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开局请朱元璋退位 第423节
平日里朱允熥有什么事情,都会说出来,不会瞒着他们。
但今日召他们来议事,却一直没有说,自然让几人感到惊讶。
待到夏原吉介绍完之后,屋子里便陷入了沉寂。
半晌无言。
“太孙殿下可是想撤藩之后,藩王的土地处置问题?”杨士奇隐隐有些猜测。
虽然朱允熥并没有和他们说过撤藩的事,但晋王都出海了,几人皆是心知肚明,大明撤藩已经是箭在弦上,随时都会射出。
朱允熥不置可否,道:“你有什么建议吗?”
“此事极易处理。”杨士奇笑道:“原来藩王的田地,本就出租给周围的佃户耕种,一般不会随意耕改租户,皆为永佃田。”
“如今朝廷撤藩,往昔藩王田地收归朝廷所有,继续给原来的租户耕种即可。”
“无非是王田改成了皇田,向藩王纳租改成了向朝廷纳赋税,并无多大区别。”
“殿下不必为此而忧虑。”
他顿了顿,又意有所指的接着道:“如此处置,佃户皆不变动,再为稳妥,不会因朝廷撤藩而引发动荡与不安。”
这句话可谓是大有深意。
杨士奇看出了朱允熥想借撤藩之机,对原属藩王的田地进行大改。
但在他看来,撤藩本就是极易引发动荡的事。
如果再对藩田改弦更张,风险便更大了。
一些本来就对撤藩不满的藩王,正愁找不到借口刺激下面的民众呢。
朝廷不能在此时授之以柄。
能不动的都不动,能不变全部不变,平稳过渡,才是最佳策略。
不得不说,杨士奇所言,也是老成持国之见。
只是与朱允熥心中的规划,相差甚远。
不过,听完杨士奇的话,他脑海内突然像是抓住了什么似的。
永佃田。
对。
就是永佃田!
所谓永佃田,即佃农永久租种地主的土地,世代不变。
地主不得加租,也不能转租给别人,故称“永佃”。
永佃田最早出现在宋代,至元代慢慢形成更大的规模,明朝则进一步发展。
尤其是在江南地区,特别是东南沿海,永佃田十分流行。
在北方,则主要是藩王的王田,实行永佃。
永佃田分割了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
即地主拥有了土地所有权,而佃农则拥有使用权。
这种制度下,地主只能收取固定不变的租金,无权随意增租或干预佃农的耕作。
佃农有权依约退回、转租或典卖佃权,而田底、田面可分别转移,前提是不影响地主收租和佃农耕作。
永佃田制度对农业生产和社会有着深远的影响。
首先,它调动了佃农的积极性,促进了土地的开垦和农业的发展。
其次,永佃田制度保证了佃农的人身自由和生产生活的保障。
相较于原来的佃农,因为地主不能加租,不能改租,故而永佃农的地位大大提高。
不少地方的农民,都曾为争取永佃权而斗争。
此外,永佃田制度还促进了土地的流转和规模化经营,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
毫不夸张地说,永佃田的出现,绝对是封建社会的一大进步。
然而,凡事物极必反。
封建社会总是有一种很神奇的魔力,能将好事,一步步变成坏事。
永佃田的出现,反而大大加快了土地兼并进程,使得土地迅速流转到少量大地主手中。
为什么呢?
原因自然是朝廷的赋税制度了。
官员和考取了功名的人等地方豪绅有减免税赋的优待。
于是,很多人干脆将自己的土地无偿转到地方豪绅名下,以此来逃避国家税赋。
他们敢这样做,一个关键原因,就是永佃田的出现和发展。
即在将田地转让出去的时候,先签订契约。
仅将田地的所有权到对方的名下,但往后要永久出租给我,及我的子孙后代,世世代代,永不改变。
并且约定好田租,永远不能加租。
如此一来,田地的所有者才会放心的将田地转让给别人。
通过使用权分离,赠送出所有权之后,田地的使用权,实际上还在自己手中。
得到田地所有权赠予的豪绅,白白得了一个所有者的名义,能收取极低的田租,也乐得为之。
反正是白送的好处,不要白不要。
双方可谓是一拍即合。
因此,类似的转让,大行其道,蔚然成风。
试想,如果没有永佃制度,那民间也就不会有这般“聪明”的操作。
因为没有该制度,则将田地转让出去后,自身的利益将得不到保证和维护。
谁还敢随便转呢?
好好的一个保护佃农利益的永佃制,就这样变成了一部分人钻空子逃税的手段。
然而,让这些“大聪明”没有想到的是,那些地主豪绅在获得田地的所有权之后,又怎么会甘心永远只收取极低极少的田租呢?
永佃制的保护也终究是有限。
特别是经历了几十年上百年,经历了几代人之后。
对方总会想尽办法,使当初交出田地的后人,或被动或主动的放弃永佃。
对方毕竟是田地所有权的拥有者,天然处于更有利的位置。
何况,他们还是地方上的豪绅,本身的地位就比佃农高得多。
这个游戏玩到后面,大家也终于渐渐看清,玩不下去了。
但那已经是很多很多年以后的事情。
至少,在如今的“大聪明”看来,通过转让所有权,保留使用权,约定只交极低极低的租金,可以完美逃避朝廷税赋,很值得做。
老朱推翻元朝统治后,实际上也在一定程度上进行了“土改”。
比如规定,凡是逃往外地的地主,其田地一律收归国有,再平均分配给还在当地的农民。
因为元末战乱频发,逃走的人非常多,这一招很有用。
一方面,人逃往外地之后,田地便无人耕种。
如果朝廷不发布政策,别人也不敢种。
因为不知道对方什么时候会回来。
万一自己耕种了,结果对方却回来了,那怎么算呢?
不仅不能获利,反而惹祸上身。
老朱的政策,就是人走地收。
即使再回到家乡,原来的地契,也不认了。
田地被直接重新分配。
这一方法,让许多原本无地的底层,分得了土地。
另一手段,则是巧妙运用明初的几大案。
如胡惟庸案、郭桓案,空印案等。
特别是郭桓案,有许多地主卷入其中。
老朱便趁机将他们的土地收归朝廷所有,再分给没有田地的人。
除了重新分配土地之外,另一项至关重要的措施,便是大力推广永佃制。
永佃制下,原本是佃户的农民,等于在实际上获得了土地,这当然受穷苦百姓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