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品道门 第5节
“如今天寒地冻,大家我何不开冰钓鱼”张百仁忍不住心的疑惑。
“淮水河冰封三尺,寒无,想要破开可是相当不易”张母看了看外界狂飙的北风:“想那么多干什么,有的吃不错了,你身子弱,明日别山了。”
“不行,如今冬天死寂,好些冬日里才会成熟的药材正是在这寒冷的北风才可挖掘,这些药材定然能卖个好价钱”张百仁断然否决,然后开口道:“娘,素闻原繁华,南方更有鱼米之乡,四季常青,为何咱们在这苦寒之地受苦,不去那原、南方享受繁华。”
张母闻言苦笑:“这里是塞外,想要入关,非要路引不可!咱们没有路引,万万难以入关。”
“路引?”张百仁一愣。
“北方虽然苦寒,但却没有战乱之苦,五年前朝廷大军忽然来到塞外,并且扎根此地,远离长城,才惹得胡人虎视眈眈,暗监视!将我等这些流民至于险地,不然这鸟不拉屎的地方,胡人都不会多呆!早跑了!”张母咬牙切齿道:“我等避入蛮夷之地,远离原,不曾想还是难以脱离战乱之苦。”
“远离长城?”张百仁一愣:“那岂不是说,咱们在突厥的腹部?”
“非是腹部,也已经接近腹部了”张母轻轻一叹。
张百仁闻言晕了,之前以为自己在河北,现在看来似乎并不是那么会一回事啊。
第八章 菖蒲草与张母眼中的神棍
“我特喵的到底是在哪里啊”张百仁无力的叹了一口气,虽然听闻村之人所说,此地处于河北之地,但自家母亲气质不凡,容貌出众,绝对不是寻常人家女子,而且熟读经卷,这一点更是印证了自家母亲的不凡。
相那些目不识丁之人,还是自家母亲更靠谱。
“朝廷的大军来这塞外做什么?”这是张百仁应该尽快弄明白的事情。
自己所处位置,张百仁大概有了猜测,是在后世的东北三省、内蒙一代,至于具体在哪里,张百仁不敢确定了,不过肯定距离河北最近。
“塞外荒僻、苦寒,对于原之人来说,乃是蛮夷所在,但却偏偏有一只朝廷军队潜入了塞外,驻扎在了突厥人的眼皮底下,修起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土城,显然是打算做长久准备,而且突厥的大军迟迟没有包围过来,只是派人骚扰,这显得有些怪了”张百仁啃着树皮,不对……是鸡骨头,暗猜疑。
“你这小子可别多想”张母白了张百仁一眼。
“娘,难道咱们永远呆在关外吗?”张百仁看着张母,自己来到隋朝走一遭,若是终老关外,那可真是太可笑,日后隋唐之争,英雄辈出,况且有神道高悬,必然有与真正历史不同之处,若是叫张百仁终老此地,张百仁绝对不甘心。
“哼,关内有什么好?有一个天子管着你,还有无数贪官压榨着你,欺男霸女横行,没有王法,哪里及得这塞外自由,虽然说没有原繁华,但是却落得自在,没有天王老子管束,有什么不好”张母瞪了张百仁一眼:“总之,你不许再有此想法,明日叫你和你张大叔家的丫头定亲,早日结婚生子,传宗接代。”
说完之后,张母不理会张百仁,转身走出了屋内,去外屋收拾东西。
天色渐渐暗下来,张百仁放下筷子,将碗筷收拾下去之后,轻轻一叹,点燃了昏暗的油灯,一双眼睛看着身前的书籍发呆。
俗话说的好,人无远虑必有近忧,这塞外风寒甚大,自己如今又身子虚弱,还需早做准备。
而且隋唐食物也不甚干净,这三四年过来,张百仁感觉自己的肚子里肯定有了蛔虫。
“丹药”张百仁暗自琢磨,自己应该炼制什么丹药好,好多丹药自己年纪太小,而且关外荒僻,根本寻找不到,拿什么去炼制,算是自己懂得炼丹之道,也难以练成。
“倒是有一味丹药,或许可以试试,只是这菖蒲难寻啊!尤其是这苦寒之地!不过驻军肯定和原有沟通,此事或许该从驻军身想办法”张百仁翻看着手的书籍。
前世有一门丹药,唤作是‘菖蒲妙应丹’,菖蒲属水,乃是水之精华,神仙之灵草,大圣之珍方,自宋代之后,游山隐士皆服用。
此丹方兴于梁武帝,当时梁武帝心在仙方,搜求天下智士,寻觅贤人,此时吕娄云进表:昔散大夫东方朔,汉武帝时仙人也。惟敬尚服菖蒲,伏愿陛下依之。梁主效而服之,百病消除,聪明爽利。
这是道家典籍的记载,不过是神化了这菖蒲丸的药效而已。
不过菖蒲草确实是天灵地精,治病以神为主。
仙人以道为尊,禀性淳和,以药为本。菖者盛也,蒲者普也,精者灵也。能广救诸病,延年益寿强志,童颜日驻。
不过菖蒲草也不是乱吃的,还需经过炼制,这炼制之法乃是不传之秘,不过恰好张百仁却知道。
想要炼制这菖蒲草,从采摘到炼制,俱都是不传之秘,这北地少有菖蒲草,若是请人去采药,岂不是泄露了丹方?
