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笑傲:我要当教主 第265节
无论是对他,还是对嵩山派。
“我得促成此事啊!”
华山派掌门之女喜欢上了魔教中人,君子剑这个死穴,拿在左掌门手里,关键时刻抛出来,不怕他不同意五岳并派,否则要么大义灭亲,要么身败名裂。
“好了。”
酥黄焦脆的花生米,盛入圆碟内。
那双熊掌泡在在滚烫的开水里,表面那层厚皮,逐渐变得松软,再过片刻,便可以连毛揭下,露出里面脆弹厚实的掌肉。
趁此功夫,劳德诺已经炒好了三盘小菜。
“小师妹,你先将这些菜端过去吧,我去一趟城外草市,买些大料,很快就回来。”
方才官道上下了阵牛毛细雨,复又停住了。
笠帽放在另一条板凳上。
张玉坐在桌前,孤喝了五六杯酒,望向外间。
官道上的人,形形色色。有斑白老翁推着沉重的板车,往城里赶,数月半载的汗水,或许只能换回几角碎银;有贵族公子鲜衣怒马,妻妾成群,仿佛前世积德,不需劳碌自亨通;有单衣书生拜别家人,出外求功名;有白幡薄棺,命丧千里魂归故土。
“桌上无菜,炎凉世态可同醉。”
“杯中有酒,生死浮云且一休。”
前世虽是南国人,生在湘、长在闽,学在赣,今世他的朋友,部属却都在北方,回到此地,倒有几分异乡的陌生之感。
不过,他乡遇故人,总归是件高兴之事。
见青衣少女端着木盘过来,放下三碟小菜,碗碟磕在桌面上,发出‘咚咚咚’的响声,几粒花生米,还溢了出来,她倒不是故意的,只是初次操持此行当,动作难免有些生硬。
“菜上完了!”
张玉笑着看向那张丑得怕人的脸,喊住了她。
“你就不能轻点吗?”
“这样开店做生意,哪里会有回头客,怕是要饿死的。”
青衣少女瞪了张玉一眼,随即想起自己此时的身份,忙敛去神情,客气了几分。
“客官慢用。”
张玉夹起一粒花生米,轻声笑道:“长得如此…好看,还不会做生意,攒不够嫁妆,将来如何能寻个良善人家嫁出去,多半是要孤寡终身了。”
岳灵珊脸上浮现怒意,还是忍了下来,只生硬道:“客官慢用!”
“独在异乡,一个人喝酒,无聊得紧,姑娘可愿陪我坐会儿?”
“客官慢用,我不喝酒!”
“不饮酒没关系,坐坐就好。”
岳灵珊压低嗓音道:“客官还是自便吧,本店不提供这项服务。”
“咚!”
大角银子落在桌面上,足有一两,比这桌简陋的酒菜价钱还多。
张玉笑道:“我出银子,还不行吗?”
岳灵珊见他如此孟浪,连自己这样一个沽酒丑女都要出言招惹,心中气不打一处来。
张玉抬头看了她一眼,故意凝眉问道:“正经银子送上门,也不肯要,莫非你不是做生意的?这里是家……黑店?”
她冷哼一声,夺过那角银子:“十句话,一两银子。”
张玉点头:“这是桩公平生意。”
岳灵珊却更生气了,盯着那张总挂着淡淡笑意的脸,恨不得举起手中食盘抽过去。
“姑娘请坐。”
岳灵珊终究还是忍住了,就着板凳坐下,目光看向门外。
他知道她不会喝酒,还是倒上一杯,递了过去。
两人都没再说话,张玉还是自顾自的,品尝这不算名贵的村酿竹叶青,却难得用种安宁感,这对于习惯了漂泊不定、生死无常的江湖人而言,是十分珍贵的。
期间出门去草市卖香料的白发老者,回了店内,见两人坐在一块,没有多说什么,到了厨房,脸上才露出果然如此的笑容。
过了片刻,还是岳灵珊问道。
“你怎么不说话?”
张玉放下酒杯,轻笑道:“我倒是想说话,就是太贵了,得说慢点。”
岳灵珊忍不住轻笑一声,下意识以手掩齿,这番不经意流露出的儿女姿态,原本极为动人,只是此时她顶着张丑脸,便有些难以直视了。
张玉不以为意,只觉如初。
岳灵珊忽然问道:“那双熊掌,你就非吃不可吗?”
“怎么了?”
