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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驸马之开局兕子来敲门 第167节

  秋风从宫墙上翻过来,裹着终南山那边吹来的凉意。

  远处长安城沉在一片黑沉沉的寂静中,只有坊墙上巡逻的灯笼在夜色里一闪一闪。

  他站在窗前,望着蓝田的方向。

  那个方向什么都没有,只有沉沉的夜色。但他知道,那里有一座农庄。

  那座农庄里,有一个人正在教几个孩子背书。三字一句,朗朗上口。

  那些孩子不知道自己背的这本书将来会传遍天下,那个人也不知道自己写的这本书今夜正放在天子的御案上。

  但这个年轻人才二十来岁。他的人生才刚刚开始。

  他收回望向蓝田的目光,视线落回到御案角落一份不起眼的奏报上,那是前日御史台弹劾某位勋贵的折子,背后隐约可见五姓七望的影子。

  他们,怕是已经坐不住了。

  李世民关上窗户。

  月光照在御书房的窗棂上,照在那两本并排放着的《三字经》上。

  书脊上的麻线在月光下泛着淡淡的白,像两根还没被点燃的灯芯。

  也照着御案上那盏已经凉透的天香茶。

  茶汤已经冷了,但兰香似乎还在御书房里萦绕,淡淡的,像山间清晨的雾气,久久不散。

  贞观九年,八月十九。

  天还没亮透,房玄龄就被赵德请进了宫。

  他昨夜从宫里回去已是子时,躺下不到两个时辰。

  赵德来传话时,他正对着铜镜系腰带,眼皮还带着几分惺忪。

  但他没有抱怨——陛下这个时辰召人,必有急事。

  “房相,陛下在御书房等您。”赵德说。

  房玄龄点了点头,整了整衣冠,跟着赵德出了府门。

  清晨的长安城还笼在一层薄薄的雾气里,街面上只有早起的商贩在支摊子,蒸饼铺的笼屉冒着白汽,馄饨摊的热水咕嘟翻滚。

  马蹄踏在青石板路上,嗒嗒的声响在晨雾里传出去很远。

  御书房的灯亮着。

  李世民已经起了,穿一身玄色常服,手里端着一碗粥,正慢慢喝着。见房玄龄进来,他放下粥碗,示意赵德添了一副碗筷。

  “先用膳。”

  房玄龄依言坐下,端起粥碗喝了一口。是小米粥,熬得浓稠,表面凝着一层米油。他喝了几口,放下碗。

  “陛下召臣来,可是为昨夜之事?”

  李世民点了点头。他靠在椅背上,手指在案沿上轻轻叩了两下。

  “昨夜那本《三字经》,朕想了一宿。功是实打实的功,不能不赏。

  但前脚刚封了侯、赐了田,后脚又赏,我就觉得,如果赏得太密,反而不是什么好事。”

  房玄龄点了点头。他昨夜回去也在斟酌此事。王知还的功劳,明明白白摆在那里,天下人都看得见。

  但赏赐不能滥,一旦滥了,赏赐就不值钱了。可若是不赏,又难免会寒了人心。

  “陛下所言极是。臣昨夜也在想,赏是要赏的,但不能落人口实。这个度,得拿捏得恰到好处。”

  李世民看了他一眼。“你有想法?”

  “臣想了一夜,没想出来。”

  房玄龄老老实实地承认,“赏什么、怎么赏、赏到什么程度。

  为了这事,臣琢磨了几个时辰,总觉得差了点什么。

  臣以为,此事得找一个真正了解王知还的人来问问。”

  “谁?”

  “程咬金。”

  李世民怔了一瞬,然后笑了。

  “那老货?”他想了想,“倒也是。他跟那小子走得近,处默处亮三天两头往蓝田跑。他比朕更清楚那小子缺什么。”

  “传程咬金。”李世民对赵德说,“让他赶紧来,别磨蹭。”

  赵德应声去了。

  程咬金来得比预想的快。

  他今天没上朝,正在后花园里浇水,听说陛下召见,把水瓢往桶里一扔,抓了件袍子套上就来了。

  进门的时候袍角还沾着泥点子,头发也没来得及梳,乱糟糟地支棱着。

  但他顾不上了,弯腰行了个礼:“陛下,这么早叫臣来,啥事?”