张百仁开始有些头疼了,不在那繁华之地,自己年幼未成,什么事情也做不好。
“娘,可曾听过菖蒲草?”张百仁看着对面的张母。
“菖蒲草?”张母一愣,然后道:“听过,你问这个做什么?”
“孩儿听闻,菖蒲草服经十月,能消食。两月,除冷疾。三月,百病痊。而至四年,精神有余。五年,骨髓充满。六年,颜色光泽,状如童子。七年,发白再黑。八年,齿落重生。九年,皮肤滑腻。十年,面如桃花。十一年,骨轻。十二年,永是真人,长生度世,颜如芙蓉,役使万灵,精邪不近,祸患永消。此药大仙服之升,世人莫知。其得之者,镇心益气,强志壮神,填髓补精,发髭皆黑。若能志服,永保长生也”说到这里,张百仁看着张母:“若能得菖蒲草,可以叫母亲延年益寿,青春永驻也。”
张母闻言一愣:“哪个说的菖蒲草有如此神效?世人虽然将菖蒲草当成草药,但吾儿此言,未免有些夸大之嫌!切莫胡思乱想。”
张百仁闻言一愣:“这不是孩儿说的,而是扁鹊与刘根说的。”
“你小小年纪,哪里知道的菖蒲草?”张母一双眼睛审视着张百仁,虽然依旧温柔,但温柔却带有一丝丝冷意。
“诺,这书里说的”看着张母眼莫名的严厉,张百仁顿时一愣。
张母接过书籍,略作翻看,确实是有提到菖蒲草,这书籍乃是一本药典,提到菖蒲草自然不在话下。
“娘以前曾经接触过一些方士,整日里装神弄鬼,夸大其词,都是鸡鸣狗盗之辈,你切莫学那方士之行”张母瞪了张百仁一眼。
张百仁心暗自松了一口气,然后装作不在意道:“孩儿是见这菖蒲草说的神,想要试试而已!”
张百仁暗自苦笑,好在自己早有准备,提到菖蒲草之前,早做足了功课,不然今日麻烦大了,面对着张母责问,自己该如何应答?
这也是给张百仁提了一个醒,以后有事情要暗瞒着张母才行。
“菖蒲草确实是有些效用,日后去集市看看是否有置换的”张母道。
张百仁心暗叹,菖蒲草即便是有了,不知炮制之法,也定然是药效流逝,白费了苦功。
张母看着张百仁,去了外屋填火,张百仁缓缓打开手的书籍,述:“菖蒲草可治瘴气、纪年风疾,可以杀肚子里的蛔虫,可以治疗风,手足瘫痪,赢瘦弱损、又治诸风腰脚,半身不遂,手足疗痹,瘫痪偏风,五劳七伤,痔疮,眼涩脚疼,腹藏不调,或泻或痢,如此疾状羸啜不差,服之永除根,又治女人产后血晕,冲心,赤白带下,相连命绝女人产后晕血……”。
“日后菖蒲草之事,还需我秘密进行,这修行之事,更是不能提半个字,看母亲今天的神情似乎有些不对劲”张百仁闭合了书籍,默默闭着眼睛,开始参悟四道法诀。
烛火昏黑,张母不知道何时来到了张百仁身前,静静的看着张百仁,许久之后才轻轻一叹:“百仁,你告诉娘,你是不是前日在山遇见了什么怪人或者是怪的事物?”
