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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令 第1016节

  筑城,叠甲,过。

  天下风云,波涛四起,是有什么事情要发生了。

  但是却又不知道这个事情是什么,又不知道这个事情什么时候才开始爆发,这种感觉就好像是有一把剑悬在头顶,指着眉心,知道它会落下,却不知道会在什么时候落下。

  阿史那感觉到了一种说不出的压力。

  但是身在这乱世之中,却也没有自己的选择。

  只能驰骋于天地之间,奋战于自己的道路。

  时值春日,阳春三月,江南风光最好之日。

  秦王李观一提了一壶酒,一碟子桂花糕,一碟醉春蟹,去看望岳鹏武将军,两人比拼了一场,猛虎啸天战戟和沥泉神枪的鸣啸震动四方,最后才对饮。

  岳鹏武看着眼前的青年,眼底带着赞赏,道:

  “王上武功越发纯熟,如此天下,已没有多少人是你的对手。”

  “我第一次见到王上,是天启十年吧。”

  “是,天启十年,陈国的话,是太和十三年。”

  李观一微笑,道:“那时候我十三岁,很小的金吾卫。”

  岳鹏武道:“如今你也已二十岁了,我也已过去了四十岁,时间之快,总也是无情。”他喝了口酒,道:“不过,王上之后,针对陈国的战略,我有一个想法。”

  李观一道:“岳帅请说。”

  岳鹏武目光沉静,道:“可否我也为锋刃?”

  “大丈夫在世,既要讨伐昏君,一身武功,岂能够在后方坐阵,却要王上亲自上阵杀敌?!”

  李观一道:“岳帅还是在后方稳住,况且,佯攻职责也是要有劳岳帅和文冕的。”

  岳鹏武有些无言,讨伐天下,平定四方的大战。

  这一次主公冲的却似比自己还要猛,还要快。

  这却该说什么?

  岳鹏武还要说什么,秦王就劝说他赶紧喝酒吃菜。

  说主公你身为王上,这件事怎么能亲自去的?

  秦王就说吃菜吃菜,这个菜可真不错。

  说千金之躯坐不垂堂,怎么能以身入局?

  秦王就挠头哈哈一笑,说今日这酒水可真是酒啊。

  一连打断了十二次,就是不肯让岳鹏武说自己作为主力冲锋,岳鹏武都无可奈何,最后两人喝完了一壶酒,道:“王上,是要去那关翼城吗?”

  知道这一次战略的心腹,大部分却也不是很明白,秦王为什么要选择将作为江州卫城的关翼城,也作为第一个攻击的目标,而岳鹏武是少有的可以猜测出缘由的人。

  李观一倚靠亭台,墨色的袖袍翻卷,道:“是啊。”

  岳鹏武道:“是薛姑娘吗。”

  李观一沉默许久,道:“我这一生至此,亏欠她最多。”

  “大丈夫说话,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可是,十三岁的约定,要一直到二十岁才能履行。”

  “果然还是太迟了,一入天下岁月催,七年时间已经要过去了,当真是快,快啊,犹如白驹过隙一般。”

  岳鹏武看着青年,想到了那个前去北域关外数次的少女,终于还是叹了口气,选择了放弃争取,道:“既然如此的话,确实是不该由我来负责那一路,那么,就祝愿王上,仍旧可以得偿所愿。”

  他举杯,道:“年少许诺,弱冠以成,即便是在史书上,也会被大书特书,千百年后,仍可回首。”

  秦王只是笑着颔首。

  杯中的酒盏举起,风吹拂而过,树上有新花,花随风落下,落入酒盏当中,于是那乱世之中,刀剑锋芒,西意城外,天下大战的血腥,尽数盈满于杯中。

  “我年少时候,曾和大小姐一起偷偷翘了她和那些世家大小姐们的学会,我那时性子比现在还要意气风发,拉着她在整个城里面乱跑。”

  “我们去坊间的市集,下起来了雨,我们就在茶楼里躲雨。”

  “我记得我那时候弹琴,我唱着怒涛卷霜雪,我还记得大小姐从树上滑落下来,我背着她回去,南陈的风光很好,两旁的树木古老,开花的时候,路上行人的衣袖沾着的风都是香的。”