  李世民看着他那副模样,不由失笑:“程知节,你今早是下地了?”

  “浇水。”程咬金拍拍袍角,泥点子拍不掉,他干脆不管了,“陛下有事说事。”

  李世民收了笑,把《三字经》的事简要说了一遍。“功不能不赏,但刚封了侯、赐了田,又连番重赏,朕又觉得不妥。

  可若是不赏,又寒了人心。玄龄说这事得问你,你最了解那小子。”

  程咬金听完,没有立刻答话。

  他挠了挠乱糟糟的头发,在御书房里踱了两步,靴底的泥印子在地砖上留下几个淡淡的脚印。

  他踱了三个来回,停下来,看着李世民,开口了。

  “陛下,臣觉得这事倒也不难。”

  “那你就直说。”

  “以臣对那小子的了解,他对虚名没什么兴趣。”

  程咬金说,“他不是那种爱显摆的人。陛下给他封侯,他接了,但也没见他到处炫耀;给他赐田,他收了,也没见他敲锣打鼓地庆祝。

  他不是不看重这些东西,这些东西谁都看重,但微臣觉得他更看重的是实打实的,能摸得着、用得上的东西。”

  李世民没有说话,示意他继续。

  程咬金想了想,手指在案沿上轻轻敲了一下。“臣觉得,既然要赏,那就赏点实在的。

  他在蓝田有了庄子、有了田地,但他在长安还没有落脚的地方。

  陛下想想,日后那小子和公主成婚,也得有座像样的宅子不是?何不趁这个机会,给他一座长安城里的宅邸?”

  李世民的手指停了一下。

  “和长乐成婚?”他哼了一声,语气里带着三分不屑、三分较劲,四分骄傲。

  “那小子现在可配不上朕的女儿。一个刚从泥腿子爬上来的县侯,就想娶朕的掌上明珠?

  朕不过是看他有几分本事,又对观音婢有救命之恩,才给他一个机会罢了。”

  这话说得硬邦邦的,像一块砸在地上的铁坨子。

  但程咬金是谁?怎能听不出来了——陛下嘴上说配不上,语气里却没有半点真的恼怒。

  那是一种老丈人提起未来女婿时特有的较劲和护犊子的口吻。

  他心里早就门清,面上却做出恍然大悟的诚恳模样,连连点头:“陛下圣明!就那小子,粗手粗脚,一身泥巴味,怎么配得上长乐公主殿下?

  公主殿下那是天上的仙女儿,那小子啊,也就是运气好,遇上了陛下您这样仁慈宽厚的明主,才给了他一个机会。换做旁人,早就把他轰出去了!”

  他说得唾沫横飞,越说越起劲,末了还补了一句:“所以说,还得是陛下心善!”

  李世民端着茶盏,嘴角动了动,又压住了,面上依旧是那副淡然模样。

  可那嘴角压了三次都没压下去,终究还是微微翘了起来。

  “行了行了。”他放下茶盏,语气里那层硬邦邦的壳已经薄了不少,“说正事。”

  程咬金嘿嘿一笑,见好就收,赶紧把话头拉了回来。“臣觉得,赐宅邸这件事,比再封虚衔、再加食邑都合适。

  宅子是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人人都会说陛下恩宠有加。

  而且那小子确实需要一座长安城里的宅子了。

  再怎么说,他如今已是县侯,入宫议事、面圣奏对,总不能每次都从蓝田赶过来,骑驴跑一个多时辰,到了宫门口满身是灰。”

  李世民没有立刻答话。他靠在椅背上,手指在案沿上轻轻叩了两下。

  他在盘算——程咬金说得在理。赐宅邸,既体面,又实用,还不落人口实。

  “还有呢?”他问,“一座宅子,够不够?”

  “再加两千亩田。”程咬金说,“他如今有五千亩了,再添两千亩,凑个整数。

  田是实在的东西,种了就有收成。陛下给他田,他是真种,不是摆着看的。

  那小子最擅长的就是把地种出粮食来,您给他田,他不会让陛下失望的。”

  李世民的手指在案沿上停住了。两千亩田,再加五千亩,就是七千亩。

  一个县侯,七千亩田,在贞观朝不算最多,但也绝对不少了。赏得恰到好处,既显恩宠,又不逾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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