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伦敦开始的诡异剧场 第202节
哪怕有那些越塞亡人帮助,他们依旧不会架设云梯、制作攻城锥。
眼下这种情况,最常使用的方法只有两种,一是围城,待城中粮食消耗殆尽,城池自然不攻自破,二是收买细作,趁着夜黑风高,将城门打开。
“头领,何时才能入城?要是再这么耗下去,恐怕汉人的援军就要到了,毕竟,黄巾军靠不住……”
“等。”
话落,金氏眯了眯独眼,死死盯着汉军城门,等待细作传讯。
虽然烧杀抢掠,确实是他们胡人的行事风格,但,只要那些有本事、会手艺的汉人真心归附,都不会被亏待。
这一次,为攻下云中郡,金氏拿出部落积了攒数十年的财货,多次威逼利诱,才买通了数名贪生求活的守城校尉,约好亥时开门。
唏律律~
由于首领没有发号施令,那些匈奴骑兵一个个端坐在马背上,一边安抚战马,一边耐心等待着。
突然,城头上的火把灭了两束!
金氏脸色一喜,又旋即收敛,只见他从身后抽出一副长弓,摸出两支造型奇特的骨箭,对准天空,大拇指紧扣弓弦,眼中尽是寒意。
“咻!”
两支特制鸣镝冲天而起,声传数里,惊醒了城中熟睡的军民。
“敌袭……”
一名汉军守卒下意识地吼出声来,却被满天飞来,犹如蝗虫般密集的箭矢瞬间扎成了刺猬。
铜箭揳入城门,发出持续不断的嗡鸣,那些被强征过来守城的百姓哪里见过这种阵势,个个吓得面色苍白,两股战战。
城中。
刺史张懿猛然醒来,才意识到自己并非在做噩梦,匈奴人真发动夜袭了!
与此同时。
七百里外,定襄城。
“王师威仪,赫赫天威!”
“王师威仪,赫赫天威!”
“王师威仪,赫赫天威!”
夜已经深了,县民却聚在一处,看着城外漫无边际的火光,大声叫嚷着。
虽说此地属于新兴郡管辖,但,由于与雁门、云中二郡搭界的缘故,经常能看到一些难民踏着冰河而来,口中言称,匈奴此次来势汹汹,数量足有百万之巨。
如此夸张的话,定襄百姓竟然信了,因为不仅难民这么说,那些侥幸未死、带着家奴的士绅同样如此。
不过,一切不幸都将过去。
王师已至,他们定会与从前一样,将来犯的异族杀尽,拿它们的头颅、尸体筑成京观。
朱旗绛天,长戟如林。
看着在城前扎营的大军,不少准备再度南逃的难民痛哭流涕,口中嚷着要去拜见主将。
一个老人缩在城角,声音哽咽:“异族破城后,大肆屠戮,我家十几口死了大半,女眷被他们尽数抓走了……”
“将军,求你一定要为我家报仇,杀贼平乱。”
闻言,一身玄甲的陆离本想说些什么,可话到了嘴边却化为一声长叹。
他朝老人拱了拱手,而后,扯动缰绳,黑鬃马瞬间会意,朝中军大营狂奔而去。
不知为何,大战在即,陆离脑海中突然泛起一个念头,去看看这边境百姓过得如何。
可是,行至城门处,见到眼前这副光景后,他又不忍心继续往里面走了。
异族该杀!
