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驸马之开局兕子来敲门 第34节
说到底,长乐虽是公主,但更是少女,有着记忆深处那些最鲜活的悸动。
李治听了,眉眼浅浅弯起,心向往之,却也没再追问。
只是在低头吃饭时,嘴角始终噙着淡淡笑意,眼里盛满了对宫外自在烟火的向往。
深宫规矩森严,束缚重重,他心底向来贪恋那份无拘无束的市井安然,只是生于皇家,从来由不得自己选择半分。
城阳早已按捺不住,先前就总听兕子念叨农庄的趣事,如今听长乐细说,更是心痒难耐。
她微微探身,压着嗓音生怕吵醒摇篮里的新城:“大姐,下次你再去农庄,也带上我好不好?
我一定乖乖听话不吵闹,我也想亲眼看看小猫小狗,还有兕子说的竹蜻蜓,我才不信能飞那么高呢!”
“好,下次带你,再叫上雉奴我们一起去。”长乐被她急切的模样逗笑,当即答应。
忽然被点名,李治猛地抬眼,脸上掠过几分意外,随即轻轻点头,耳尖悄悄泛红,低头时嘴角笑意更浓了。
少年羞涩腼腆的模样干净纯粹,与日后登基为帝、沉稳冷峻,杀伐果断的唐高宗,完全判若两人。
李泰在旁边笑着打趣,轻轻敲了敲碗沿:“照这样下去,不出几天,咱们兄妹怕是要结伴齐聚郊外农庄了。”
语气轻快,满心都是对宫外闲趣的期待,只盼能和哥哥姐姐同游,结识隐世贤人。
此刻亲情浓厚,相伴无忧,谁也不愿深想往后的人心变迁。
李世民听了笑意更浓,端起酒盏一饮而尽。
坐拥万里江山,最珍视的莫过于长孙皇后和一众嫡出儿女。
能这样阖家围坐、和睦安稳,大抵是是他心底最大的心愿。
长孙皇后将眼前一幕幕尽收眼底,温柔轻拍怀中安睡的兕子,目光缓缓掠过李承乾、李泰、李治、长乐、城阳,最后落在摇篮里的新城身上。
灯火可亲,儿女绕膝,兄友弟恭,姐妹和睦,这般温馨团圆,是她此生最珍视的光景。
她含着笑意的眼睛里,藏着一点点不易被人察觉的怅然和忧思。
她这身子以前总像风里的蜡烛,时常担心自己能不能陪着他们走得更久一些。
幸好遇到了那个少年郎,如今胸闷气短的毛病慢慢好了,手脚也一天天暖和起来了。
想来,应该能多照看这些孩子,还有她的二郎好些年了。
不多时,摇篮里的新城悠悠转醒,不哭不闹,只睁着乌溜溜的大眼睛,静静望着帐幔。
李治路过摇篮边,特意停下脚步俯身,伸出指尖轻轻碰了碰她攥紧的小拳头,眼神温柔,满是兄长的疼爱。
满殿家人依旧谈笑晏晏,闲话家常,议论着那位素未谋面的乡间奇才。
晚风从窗棂悄悄涌入,带着初夏草木的清香,拂过几案上的粗麻布药包,淡淡的药香弥漫开来。
这一缕药香,一端连着城外远离纷争的烟火农庄,一端系着深宫灯火里的皇家温情,牵起一场俗世机缘,也暗合了命运里早已写好的波澜。
红墙深宫能留住此刻的灯火团圆,却终究留不住人心世事。
眼前温情融融的光景,终将在岁月流转里,迎来各自的归途与命数。
第45章 王知还身世
贞观九年,五月初七。
天将亮未亮,晨雾像一层薄纱,朦朦胧胧地罩着庄子,四下里静悄悄的。
王知还是被枕头边一阵窸窸窣窣的啃咬声弄醒的。
他慢慢睁开眼,望着头顶粗麻布缝的床帐,听了好一会儿那嘎吱嘎吱的动静,没出声。
“阿黄。”
他轻轻叫了一声。
趴在床沿的大黄狗立刻停下动作,歪着头看他,嘴里还叼着半只被啃得不成样子的草鞋,尾巴摇得欢快。
一双狗眼亮晶晶的,满是“快夸我”的神气,仿佛叼着了什么了不起的宝贝,就等主人赏脸。
“那是我的鞋。”王知还叹了口气。
阿黄似懂非懂,乖乖把那烂草鞋吐在他枕头边,又凑过来,湿漉漉的鼻子轻轻蹭他的手背。
一脸懵懂无辜,完全不觉得自己做错了事。
看着那只只剩个鞋帮、再也穿不了的草鞋,再看看眼前这傻狗乖巧的模样,王知还心里觉得好笑,终究没舍得再说它。
他起身下床,趿拉上仅存的那只完好的鞋,慢慢走到灶房,舀了井水洗脸。
井水冰凉刺骨,扑在脸上,最后一点迷糊也被激散了,整个人彻底清醒了过来。
今天,是他筹划了半个多月的酒坊,正式落成的日子。
可能在外人眼里这只以为他是想做个营生,补贴一下家用。
