了。
尴尬的事情选择遗忘,不过称呼这个事情倒也没有改变,赵楷依旧还是老大哥!
自那以后,几人便开始结伴同行,闯荡江湖,颇有一股豪气冲云霄之感。
但说是闯荡,其实称作流浪反而更贴切,一行四人加上一头驴,一匹马还有一只熊猫,看起来是阵容强大,可实际上呢,一个落魄的贵族少爷,啥也不会,还有一个门牙都掉了几颗的老仆人,武功连三流都达不到的木剑游侠,还有一个经常被人鄙视的流浪歌手,都是“不懂什么武功”江湖菜鸟,都不够人家塞牙缝的。
几人倒是有着一副侠义心肠,每次遇到不平之事也敢站出来喝止,只不过到最后总免不了挨一顿揍就是了,毕竟不是谁都像李怀念一样,有一个剑神在后面撑腰。
当然,要说被打的最恨的还是温华这个愣头青,老黄每次遇到情况都先拉着徐凤年开溜了,赵楷也是深谙逃跑之道,每次惹事之后总能找机会开溜。
久而久之,几人武功是没什么进步,但逃跑的本事倒是一日千里。
除了行侠仗义,剩下的事情就是偷鸡摸狗了,用温华的话来说,那就是做大事者不拘小节,小偷不算偷,赵楷算是发现了,这温华就是团队里的毒瘤,惹事王,每次的矛盾基本上都是他挑起来的,坏主意都是他出的最多。
当然,总有那么些人是看小小长得可爱想要过来抢的,每当遇到这种情况几人都是第一时间动手,也不管对方是什么大户人家,先打一场再说。
说来也奇怪,每次温华挑起的矛盾的结果基本上都是挨揍,或者逃跑的;可一旦是因为小小的事情引起的矛盾,那么基本上逢打必赢,必把对方打得落花流水,也不知道队伍里谁是老六。
每当到达一个城镇的时候,赵楷就会支起一个小摊,开始卖唱,凭借着出色的唱功,赵楷也在江湖上闯出了“流浪乐师”这个名号,倒也是挣了不少钱,只不过几人都是败家子,一赚到钱便立马开始挥霍起来,吃喝玩乐,没几天就把钱花的一干二净。
用赵楷的话来说那就是:
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来不来不知道,反正没有城镇的话,要想填饱肚子只能偷鸡摸狗,或者拿小黄抵债了,这招总是屡试不爽,以至于大伙都觉得,小黄的作用起码比温华强。
几个月后,几人来到了号称四季如春水美人更美的江南道,好好欣赏了江南道的风土人情,俗话说江南花魁甲天下,这话当真一点都不假,只不过这消费也是真的高,风花雪月没几天赵楷就又要去卖唱了,活脱脱的成为了一个工具人。
第41章 东南剑州
几人还在路上遇到了一个女子,李东西,大家都叫她小东西,小东西心思单纯,天真烂漫,又是刚出江湖,所以三个大男人都把她当成妹妹一样照顾,生怕她被歹人欺骗。
小东西是偷了家里的钱出来的,出手阔绰,请了几人在酒楼上吃了不少好东西,这可是把温华和徐凤年感动坏了,以至于一下子小东西便成为继小小之后又一团宠的存在。
几人一起走过了很长的路,一行人谈天地,说理想,好不自在。
温华说他的理想是成为一名剑客,名动天下,除暴安良再取一个漂亮的媳妇,生两个大胖小子。
李东西说她想成为名动江湖,行侠仗义的女大侠,很大很大那种。
徐凤年说要逍遥天下,可以不用听任何人的话,想要家人平平安安。
当他们问赵楷时,赵楷说:
“我有四个愿望,都是希望别人的,我自己的话,只有一个,我只想掌控自己的命运!我命由我不由天!”赵楷这话说的极为霸气,轻松胜出。
几人的志向可谓远大,本该意气风发,万人敬仰,却像狗刨一样狼狈的走过这趟江湖,三天饿九顿,好事做不成,坏事没少干。
天下无不散之宴席,几个月之后,小东西估计是想家人了,不舍的提出了分别,到了要离别的时候,小姑娘抱着熊猫泣不成声。
温华将最后的几枚铜板拿出来给了她,赵楷也拿出了许久未动的作画工具,顾不上暴露身份,画出了一幅全家福,画中的小姑娘怀里抱着大熊猫,笑靥如花,三兄弟和老黄围在他身边,同样也是开怀大笑。赵楷送给了这个天真善良的小姑娘,就当是留个念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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