以后遇到,视其为畜生便可。
……
两万士卒,听起来不多,如今摆开阵势,足有十数里之长。
尤其是步卒,每隔十步便有一人持戈站岗,在其身后,为搭设好的帐篷,占地面积为方圆五步,可以容纳十人同睡。
【火伴皆惊忙,同行十二年,不知木兰是女郎】
其中的火伴,便是指这十人。
不过,木兰代父从军之事,也只能在南北朝时期出现了,因为主公丁原治军极其严,曾明确规定:
士兵的随军行囊上,不仅需要注明其所携带的衣服、杂物数量,还得登记所领取的武器、护具、军需物资,并写明其所属州、县、营、队及其本人姓名、相貌,由营官整理成一本档案。
如果有损坏和耗用,火长应该知道其用处,予以登记,每三天向营主管部门汇报一次,隐瞒不报者,军法从事。
而这,仅仅是数十条军纪中的一条,张辽曾告诉陆离一个道理:
想要当一名合格的将军,十个士兵里得杀掉三个,如此才能震慑敌人,再不济也得杀掉一人,这样各营官兵才会不打折扣地听从号令。
在严格的军法之下,木兰能隐藏多久?
“见过将军。”
这个时候,有士兵察觉到陆离打量的目光,下意识地行了一个军礼。
闻言,心思杂乱的陆离收回视线,说道:“无需多礼。”
坦白来说,他不是当将军的料,无法做到视人命为草芥,而且兵书、军法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厘清的东西,需要阅历。
另外,身为一名时代乱入者,经过张辽的提醒后,陆离已对自己有了一个清晰的认知——
既无法做到运筹策帷帐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亦不能连数万之军,战必胜,攻必取。
因此,他现在能力极限就是担任先锋官,不用管其它杂事,杀穿沿路遇到的敌人,挫其锐气,亦或者,担任一名亲卫,保护主公安全。
但尴尬的是,他并非世间一流武将,缺乏实战经验。
不知不觉中。
黑鬃马停了下来。
陆离又一次回到大营,而帐内已经挤满了人,有革带配剑、腰悬铜印的文官,有拄着拐杖的老者,甚至还有几十名衣着寻常的百姓。
第三十三章 兵臨城下(二)
外出不过半个时辰而已,怎么搞出这幅阵势出来了?
陆离放下布帘,退了出去。
同时,压下各种纷乱的心思,不断提醒自己: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麋鹿兴于左而目不瞬。
接下来,他既要应付不知心怀何种想法的主公,又要准备迎接即将到来的大战,根本无暇分心。
“孟明老弟,你不是进城巡视了吗,为何这么早就回来了?”
这个时候,爽朗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只见一名披着鱼鳞铠的男人走了过来。
“宋虞侯。”
陆离眉头一挑,先是转身朝来人拱了拱手,而后叹息道:“城中百姓多艰,不忍卒视。”
“唉,自从前年起,年成就不好,富者连田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百姓一直在默默忍受。”
宋宪是个中等身材的边地汉子,比陆离矮半个头,但肌肉却结实得像块磐石,只见他快步走来,一改先前打招呼时的和善,愤恨道:
“民生如此艰难,匈奴与休屠各胡却狼狈为奸,结伴劫掠边关,简直不当人子!”
对此,陆离颇为认同,心中怨念稍减——
他并非一个没有肚量的人,可是,自己梦寐以求、唾手可得的先锋官职位就这么没了,哪怕跟对方无半点关系,也会心存些许芥蒂。
“血债血偿,来日定要杀得这帮灭绝人性的畜生胆寒。”
不知怎地,一想到那位跪地哀求自己的老者,陆离总感觉有一股逆血涌上心头。
十几口人,大半死去,女眷尽数被抓。
死的是什么人?
男丁!
匈奴知道斩草除根的道理,不管老少,只要是男丁,肯定会尽数杀死。
而女眷被劫走,下场又如何。
为奴为婢?
陆离根本不敢往下深思,太屈辱了!
而宋宪性格直爽,许是见惯了这种事,心中少了分悲伤,多了分从容,拍着陆离的肩膀,宽慰道:
“到时候你我兄弟二人杀个痛快,看谁的武器先卷刃,如何?”
“莫敢不从。”
说完,陆离长呼一口气,努力平复再度纷乱起来的心绪,补充道:“便以一个月的俸禄作为彩头,输者请众位兄弟吃酒。”
“理当如此。”
宋宪舔了舔嘴唇,“若非军法严苛,营内禁止饮酒,定要请兄弟喝个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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