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火红年代当文豪 第1节
重生火红年代当文豪
作者:三山风
重生到了七七年胡程旭远,只想当一个混吃等死的闲人。
可是为了吃得好,穿得好,他不得不拿起了笔。
于是,《明朝那些事儿》让他成为了历史方面的专家……
《牧马人》、《渴望》、《潜伏》……,一篇篇作品,让他成为了万人敬仰的大作家……
《当幸福来敲门》、《庐山恋》……的好成绩,又让他成为了被导演们追捧的剧作家……
最后,人们对他的认识,已经变成了作家、诗人、历史学家……文豪!
第1章 我们是不一样的人
“咚咚咚!”
一阵急促的敲击声,把程旭远从睡梦中惊醒了过来。
不过他不愿意睁眼。
他还想在自己的美梦中,继续多睡一会儿。
至少,在睡梦中,不会有那么多的不如意。比如,即便你再怎么卖力的工作,也不如那些会溜须拍马的家伙,瞅准一次机会,就能搭上提拔升迁的顺风车,从此之后春风得意马蹄疾,一马平川,一路欢歌。
至少,在睡梦中,不会有那么多的尔虞我诈,勾心斗角。比如,即便你头拱地的钻研多年,也不如那些小人上蹿下跳,嘴巴一张一合,就能轻而易举的鸠占鹊巢,抢了你的成果。
不会有……
“我为什么要甘于清贫!”
“我为什么在家里遇到困难的时候,拿不出一分钱来……”
“我为什么不能黑化!”
……
“咚咚咚……”
敲击的声音更加的清晰,程旭远终于睁开了眼睛。
“这位考生,就算你不会,也不能在考场上睡大觉啊!”
“这是高考!”
“为了这次考试,你知道大家经过了多少努力啊,这次难得的机会,你可一定要珍惜啊!”
说话的,是一个看上去四十多岁,穿着一身灰色的中山装,左上衣口袋里,还别着一支钢笔的中年人。
中年人的中山装看上去很板正,但是袖子上的两块补丁,像是在冲着程旭远挤眉弄眼似的。
这种衣着打扮,好像在电视剧里才看过……
估计是因为昨天喝多了,才会出现这种幻觉。
就在程旭远发愣的时候,就听中年人道:“大家一定要把握住这次难得的高考机会,仔细审题,认真作答……”
程旭远这时,才有时间朝四周看去,他吃惊的发现,四周有很多穿着灰色或者蓝色衣服的年轻人,正在简陋的桌椅上奋笔疾书。
还有几个穿着土黄色的老式军装的。也不能说都是年轻人,在他左侧,正快速书写的男子,头顶已是地中海了。
这都有四十岁了吧,也参加高考?
这是高考?我做梦又开始高考了吗……
作文:难忘的一天!
第一题就是作文,这真不愧是梦中的高考……
第二题,解释词语:
诽谤,踌躇,明火执仗……
程旭远看着这些题目,有点无语,当即朝着卷子的上面看去,就见最上面赫然写着:一九七七年……
做梦参加七七年的高考,这个梦还真是创意无限啊!
就在程旭远哭笑不得的时候,四周沙沙的写卷子声,让程旭远觉得一切都是那么的真实。
特别是自己眼前那没有半点漆,不知道被哪个调皮捣蛋的学生用小刀刻的千沟百壑的瘸腿课桌,动一动就晃一晃……
还有,把屁股硌得生疼的长条连凳……
我不会是真的来参加高考了吧?
程旭远下意识的掐了一下大腿,想要让自己从睡梦中醒过来。
可是,随着他的掐动,无数的念头,一股脑儿的出现在了他的心头。
慢慢的消化了这些念头,程旭远终于可以确定一件事:他不是在做梦,而是穿越了!
