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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刚封狼居胥,又黄袍加身 第200节

  贾琮想用余璋阳钓出鞑子,却未曾想过余璋阳是弃子。

  余璋阳若真有舍身的觉悟,只要他扔个火折子,半个神京都要上天!

  历史上有过极为惨烈的天启大爆炸,事发的王恭厂同样是大明制造火药的地方,时值五月,或许是静电引发了爆炸。

  伤亡人数高达2万以上,建筑坍塌不计其数。

  爆炸还波及到紫禁城,造成两千余名维修皇宫的工匠死亡。

  这次若是他们得逞,危险指数将比天启大爆炸有过之而无不及!

  贾琮匆匆忙忙离了大明宫,忽见小太监迎面跑来。

  “武安伯爷可算找到你了,陛下召您。”

  “晚点,我现在有急事要出宫!”

  “这是陛下的旨意。”

  “谁的旨意也没用!”

  “曹大人也在乾清宫。”

  “你让曹正南赶紧出宫,去火龙堂抓人!”

  贾琮生怕再有人出来阻拦,脚步一点,索性用起轻功来,几步奔出宫门,绝尘而去。

  “伯爷等等我!”

  宫门口,陈璟一边呼叫,一边翻身上马。

  小太监目瞪口呆,半晌才反应过来,跑进乾清宫禀告。

  “大明宫召他究竟说了什么!连朕的旨意都敢违抗,他是不是嫌命太长了!”

  永兴帝气得要死,想要去摸东西来砸,发现手边竟然没有物件。

  听到贾琮的话,曹正南脸色疾变,嗖地站起身。

  “陛下,奴才要赶去火龙堂。”

  “他去你也去?”

  “火龙堂存储着400万斤火药,若是出了闪失,乾清宫只怕也得上天!”

  永兴帝瞬间愣住。

  夏守忠结结巴巴问道:“曹大人,你这是什么意思?”

  “不怕一万,只怕万一。”

  曹正南出了皇宫,没有回锦衣府调人,风一般掠过承天门,向南城疾驰。

  安大顺的茶叶铺子里。

  老二和老六眼睁睁看着老八没了呼吸。

  老八肚子上的伤口不出两天就化了肿,烂成五颜六色,肚皮更是高高鼓起,血水顺着布条不断往外涌。

  凄惨的哀嚎响了两天两夜,最终变成无声的抽搐。

  “老叔,我们又少了一个兄弟。”

  安大顺解下腰间的小算盘,在上面拨弄了几下,淡淡说道:“老叔不做亏本生意,老八死了,再加你们大哥和他的部下,合计5001条命,他们得全部还我。”

  “侄子怎么办?”

  “侄子的命金贵,我们要收万倍利息。”

  安大顺眼中光芒闪动,那是刻入骨髓的仇恨,隐忍多年终于爆发的疯狂。

  老二解开层层缠着的头巾,露出额角的矛头刺青。

  “老叔,用我去换侄子,大哥就这么一个儿子,不能绝后。”

  “你现在替不了他,他也回不来了。”

  “可是侄子?”

  “记住,长生天的子孙从来不畏惧死亡,我们的耻辱只有一个,就是不能把敌人的鲜血献给祂!”

第174章 烈火焚天,大难将至

  余璋阳坐在桌子前,细细画着一幅图。

  黑色。

  尖利。

  如长矛刺向天空。

  这是一副苏鲁锭的图案,与他左肩下面的刺青完全一样。

  余璋阳脑海中,看见一头饥饿的狼,穿越茫茫雪原,来到牧民的村庄,一口扑向羊圈中的小羊。

  牧民举着刀叉冲进来,这头狼只顾着撕扯嘴角的食物,羊血顺着嘴角流落。

  “没有食物的时候尚可忍耐,可美食就在眼前时,别说饿狼,就是人也忍不住。”

  余璋阳清楚记得14岁那年,也是初夏。

  他正在书房苦读,一名婢女进来送宵夜。

  不知为何,那天晚上他动了男女之情,将那婢女半强半求地要了,等完成周公之礼后,他起身穿衣,婢女却在身后尖叫起来。

  他让婢女拿来镜子,照出左肩下面刺着一个狰狞的矛状物。

  余璋阳气愤地跑去质问父亲。

  余老爷见躲不过,只好告诉他实情,原来余璋阳并非余老爷亲生。

  “十几年前,我在云州做皮货生意,正逢暴风雪,在路上找地方避雪时,见到一个女子抱着一个婴儿晕倒在雪地里。”

  “我娘哪去了?”

  “她冻得太厉害,落下病根,随我回顺天府没多久就亡故了。”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

  余璋阳认出刺青是蒙古鞑子的大纛,也叫苏鲁锭,是长生天赐予成吉思汗的神物,只有鞑子才会刺在身上。

  他明白了为何从小到大,只有一个老嬷嬷服侍他。

  “儿呀,就算你是鞑子的后代,为父养了你十几年,你早就成了大梁人,没人追究你的过去。”

  “多谢父亲的养育之恩。”

  没过多久,那名婢女失足淹死在井里。

  那时候,余璋阳很感激余老爷,也不再想男女之事,一心勤学苦读,好考个功名报答养父。

  永兴元年,新皇登基,加了恩科。

  余璋阳不负所望,考中了进士。

  他兴冲冲回家报喜,迎接他的却是满门的尸首。

  几个奇形怪壮的汉子坐在尸首中间,朝着他咧嘴大笑,露出尖锐的牙齿。

  “你们是谁?”

  似乎早就预料到这一天,余璋阳平静问道。

  “好小子,胆量不错,是长生天的子孙!”

  其中一个汉子撕开自己的衣服,露出与余璋阳同样的矛状刺青。

  “你是我们乞颜部首领的儿子,我们都是铁木真大汗的后裔,是黄金家族的勇士。”

  “我为何到了云州?”

  “那年暴风雪,部落实在活不下去了,为了节约粮食,老人和孩子不发食物!可大哥舍不得你和嫂子,就把你们娘俩送出部落,扔到云州的官道上。”

  余璋阳有些麻木地问:“我娘是什么人?”

  “大梁人,说是江南的官家小姐,被充军到云州的,有次打草谷,我们把你娘掳了过去,大哥非娶她不可。”

  “我爹呢?”

  “你爹现在当了大将军,是阿速台王子最器重的人,我们兄弟是来接你回去的。”

  铁木真汗的后人?

  余璋阳望着满院的尸首,心中平静如水,那一刻,他发现自己天生流着狼血。

  “我不回去,我要留在神京,比起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儿子,父亲更需要潜伏在神京的谍子。”

  之后的几年,部落的谍子一直在通过铁网山密林潜入大梁。

  直到去年春天。

  父亲攻破宣府卫,突袭铁网山。

  只要父亲抓住永兴帝,这座天底下最繁荣的城市,甚至整个大梁就属于他们了。

  他将与他的父亲一起,成为这片土地的新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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