“娘怎么这么说?”张百仁睁开眼,愕然道。
“唉!”张母轻轻一叹:“你年纪还小,莫要胡乱接触人,被那些神棍给骗了,整日里神神叨叨的,糊弄人,害的人妻离子散,那便是罪过了。”
“孩儿晓得”张百仁努力让自己变得乖巧一些。
“娘现在什么都没有了,只剩下你一个,若是你也离娘而去,那娘真的活不下去了……”张母眼两行清泪滑落。
“娘怎么这般说,孩儿说菖蒲草,还不是为了母亲好,为母亲尽一份孝心”张百仁赶紧扑去卖萌。
第九章 诛仙一剑
第二日天刚刚亮,鸡鸣第二次,张百仁缓缓的整理好衣衫,菖蒲草的事情不用多提,这件事一提张母整个人的表情都不对了,看来自己还要想个别的法子才行。
看着东方高升的紫气,张百仁强行忍住开口吐纳的冲动,此时自己已经开了玄关,不同前日。
前日自己不行修炼之法,吸引而来的紫气在身子骨走一遭,祛除病气也消散了,而此时自己已经开始采药,若敢吞噬紫气,后果实在是难以预料。
要么自己炼化了紫气,要么紫气伤了自己的经脉。
更何况张母在身边,张百仁也不敢啊。
看着早饭端来的似粥非粥的糊糊,张百仁强行忍住想吐的冲动,自己身子骨弱,必须要多吃一些才能采得大药,不然到时候必然要死掉。
吃好早饭,张百仁遥遥的看了远处的山川,整理一下衣衫,披了自家的彩色的皮衣,各种动物皮毛经过张母的妙手,居然完美的缝补到了一起。
“娘,我出去了,昨日居然丢了一只鸡笼,今日非要找回来不可,倒要看看是谁偷了我猎物”张百仁嘀咕一声。
“你这孩子,是你自己猎物跑了,你还赖别人,这附近都是乡里乡亲的住着,谁会欺负我们孤儿寡母”张母瞪了张百仁一眼。
张百仁摸了摸鼻子,没有多说,拿起了笼子向着山走去,一路检查,昨夜倒也有收获,居然逮捕到了一只兔子。
张百仁一笑,将那笼子换了,然后提着兔子继续向着山走。
一只兔子的重量对于四岁的张百仁来说,确实是一个考验,尤其是还要爬山。
很快,张百仁脸的笑容消失了,一双眼睛剑意缭绕,杀机四溢,周边的山林瞬间安静了下来。
缓缓的将笼子放下,张百仁看着空荡荡的土地,深吸一口气:“欺人太甚!居然将我这里当成你改善伙食的地方了!今日非要给你个教训不可。”
张百仁攥着兔笼,看了空地一眼,迎着寒冷的北风,紧了紧衣衫,寻了一处树叶杂厚之地坐下,背着那北风,整个人都缩在了皮衣之,将自己捂得密不透风,开始逐渐陷入了观想采药状态。
时间在缓缓流逝,三个时辰之后,已经要接近晌午,才听得一阵阵踩断枯枝落叶的声音响起。
“来了”打坐的张百仁瞬间惊醒,抓起手边的兔笼,立即站起身。
山的猎户知道张家母子可怜,整个山头都让给了张家母子,村的猎户都要到很远的山头去打猎。
张百仁看得清楚,一个身穿盔甲的汉子,暂且说是汉子,这汉子打量了左右一眼,见到没人,将手鸡笼放好,得意的擦了擦嘴:“这山的猎户还真是好人啊,知道我整日里吃不饱,特意送我一只鸡。”
只是这人没走几步,便看到了挡在自己前面的一个矮小人影,姑且说是矮小人影,至少对于这人来说,此时的张百仁是矮小的。
这矮小人影手提着兔笼,周身笼罩在五颜六色的袍子之下,连脑袋都缩在了里面。
“哟,谁家的小娃娃,居然在山乱跑,小心豺狼来了,将你叼走”那人影身盔甲晃荡,叮当当作响。
张百仁不识得隋朝的官服、将士的级别,但此人身的盔甲看起来做工不错,应该不是普通的士兵。
“你偷了我的鸡,难道想这么走了吗?”那汉子越过张百仁,走了十来步,张百仁忽然开口。
“你的鸡?”汉子一愣,顿时停住脚步。
“总归不是天掉下个鸡笼,然后正好捕捉到野鸡给你打牙祭”张百仁身子不动如山,静静的背对着将领。
那将领被张百仁的话挤兑的面红耳赤,略带恼羞成怒道:“你这小娃娃,好生的牙尖嘴利,不是吃了你一只鸡嘛!有什么了不起的!”
不要想象隋朝的士兵有多麽好,其实与土匪差不多,差别不是很大。
隋朝的兵痞可都不是省油的灯。
“一只鸡?这不是鸡的问题,而是做人的原则问题,在这荒山野岭,一只鸡,你是有钱都买不来”张百仁缓缓放下了手的兔笼,转过身慢慢的挽起身的衣袍:“给你两个选择!”
“哟~今个还真是碰到有意思的人了”那士兵见到张百仁一副小大人的模样,顿时来了兴趣:“你说说什么选择?”
“第一,你陪我两只鸡,算前日的那只鸡,你一共吃了我两只鸡。”
张百仁白嫩的手指缓缓伸出一根。
“另外一个选择呢?”士兵好的看着张百仁。
“另外一个选择,是你赔偿我十倍两只鸡的银钱”张百仁伸出了第二根手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