真正的原因只有王知还他自己清楚,这酒坊,绝不只是为了糊口,或者说不单只是为了糊口。
自从上一回在灶房试蒸出第一坛高度烈酒,到现在已经过去十多天了。
如今的大唐,无论是达官贵人,还是平民百姓,喝的无非是发酵出来的浊酒、甜酒。
酒液浑浊,酒劲浅薄,入口寡淡,除了一点甜味,没什么别的作用,更别说用来清洗伤口、消毒防溃烂了。
千百年来,世人都是这么喝酒的,
其中的好坏之分,无非是上等酒滤得清澈透亮,寻常酒带着酒糟的香气飘浮,回味起来淡薄微酸。但与酒味而判,大差不差。
或许从来没人想过,酒竟然可以通过蒸馏提纯,得到这样清澈凛冽、酒劲醇厚的东西。
他酿的这种烈酒,无论是做法、味道还是实际用处,都是当世独一份。
一旦传出去,足以震动长安市井、医药行业,甚至军中都可能关注。
之前程家兄弟把试酿的酒带回了卢国公府,之后发生了什么,王知还从没多问。
只是后来程处默再来庄子的时候,神色间有点不好意思,含糊地提了一句,说酒被程公拿去招待客人了,府里几位老臣喝过之后,都说难得。
王知还面色如常,也没深究,只从容地倒上凉茶,心里却跟明镜似的。
这酒太惹眼了,以他现在的处境,绝不能张扬。
他原本是太原王氏的旁支子弟,不算白身庶人,可这出身非但不是依靠,反而藏着杀身之祸。
当今天下,山东旧族“五姓七望”根基深厚,连皇家有时都不太放在眼里。
皇上对此深为忌惮,登基之后重修《氏族志》,硬把皇族列为第一等,来压制旧族的气焰。
而那些跟着皇上打天下、新崛起的新贵功臣,虽然在朝中权势显赫,心里却大多愿意和旧族联姻,来提高自家门第。
皇权、旧族、新贵,三者的关系很微妙。王知还恰好就处在这个漩涡的边缘。
这身体原主的父母,正当壮年,却无缘无故暴毙,死得蹊跷,没留下半点痕迹。
身为顶级门阀的太原王氏,不但没派人仔细调查,反而把这件事强压下去,全族上下禁止再提。
伯父、叔父轮番前来慰问,只说父母是意外死的,让他安心过日子,别多想,其中的内情,不能深究。
原主心中郁结,又整天担惊受怕,最后郁郁而终,这才让他穿越过来,占了这身体。
每当想起此时,王知还眼底就会掠过一丝极淡的寒意,一闪即逝。
既然承了这身体,就要了结这段因果。
父母之死,绝不是意外。但太原王氏势力庞大、根深蒂固,他孤身一人,还没有与之对抗的力量。
所以他才刻意收敛所有锋芒,装出一副散淡无为、不问世事的模样。
主动搬到长安近郊,避开太原那是非之地,孤身来到这蓝田乡下,守着二百亩好田隐居过日子。
他为佃户减租、为乡亲看诊、施药救人,做事低调,从不张扬,渐渐得了“王小善人”的名声。
他虽说不是恶人,却也不是天生的菩萨。
这么做,不过是为了藏起锋芒、保护自己,收拢人心,好让那些可能在暗中窥视的人,彻底放下戒备。
他不愿意做那任人宰割的冤魂,眼下,只有隐忍蛰伏,安稳度日。
他要找的盟友,早就选好了——就是卢国公程咬金。
其一是程家俩公子,主动寻上门来,此来或许是天意,正合本意。
其二是程咬金是皇上信任的从龙旧臣,手握实权,性情直率,和那些讲究门第、盘根错节的山东旧族不是一路人。
在皇上想打压旧族的时局下,程咬金这样的新贵,和旧族隐隐对立。
结交程家,或许就是找一座稳妥的靠山,可以让暗中的人有所顾忌,为他换来时间和余地。
程咬金需要新鲜实用的东西来巩固皇上的宠信、惠及手下,他需要借程家的势力来保全自己、安稳立足。彼此各取所需,正是潜在的盟友。
程家现在虽然不知道他的底细,但既然是他家二郎自己找上门来,那这根线,就必须牢牢握在手里。
隐忍,不是认命。血仇家秘,都深埋心底,时机未到之时,绝不可透露半分。
而这座新起的酒坊,就是他在大唐站稳脚跟、谋划将来的第一步。
之前酿酒的铜甑、蒸屉、发酵缸、酒坛越积越多,狭小的灶房堆得满满当当,几乎转不开身。
家里的猫狗也总来凑热闹,灰灰总爱往灶房钻,动不动就打翻碗碟;
阿黄更是贪吃那酒糟,一头扎进盛醪糟的盆里,弄得满脸渣子,在院里疯跑,花花就追在后面舔,每次都闹得鸡飞狗跳。
长此以往总不是办法,盖一座专门酿酒的作坊,已经是势在必行。