  “不知是她袖袍的香气,还是南陈的花香。”

  “如今想来。”

  “到了这个时节。”

  “南陈大道两侧,陌上花已开。”

  李观一仰脖把杯中的酒饮尽了,起身和岳鹏武谈论战略,告辞离去,袖袍从容掠过,犹如流云一般,正史之中,字字珠玑,言简意赅,却也还是记录了这一件事情。

  言【上】曰南陈陌上花开。

  当缓缓归矣。

  言简意赅,只是轻描淡写的一句话,似乎寻常。

  但是若和紧随其后的年事表结合,则可见到,这一年所谓的缓缓归矣,是那千军万马,奔腾徐行,一句缓归,便是年少之约,掀开天下的大幕。

  后世的史家们争论,这一步落子,到底是为了天下的战略,还是为了年少的许诺,可是争吵来争吵去,却都得不到一个确定的选择。

  只是知道,无论如何。

  君王的气魄,少年的意气,至此尽也。

  整个调动来的名士们都在为了秦王的及冠礼而忙碌着,这里成为了和西意城不同,却也同样吸取所有人目光的地方,成为了这个时代的中心。

  但是,偏就是在这里吸引了所有人目光的时候。

  偏是这个最不可能出现问题的时候。

  所有人都未曾察觉。

  秦王李观一,从江南消失不见。

  以身入局。

  赴约,履诺!

第43章 与子同袍

  匆匆的脚步声音,秦王府外,白发苍苍的老头子砸门,好一会才有人来开门把他迎接进去,天启十六年春日末,天气已经渐渐开始热起来了。

  曲翰修还是一身完完整整的服饰,厚实肃穆,一丝不苟。

  他郑重询问道:“秦王殿下呢?”

  来人回答道:“殿下出去走马放鹰了。”

  曲翰修的脸颊抽了抽,这位秦王殿下,自从年初就已经开始了,隔三差五就不在这里,距离他的生辰,也就是及冠礼,只剩下了一个多月,竟然还四处走马放鹰。

  走马!走马!

  曲翰修气冲冲地回去,旁征博引,引用了古时候的贤王圣人,一旦不克制自己的欲望,任由自己的欲望控制大脑,就会做出种种错事,哪怕是圣人之君子,也会变成无耻之小人。

  从前开国君王,纵欲而成祸患;世之英明豪雄,因兹败节毁名,切不可不察也。

  顽固不休的老头子写了足足一厚沓递上去了。

  然后又气冲冲的回来了。

  犹如兵法之计策,李观一提前了几个月就开始了准备,这些礼部中人,名士大儒,饱读诗书,却并不知兵,完全习惯了李观一的时常不在。

  晏代清整理了这一厚沓的告诫,叹了口气。

  用一壶好酒作为吊钩诱饵,把学宫九子之一的风啸钓上钩来。

  “总之,就由你代替主公回信。”

  风啸连连点头,他拿着酒壶,饱饮美酒,赞叹道:“噫?竟然还是酿造的新酒,哈哈哈,太妙,太妙。好酒,好酒啊!”

  晏代清嗓音温和,道:“世人都喜欢陈酿佳酿,你倒是好打发,一壶新酒就够了吗?”

  风啸放声大笑:“那是俗人。”

  “俗人喝酒就只是喝酒,我喝酒,喝的却是这太平人间的风味啊,在王上的疆域之内,有用新米酿造的酒,就代表着今年百姓也有余粮,可以用来酿酒。”

  “如此的太平之风,人间之美,才是醉人!”

  “好酒,好酒!”

  “长愿醉此人间,不复再醒啊。”

  风啸如今也已是长身玉立的青年,不是当日那个醉酒的少年郎,此刻单手提着酒壶饮酒,左手提笔挥毫,落于白纸之上,竟是和秦王的笔迹一般无二。

  唯少了那一股炽烈的大宗师之气韵。

  一壶酒饮尽,挥毫而成一篇回信卷宗。

  晏代清去看,言辞通达,不需要一字修改。

  风啸摆了摆手,懒洋洋地走远,天策府中为祭酒,却也是才气通天之辈,他们自然有种种的准备,足以在两月之内,让外人察觉不到秦王的离开。

  至于两个月之后,那就不归他们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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