他穿越到了一九七七年,一个叫程旭远的二十一岁的小伙子身上。
这个年轻小伙儿十五岁就初中毕业了,在李果屯公社程家庄大队修理了六年地球。
按说,恢复高考和他真的半点关系都没有。
毕竟,他从小学到初中,基本上都是在混日子……
可是,为了他那即将回城的知青老婆,他义无反顾的报了名,然后苦学了一个月……
看了考卷之后,发现自己基本上都不会,于是昨天晚上没睡好的他,就在失望中睡着了……
再然后,自己就成了同名同姓的自己!
要认真对待啊,要不然,恐怕自己就只能和本主一样,连滚带爬的赶回家修理地球了!
想到前世中关于七七年的记忆,程旭远的神色顿时凝重了起来。
当即飞快的朝着试题看了两眼,立马就提笔唰唰的写了起来。
诽谤:无中生有,说人坏话,败坏他人的名誉。
踌躇……
程旭远运笔如飞,也就是几分钟的功夫,就写了半页纸。
那监场的老师看着快速书写的程旭远,轻轻的摇了摇头。虽然这个年轻人经过自己提醒,把卷面全都写满了,但是他能考上的可能性,基本上等于零。
毕竟,这考试时间都已经过去一半了!
还有,他此时纯粹是瞎写嘛!
将一篇八百字的作文写好,程旭远揉了揉有些发酸的手腕,这才发现在本主的手上,竟然有一块表盖已经被磨平了的黄河手表!
这手表是从当村会计的二叔那儿借来的,因为他要高考。
距离考试结束还有十分钟!
在仔细的看了一遍考题之后,程旭远就开始翻阅本主的记忆。
在本主的记忆中,他记忆最深刻的,就是他的媳妇,来自燕京的女知青沈瑜墨。
沈瑜墨来到程家庄大队是在五年前,那时候的沈瑜墨看起来和周边的人就是不一样,一双眼睛黑白分明,清亮见底,只是,不管见了谁,都是一副冰冰冷冷的模样。
就是这么一个豆芽菜似的姑娘,让本主一见倾心。
他觉得沈瑜墨身上有一种难得的安详静谧之美。那种美就像开在深山老林里的紫丁香,默默的、淡淡的,清雅而含蓄,没有丝毫的俗艳夸张。她穿着普普通通的衣服,浑身上下没有任何的化妆和雕饰,但是看起来却干净清爽,素朴而又大方。
本主表面上看起来风平浪静,但是内心里却早已经暗流涌动,于是就开始了各种追求。
然并卵,舔狗舔狗,舔到最后,一无所有。
一年前,当沈瑜墨突然说想要嫁给本主的时候,本主心中充满了狂喜。
可是沈瑜墨的话,却让本主被浇了一头冷水。
三年不同床!
说是培养感情,但是实际上,就是不愿意跟本主睡在一起。
当时说出这个条件的时候,沈瑜墨说的很淡然,她告诉本主,答应就结婚,不答应就算了。
于是,一片痴心的本主,还真的答应了这个条件。
结婚之后,本主慢慢的才明白,沈瑜墨之所以嫁给自己,完全就是拿自己当幌子,她的目的,只是为了躲避公社一个有权有势的有妇之夫的纠缠……
之所以选中本主,不但是因为本主对她一片痴情,更因为本主家在村里人多势众。
本主的爷爷弟兄五个,其中,二爷爷还当着大队的当家人。
到了本主老爹这一辈,人就更多了,老爹光堂兄弟,就有十四五个,更不要说在五服内的兄弟。
特别是本主的三叔,现在正在县里上班,地位还是炙手可热的。
结了婚的本主,自认为就算沈瑜墨是一块石头,被自己揣在怀里几年,也能把她给焐热了!
可惜的是,这才焐了一年多,就等来了一个喜忧参半的消息:自己那位名义上的岳父,已经恢复了工作待遇。
沈瑜墨要回京,工作也安排好了!
当沈瑜墨和本主说这个消息的时候,本主真的犹如五雷轰顶。他虽然一片痴心,却也不傻,知道这个从来都不曾和自己睡进一条被窝里的人,就要一去不复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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