“那样的熊罴在山中,少说也活了几十年,只为了口腹之欲,你就杀了它,未免有伤天和?听…说书先生说,这样会折损福寿。”
张玉摇头道:“是它先想扑杀我的,老天爷时常无眼,应该不会如此苛刻对我吧。”
“那谁知道……”
他们说说停停,多数时间只是静静坐着。
只是岳灵珊,还以为张玉没认出自己。
两人之间,似乎只隔着一层薄纱。
天上的日头,复又从云层后面移出,只是染了层金边,逐渐西垂。
正当这时,官道上传来人喊马蹄声,一伙人从冷翠山那边过来。
“莫非是今日?”
张玉戴上了斗笠,起身。
岳灵珊问道:“什么今日?你就要走吗?”
张玉见她眉宇间闪过一丝失落,笑道:“山珍还没吃呢,我只是不喜嘈杂,劳烦你帮我把酒菜,端至内间吧。”
岳灵珊心中一喜,见官道那群人朝酒寮过来,轻笑道:“我看你定是做了亏心事,或者遇见仇家了。”
第277章 酒寮杀人事件(五)
“窸窸…”
“窸窸窸…”
似巨蟒爬过的声音。
重物与地面摩擦,才会发出的沉闷响动。
从冷翠山到福州城的道路间,留下了五道拖痕,如同有人用巨型钉耙在黄土砂石夯成的地面,犁出的印记,好在道上少有行人,不然非得大吃一惊不可。
“窸窸窣…”
五颗碗口粗细的小树,削去了枝叶,光溜溜的,用麻绳捆成木排,被四匹马在前面拖拽着,吭哧吭哧往府城而去。
木排上趴着头黑熊,身形巨大,像座小山。
熊头连着的小半截身子,也用麻绳固定,安回了原处。
尽管血液流失不少,心肝肺腑,也从伤口涌了出来,但撑着架子的筋骨皮肉仍在,至少还有四百来斤,猛兽天生凶悍血戾的威势,看上去便颇为骇人。
“今天人都去哪儿了?”
林平之骑在白马上,只觉遗憾,往常这条路上,终该有些商旅、行人、过客的,今天走了这么久,也就才出冷翠山地界时,遇见几个猎户,吓得连连磕头,说这头熊罴岁在百岁之上,乃是山神爷养的福兽,杀之不吉。
如今不慎杀了,也该挑选良辰吉日,备好花红表里,去山神庙赔罪,绝不可擅将福兽的尸体带走,那会给家中招来大灾的。
那些猎户,一个劲地劝几人将黑罴交给他们处置,郑镖头特别迷信神鬼之说,当时便有些意动。
“圣人都曰,敬鬼神而远之。乡野愚氓,知道些什么!”
林平之自然不信,反而觉得那些猎户,是欺自己年少,想骗走熊尸,便招呼趟子手白二,赏了执拗地拦在马前的猎户一顿鞭子,将其赶走。
陈七牵着马,徒步跟在后面,他低头看向在山中被尖石磨出洞的鞋底,脚心火辣辣的痛,应该是流血了,心中暗呼倒霉。
他看向旁边的白二,低声抱怨:“真不知道少镖头怎么想的,将这头老罴切割成块,带回来岂不简单,非要弄个木排,全须全尾囫囵个拖回来,多费气力。”
白二翻了个白眼,摇头道:“你真是榆木脑袋,少镖头大费周折,不就是要在福州府,露个大脸吗?都切成小块了,那叫什么……穿着新衣服赶夜路。”
陈七虽不如白二机敏,可道理约莫也明白,就是心疼自己的鞋和脚,嘟囔道:“这头老罴,原本就不是我们猎到的,如何露脸?”
白二看了他一眼,冷笑道:“这话你也就在这说说,回到福州府,这头老罴就是少镖头猎杀的,天王老子来了,也不能改口。”
“别忘了,我们只是趟子手,拿的却是镖师的薪俸,还不用去水里来火里去走镖,你要不想好了,大可以说实话。”
史大金走在前面,望见树上那个熟悉的酒招子,又回头看去,四匹马累得快吐白沫了。
“少镖头,此地离福州城,也就不过五里路了,不若先找个地方歇上一歇,喂些草料,我看人不累,马也坚持不住了,这几匹马虽然比不了小雪龙,但也是镖局中的老伙计,折损太过,总镖头会骂人的。”
郑彪却有不同想法,他从伤口、后方断树,猜出这头老罴为某个不知名高手,一剑所杀,这个猜想,太过惊世骇俗,别说少镖头,就是他自己也只能信个五六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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